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毅所住的蓝港小区,是云港集团早年间开发的。 当时集团内部,为了留住人才,经理级别以上,或是副总工以上级别的领导,都能免费分上一套。 这小区别墅,都是用实打实的材料建的,虽说外观已经落伍,但看上去很厚重;院子倒不是太大,却收拾的井井有条。 一路上通过庄妍的介绍,小帅才得知,庄毅的爱人,也就是庄妍现在的后妈,身份也不简单。跟杨总裁家是亲戚,也是书香门第。 她之前有过一段婚姻,后来男的跑去国外经商,就再没回来。 最后在杨总裁的撮合下,又跟庄毅成立了家庭。 俩人倒是一直没要孩子,不知道是庄毅亏欠庄妍,而不愿意要;还是女方有什么问题,一直生不出来。 关于这种隐秘的家事,小帅也不想刨根问底,更不愿背地里瞎讨论。 老两口的生活,相对朴素些,凭庄毅现在的收入,家里请仨保姆也绰绰有余。 但家里没有佣人,两人简简单单。 而朴素不是穷酸,家里该有的陈设都有,且十分有档次、有韵味。让人一进门,就觉得这家人,是十分有文化、有讲究的。 “家里什么都不多,就是书多。我跟你干妈,平日里最爱讨论些古今中外的奇闻异事。”庄毅带着孩子走进客厅,朝小帅笑道。 这时候干妈也出来了,身材丰腴、皮肤白皙,略施粉黛,便使人猜不出她的年龄。与其说漂亮,倒不如说有气质,一颦一笑,恰到好处,声音温婉的像风铃。 小帅的第一反应就是,这么优秀的老婆都能抛弃,那男人咋想的啊? 庄妍早已气焰全无,很拘谨地扯出一丝微笑:“阿姨好。” 听到“阿姨”两个字,后妈也不生气,态度随和,十分自然地上前,挽住了庄妍胳膊:“跟阿姨进屋,送你点好东西。” 又朝小帅报以微笑:“你干爸回家,三句不离你。真是帅气的小伙子,精神阳光。别说老庄,谁看了不迷糊?房间我都收拾好了,今晚你和妍妍,都在家里住下。” 小帅也礼貌地微笑:“谢谢干妈!” 庄妍被拉走以后,小帅才压低声音:“爷爷奶奶没接来过年?” 庄毅叹息,带着小帅在客厅的沙发上坐下,又倒上浓郁的茶汤:“老人家又惦记上坟,又惦记晚辈拜年的,死活不过来。我这边还惦记着你,怕你过年当天没个去处,就留下来没回老家。明儿上午,咱带着妍妍一起,回我老家一趟吧。” 小帅赶紧推辞说:“时间来不及,我后天就得上班,把吕总给换下来。您带着庄妍回去就行了,上次一起吃饭,她还总提老家,能看得出来,她也挺挂念爷爷奶奶的。” 庄毅点头,又抽了支烟点上,似乎有话想说,但却欲言又止。 “干爸,您还有心事?”小帅细腻地询问。 “晚上喝酒再说吧,聊聊别的,谈谈大港那边,现在怎么样?”庄毅岔开了话题。 小帅这边陪庄毅聊着,好大一会儿功夫,庄妍和干妈也从里间出来了。 庄妍手上多了个镯子,玻璃色的,里面还带着一丝丝的青绿,相当漂亮。 她明显已经被收买,脸上全是屁颠屁颠的笑,哪儿还有刚才,见后妈之前的凌厉气势? “老庄,时候不早了,咱先和面,把饺子包出来吧。晚上先吃饺子,把肚子垫饱了,你们爷俩再慢慢喝。”干妈十分熨帖地说。 “阿姨,我帮您包吧。”庄妍说着就要摘手镯。 “我和你爸忙活,你们俩歇着,随便玩玩吧。” 没想到庄总也会做饭,且是把好手;围裙一系,颇有大厨风范。 小帅和庄妍来了院儿里,天气冷,小帅手插着羽绒服的兜。 庄妍不暖手,一直露着手腕,嬉皮笑脸看着腕上的镯子。 “不便宜哟,到底是亲生的,俺就没有。”小帅故作嫉妒地斜了斜眼睛。 “你出嫁呀?!我这是未来的嫁妆。”庄妍反击了小帅一个白眼,赶紧把袖子撸下去,把镯子藏了起来。 小帅说:“你这后妈人挺好的,为什么以前,从不听你提她?” 庄妍拿纸巾擦了擦院儿里的石凳,裹着羽绒服坐下说:“可能就是太好了吧,方方面面都比我妈优秀,所以我打心里,会产生排斥,会特别地不服气。” “你总期待着,爸妈有复婚的那天。”小帅知道,庄妍最初是怎么想的。 “是的,她越好,爸妈复婚的希望就越渺茫;而越渺茫,心里对她的成见便更深。其实她一直待我不错的,我只是不接受而已。” 叹了口气,庄妍噘了噘嘴:“现在长大了,思想渐渐成熟了,家辉也教会我很多东西。有些幼稚的想法,是应该放下了。也许爸妈都有问题,但那只是曾经的问题;而现在如果还有问题,那就是我自己的问题。是我在制造事端,不断地折磨爸妈。家辉说,我是个好人,不应该去当一个坏人的角色。” 小帅感同身受地说:“让步的,往往都是好人、善良的人呢。姐,我理解你的情绪。” “以前,爸妈对我来说,是最重要的,所以我不让步。现在,家辉对我才是最重要的,只要我和家辉好,至于其他人,我就可以让步了。复杂的事情,其实往往也很简单。” “是啊,生活就是个‘取舍’的问题。只要满足了取与舍的必要条件,在舍的同时,能够取得更好的回报,那就没有解不开的结。物质是这样,精神也是这样。”小帅认真总结道。 “所以…这就是你从来都不劝我的原因?” “嗯,舍的条件没有达到,如果硬劝,你精神上真就一无所有了。我从来都不是那种,站着说话不腰疼的人。感受不到别人的处境和痛苦,只站在自己浅薄的理解层面上,满口的仁义道德和馊主意,这不是行善,这是作恶。这会让那个痛苦的人,更加痛苦。” 又说:“姐,关于你,我最不后悔的一件事,就是帮家辉追了你。家辉啊,挺好的,大事小事,他拎得清。能做到这点,不容易。”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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