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七零随军后我被最强战神娇宠_第1章 红兴大队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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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炎炎夏日。上午十点,红兴大队的社员们都陆陆续续的下工了。
  在村西头有一个新盖的土砖房,像是四合院一样的院子里,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正坐在院子里的树下写作业。
  少年身穿一身黑色的土衣,上面打满了补丁。biqubao.com
  这时从正屋厨房里走出来一个中年妇女。
  “余强你姐呢?今天怎么都没看到人影。”沈梅的声音干脆利落。
  余强抬头看着刚从正屋出来的老娘道;
  “不知道,我今天就没见着我姐,也不知道她干嘛去了。”
  沈梅是一个四十多岁的妇人,虽然长年劳作,皮肤有些粗糙。但是沈梅天生的白皮肤,五官也好看。算是红兴大队最漂亮的妇人。
  沈梅身穿一身对襟黑白花的衣服。虽然是补丁摞补丁的,但是也被她洗的干净整洁。看就知道是个手脚麻利的。
  再询问过院子里做作业的小儿子后,没听到自己想要的答案,沈梅又转身回了厨房。只是还自言自语念叨着。
  “这丫头也不知道跑哪去了,这都中午了也不回来。这大热的天儿,她该不会是进山了吧!这死丫头去哪都不说一声,真是让人担心。”
  余强刚写了两个字,听到老娘说的话的话。眼睛就是一亮,忍不住问道;
  “娘,我姐真的进山了?”
  他姐因为上学都好久没进山了。家里也好长时间没有改善伙食了。余强摸摸肚子他都馋肉了。
  沈梅听到这话就不高兴了,走出厨房对着余强就骂;
  “嘿,你个小兔崽子,就知道吃。怎么不担心担心你姐。亏的你姐那么疼你了,你这些年吃的肉都吃进狗肚子里了。”
  余强在她娘唠叨的骂声里,抱着书本飞快的躲回了屋里。
  他姐余荞可是他爹娘的心头肉,掌中宝。挑着爹娘好看的地方长,那是真好看。天生一副笑模样,漂亮的杏眼笑起来,能甜到人心坎里去。
  嘴又甜,学习好,人也聪明。不像他几个哥哥脑筋直的不会转弯。
  就因为他姐长了一副娇弱模样,他爹娘就觉得他姐柔弱。在加上他姐在家,总是一副乖乖女的模样,能让他爹娘以为,他姐往家带野味凭的是运气。对于爹娘过度紧张他姐的行为,余强只想呵呵,
  他娘就是被她姐的外貌欺骗了,影响了自己的判断。就她姐,余强觉得他和四个哥哥捆一起,可能都斗不过余荞一个。
  在家里也就只有他爹娘,觉得他姐娇弱。其实他姐才是家里最野性的一个孩子,只是他姐伪装的太好了。
  自从八岁那年,他和姐姐一起上山。在看到她姐只一脚,就踢断一棵手臂粗的树之后。余强就在也没敢在他姐面前放肆过,不管他在外面怎么威风,到他姐面前就是个乖孩子。
  这么多年,每每看到他姐在爹娘面前,那一副听话乖巧的模样。余强就觉得牙疼。每天都在期盼,他姐在爹娘面前暴露本性的那一天。绝对能让他爹娘跌掉下巴,想想就觉得快乐。
  他们家是东北的,虽然饥荒年间也时常饿肚子。但是靠着他家身后的大山,他们兄妹几个到底是都活下来了。
  还都在村里的小学读了几年书,只是他的哥哥们读书不灵光,早早下学开始挣工分了。他姐学习是真好,今年刚高中毕业。
  他们家这几年因为哥哥们都很能挣公分,所以条件还是不错的。去年家里才修的房子,今年春种前大哥才娶的嫂子。
  他大哥余大河,今年二十二岁了。二哥余大山比大哥小一岁,今年二十一。只是两人虽然相差一岁,只是一个年头一个年尾。
