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见过庄妍,也见过晓宁,这些人给她的感觉都很好,很亲近、很舒适。 唯独那个叫“沈蕾”的姑娘,总使她有种莫名的危机感。 这种危机感毫不讲道理,只是出于女人的直觉。 她的心里又开始七上八下,她的脑海又开始编织各种故事,她对“金海”俩字似乎有了一种恐惧,沈蕾的叔叔还挖走了东海厂的专家。 她越想越气,最后直接对着小帅后背,狠狠拍了一下。 小帅被揍得莫名其妙,满脸不解地回头:“你打我干嘛?” 海棠不提沈蕾,提东海厂。 “金海实业挖走了我厂的技术专家,以后在我面前,不准提‘金海’俩字。” 小帅明白了,却也更苦恼了! 他们挖人,我为什么要挨打? 但又不敢反驳,女人心、海底针,虽不情愿,但就得哄着来。 于是他岔开话题问:“高峰怎么弄?目前的情况来看,似乎还没查到他头上。” 海棠的心思,瞬间便被小帅,带到了另一个事件上。 “高峰确实挺可恨,但乡里乡亲,关键咱两家老人,都还在乡下住,低头不见抬头见的。” 大事上,海棠就表现地十分理智:“林书军要是愿意把高峰供出来,咱也不拦着。他要是把事情扛下,咱也没必要冒尖,去举报高峰。毕竟咱露了面,那就跟高家结了仇。事情虽是高峰的过错,可高家心眼儿小,保不齐以后在村里,会为难我爸妈。” 小帅点头:“是啊,高峰要是躲了这一劫,至少在心里,还会对咱带着感激;也能给家里老人,省去不少事端。这成年人之间的事,真是要顾及方方面面。” 海棠叹了口气,又把脸颊贴在了小帅后背上:“有句话说得好:真正的成熟,就是当你学会了妥协。总之不管他了,由着他去吧。” 一路上有海棠作伴,彼此间说说笑笑、打打闹闹,小帅蹬着自行车,非但没感觉到累,反而觉得话题还没聊够,他们就已经到了韩家村。 这次海棠没有跟着进去,主要是她穿了高跟鞋,在田里深一脚、浅一脚,走起路来不方便。 韩玉的坟还是从前那样,甚至比从前的荒凉,更显荒凉。 “又是一年啊!过得真快。从前的记忆,已经不那么深刻了;经历的事情多了,也就不太拿从前,高中时的那些事情,太当回事了。也不知道你在那边,是不是和我有一样的想法。” 小帅把奶糖撒下,继续说:“这时间是一剂良药,它能淡化很多痛苦和悲伤的事;更是一个和事佬,在某个瞬间,它会让你跟自己的过去,突然和解。” “韩玉我不想骗你,今年过来,我总感觉像是例行公事,就像每次年前,要给家里的祖先上坟一样。形式大于内容,心里的触动和忧伤少了,但不来,就显得我不够信守承诺。” “咱们曾是交心的朋友,所以我跟你讲的,都是交心的话,有什么就说什么,请你不要见怪。我有时候也觉得,是不是自己太薄情寡义了,可我的爱人说,我能连续不断来这么多年,就已经够情谊了。” “她说,她爷爷奶奶去世那两年,每次上坟,她还心痛、流泪,情不自已。而这两年,她也不再哭了,没那么悲伤了。她说只要在心里的某个角落,还记得就好。不必非得跪在坟前,把头磕破了才算真挚。” “往后我还会来,就当例行公事吧。可能话不会说太多了,也可能不会那么诚挚了。毕竟我长大了,人世间的很多事,三言两语也道不清。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立场,不能武断地说谁好谁坏;在你面前,我讲得天花乱坠,用情至极,最终也只不过是在抒发我个人的偏见而已。” “也许有一天,突然就不来了,但我心里会一直装着你。当然,该来,尽量来……” 这次小帅话不多,因为海棠还在路边等着。 他再不是曾经那个无拘无束的男孩,可以在韩玉坟前,一坐就是一下午,声泪俱下地畅谈了。 这次回老家,小帅和海棠的心情,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满足。 只可惜时间太仓促,假期又是那么短暂,被父母家人疼爱的滋味,还没有享受够,便又要返程回云港了。 有人开心,自然有人忧愁。 假日过后,南大校台那边,尤其是曹老师那边,还要负责给表现好的学生,推荐实习单位。 去年的时候,是沈蕾帮的忙。因为沈蕾是那一届的校台长,小姑娘很有责任心,靠着家里的人脉关系,将不少校台的人,推荐到了金海那边的电视台实习。 因此那一届的学生就业情况,达到了校台史上的最佳成绩。 “小蕾,听说你那一届同学,在金海的电视台里,留下来工作的有不少?”曹老师这次,又来了电话。 “那可不?都夸呢,说咱南大的学生,功底扎实、表现优异,比其它地方来的实习生,能力生生高出一个档次。最主要的是,来了就能上手干活儿,完全不用老师傅带。” 大大的落地窗前,沈蕾腿上放着一本书,斜靠在躺椅上,眉飞色舞地说。 曹老师笑道:“别夸大,人家肯定是看了你家的面子。” 沈蕾当即反驳:“老师,我只负责给他们介绍实习单位,能不能留下,全是靠咱同学自己的能力。这件事我没有夸大,咱南大的学生,就是有能力。” “呵…那今年…校台马上又该换届了,不少准备实习的学生,又找上了我……” “老师,你告诉他们,不嫌远的随时来。就算没有我的介绍,台里也愿意招收南大的学生。当然,我肯定会给打个招呼,无论怎么说,我也是曾经的校台长嘛!” 曹老师发自内心的高兴:“你这个丫头呀,最大的优点就是热心肠!” 沈蕾挑着眉毛得意:“老师,在您心里,我是不是表现的,比小帅学长还好?” 这话把老曹问得很尴尬。要论最好的学生,她心里首推小帅。 因为她曾亲眼看着、亲手帮着,让小帅逆流而上。 小帅并不是天赋型的孩子,可他硬是拼努力、拼坚持、拼不断地思考与开悟,硬生生脱颖而出,为校台成立,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而沈蕾则是天赋型的,起点不知道比小帅高了多少个档次。 “你们都很好,都是我带过的,最优秀的学生。”老曹也只能尽力一碗水端平。 “那就是小帅学长更优秀,您这个人,偏心!”沈蕾撒起了娇。 “小蕾,要说优秀,人家小帅都定亲了,事业也有成了,特别让人省心。再看看你,老大不小的姑娘,什么时候请老师喝喜酒?你这丫头聪明,眼界还高,关键家世还好,我总怕你挑来捡去,最后再闹个大龄剩女!” 又说:“别怪老师毒舌,真毕业了,我就成了你们的家长。家长最想看到的,就是你们能安安稳稳成个家,幸幸福福地把日子过起来。老师当年结婚太晚,生个孩子落了半身病,你可不要学我!”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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