吃过饭,余荞收拾好,天已经蒙蒙黑了。余荞走到二哥的房门口,敲了敲门。 余大山正在给他和余强铺被子,听到敲门声道;“进来吧!” 余荞走进屋,看到余强挺着肚子坐在炕沿上。 余荞走过去看着他鼓起来的肚子,没好气道;“吃撑了,告诉你要节制一点。现在难受了吧!” 余强听到他姐的话委屈的道;“我没忍住吗?你就别训我了,我肚子难受着呢。” 余荞白了他一眼;“肚子难受就出去转转,吃这么多,溜达一会儿会好受些。你这么睡觉明天更难受。” 余强被他姐推出门,挺着肚子。只得在院子里转圈。 余大山在余荞把余强推出去后,看着回来的余荞道;“小妹找我是有什么事。” 余荞靠近余大山悄悄的道;“二哥,你那天说让打听刘小妹的事,是什么意思啊!”余荞说完就看着余大山的反应。 余大山听到余荞的话,憨笑道;“小妹问这个干什么?” “这不该是你打听的事。” 余荞听到这话,心里不认同。她都是有对象的人了,虽然心里有些微维词。 看她二哥不肯说,只好道;“我今天在断崖处看到她了。” 余大山听到余荞的话,愣了一下。怔怔的看着余荞道:“她去断崖干什么,小妹你问了吗?” 余荞看她二哥的的模样,就知道她二哥对刘小妹是真上心。但是她现在就不想痛快的说了。 “这事我也不好知道是不,人家去断崖跟我有什么关系啊!”余荞说完好整以暇的看着她二哥。 余大山看余荞这样,只得低声认错道:“小妹,对不起我错了,是二哥不对。”余大山说着还挠了挠头。 那模样看着有些傻。 余荞也不在逗她二哥,就把刘小妹的事说了。 说完山上的事,余荞郑重的道;“二哥娶刘小妹容易,就是她那对爹娘太可恶。最好是让他们和刘小妹断亲。以后不来往最好。” 余荞和二哥说过这事就回去了,哥哥的亲事可没她插手的道理。 余大山在余荞走后,就去了爹娘的屋里。把自己的心思和爹娘说了,他怕自己在含糊下去。就要错过刘小妹了。 沈梅听了余大山的话,低头沉思了起来。若是能让红日大队的大队长,写封断亲文书,刘小妹这个儿媳妇还是可以娶的。 不过这事她和余树要好好商量商量,然后再想想这事要怎么运转。 这一晚刘家好几个人睡不着。 第二天一早,大家吃完饭。余荞上工前。在厨房跟周芳说,让她今天别去上工。 沈梅听到二人的对话,看着余荞和周芳道;“你们姑嫂两个在干什么,神神秘秘的,昨晚你俩就在那嘀嘀咕咕半天。” 余荞看已经被她娘看到了,往沈梅身后看了看。哥哥和她爹没有注意这边,才小声跟沈梅道;“娘,大嫂不舒服,我想一会儿回来陪她去看看。” 沈梅听到这话,把周芳上上下下看了一遍道;“你哪里不舒服啊!” 周芳听到婆婆问,低着头没敢说。余荞推她娘回去,“娘你别问了,等我和她看完回来再告诉你。” 沈梅看余荞这样,就没有在问。 余荞看她娘回屋了,又嘱咐了周芳一声。就赶紧去仓库了,看着时间都快迟到了。 余荞到仓库门口的时候看到一个人,走近一点才发现是南宫笑。 南宫笑正站在仓库门口,看到余荞的身影。就高兴的走了过来。 余荞看到她,笑着道;“你这么早就过来了。” 南宫笑听到余荞的话,尴尬笑笑;“今早起早了,就先过来了。” 余荞看她那模样就知道,一定是在知青点不愉快了。不过她没说,余荞就没有多问。 余荞开门两人一起走进仓库,“你今天还拿镰刀吧!” 南宫笑听到余荞的话道;“是的,我们小组这几天都要割草。” 余荞翻开本子给她记上,看她拿镰刀的手有点瑟缩。询问道;“手疼。” 南宫笑把手抬起来,张开手掌。手心有几个起过水泡的印子,看着就疼。 余荞看着南宫笑白嫩的手心里,起了四个水泡。看着就让人觉得心疼,余荞看着她的手道;“你上过药了吗?” 南宫笑瑶瑶头,“昨天一天就起了水泡。昨晚回去挑破了,不知道用什么药。” 余荞抬头看她,“那知青点的老知青没告诉你们,手起泡可以去诊所拿药膏。抹上会好的快点。” 说完又解释了一句,“那药膏不贵,两毛钱就能买一小盒。能用好几年呢?” 南宫笑听到余荞的话,高兴道;“谢谢你余荞。” 说完又低下头,“知青点的姐姐,不喜欢我,也不愿意跟我说话。” 余荞听着南宫笑的话,心里也不舒服。南宫笑看就知道在家是个受宠的,是个可爱的姑娘。孤身一人在这,确是可怜了些。她对着南宫笑道;“以后要是有事可以来找我。” 余荞愿意帮南宫笑,是因为她是一个直白的姑娘。容易吃亏,但不会算计人。 这时候开始陆续有人进来取农具了,南宫笑跟余荞道过谢后就出去了。 一个多小时,等送走所有的社员。余荞收拾好桌子,就回家了。 周芳这会没事,正在院子里洗衣服。余荞看到赶紧走过去,“嫂子你歇着就是,洗什么衣服啊!” 周芳笑笑,“我这是不是怀孕了,还没却定呢?你不用这么紧张。” “是不是一会去看过就知道,要是真怀孕了。以后让我哥给你洗衣服,你就别动手了。” 余荞可没有现在人的思想,怀孕都能照常上工。有时候孩子都是生在地头上的。 她前世虽然是个大龄剩女,可是对于女人怀孕这事多少也有点了解。这女人怀孕,因为体质不同症状也不同。有的人抗折腾,有的人不行。 这是他们家下一辈第一个孩子,还是要仔细些为好。 余荞帮着周芳把衣服晒上,二人才锁门出去。 周芳看着余荞锁门不解的道;“我们就去诊所,不用锁门吧!” “我可没说咱们去村里的诊所,去了他们也看不出什么。咱今天去镇上医院看。”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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