  三哥余大林,四哥余大刚是双胞胎,今年十九。他姐余荞今年十七。
  至于他今年才十三,原来他爹娘给他起名叫余大强的。当时他姐才四岁,一直叫他余强余强的。后来他就被改叫余强了。
  他们家去年直接起了三间屋子,一间正房,两边是卧室,中间是厨房。他爹娘睡一边,另一边就是他姐的房间。
  另外两间盖在了正房两边,一共有四个房间。
  如今大哥结婚住了一间,三哥四哥住一间,他和二哥住一间。还有一间房空着,眼看二哥也要结婚了。到时候收拾收拾就是二哥的婚房。
  在东北这边进门就是厨房。屋里都盘着火炕,一个房间能住四五个人,冬天把火炕烧热。睡一晚上热乎的可舒服了。
  他们家虽然起了三间房子,也没花多少钱。
  泥砖是哥哥和他爹一点点的夯出来的。木头大山里的。他家也就买了三个房子的瓦片,用了点钱。
  在就是请人帮忙修屋子管了几顿饭。
  这时代农村盖房都是这样的,只要有劳力肯干。攒上两年的土砖,就能起个房子。
  也有人家穷的,没有钱就用黄草修屋顶。也是新房子,就是每年都要更换屋顶。
  余荞穿着一身五成新的军绿色衣服,顶着炎炎烈日,终于走回到了家里。
  进了院子,余荞走向厨房走边走边喊:“娘,我回来了。”
  沈梅听到余荞的声音,走出厨房就看了到余荞,正在冲着她笑,眉眼弯弯,瞬间就被甜到了心坎里。嘴角就控制不住的往上扬。
  “你还回来啊!这一个上午干什么去了,也不着个家。”说着埋怨的话,语气却很温柔。
  余荞凑到沈梅面前,一脸正色道;“我去看未来二嫂了。”
  “什么二嫂,你这丫头听你二哥一句话。就能确定那姑娘能到咱家来啊!还颠颠的找过去了,再坏了人家姑娘的名声。”沈梅说着用衣袖给余荞擦了擦额头的汗。
  余荞反驳;“娘,我可没那么傻,我是去找我同学的,跟刘小妹可没关系。”
  只不过那个刘小妹正好是红日大队的,余荞也就顺便跟她同学打听了一下。
  刘小妹是个好姑娘,性格好干活麻利。就是有一对极度重男轻女的爹娘。今年已经十九了,就因为她家要的彩礼高。到现在也没有人家愿意上门说亲。
  也不知她二哥是什么时候见到的人,回来只说让爹娘给打听打听。这话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很明显她二哥就是看上人家了。
  她二哥就是个直男,好不容易开口打听一个姑娘的事。余荞这不就有些好奇吗?才想着,去打听打听刘小妹是个什么样的姑娘。
  红日大队在红兴大队的隔壁,并不算远。余荞步行一个小时就能到。红兴大队的另一面是红旗大队,距离红兴大队有两个小时的路程。这三个大队同属一个公社的。
  余荞对娶嫂子的事上,是真的很上心。
  她可不想,哥哥娶回来的嫂子性格太刁钻。她爹娘可有五个儿子呢?到时候儿媳妇精于算计,小肚鸡肠的。她爹娘的日子能过的舒心吗?
  “想什么呢?”沈梅看到余荞又走神了,用手碰了碰余荞。
  余荞回神,“没想什么,在想我二嫂的事呢。”
  “你二嫂的事先不急,你爹今天去找大队长了。看能不能让你做对儿里的计分员。你既然不想去城里找工作,我让你爹去问问计分员的活计。”
  原来做计分员的小媳妇,今天要生孩子了。这个活计就空了下来,沈梅就让余树找大队长问问。把计分员的活给余荞行不。
  余荞听到老娘说这个,认同的点点头。她不是不想去镇上找工作,这不是不想惹麻烦吗?如今这个混乱的时代,还是在农村呆着安稳些。
  沈梅看着时间,余树他们也该回来了。
  伸手推了推余荞,“别跟我这粘糊了,去大门外看看你爹和你哥回来了没有。”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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