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上一次给小帅塞钱,还是他念大学时,塞给他生活费。 那时小帅已经在校台工作,赚了不少生活费,他死活不愿要,母亲却依旧硬塞。 今天和海棠下了楼,母亲又开始塞钱,厚厚的一沓钞票。 “妈,我有钱。”小帅死命地推脱。 “有钱那是你的,定亲这事儿,家里早给你攒好了钱,你爸说了,这钱我们出。”一边说,母亲不由分说,把钱塞进了小帅的衣兜里。 又看着海棠:“棠棠,该要什么要什么,你能看上我家这小子,那是他的福分。” 海棠满脸喜悦地点着头,但她心里清楚,和小帅在一起,更是她的福分。 其实也就走个过场,有这样一个仪式。买不买东西,并不重要。 小帅在外赚的钱,大头都在她手里存着呢,将来两人在一起过日子,哪儿还分什么你的我的? 伯母也忙忙叨叨凑过来,朝俩孩子嘱咐说:“中午在县城吃,下午早点回来。我和你婶儿待会儿就去赶集,把晚上的饭菜置办下来。” 两家因为太熟,也完全不按定亲的流程来。 而是怎么热闹怎么来。 又看向海棠,挽着小帅胳膊的手:“在村里呢,注意影响。哪怕定了亲,也别黏黏糊糊的,招乡亲们笑话。” 伯母不提还好,这么一说,海棠搂得更紧了。 她自小离家去城里,哪儿管村里这些讲究?现在爸妈都同意了,小帅已经彻底属于她了,那还不想怎么搂就怎么搂? “你瞅瞅我家这丫头,没羞没臊的。”伯母苦笑。 “我就喜欢棠棠这样的,凡事大大方方,这气度哪儿是咱村里能比的?”秋红替海棠辩解,越看越喜欢这准儿媳。 倒是搞得小帅不好意思,尤其出了门,路上那么多卖苹果的农户。他们看到两个穿着体面的年轻人,勾着肩、搭着背,便引起了一股小声的议论。 这么一弄,村里人便传开了。 小帅和海棠坐上车,不一会儿庄妍就来了电话,问俩人定亲见父母,顺不顺利? 庄妍应该是听庄总说的,自打庄总接受了家辉以后,他和庄妍父女俩的关系,便缓和了不少,通电话和见面的次数,也越来越多了。 庄妍知道,家辉也就知道了,晓宁也知道了。最后搞得,梁超竟然也知道了。 去县城的一路上,大家就跟商议好了似的,一个个地都来电话,小帅应接不暇。 “真是没想到,你竟然这么受欢迎。”海棠咬着红唇,眼眸喜悦地望着前方,幸福的神色全写在了脸上。 “所以这世间,压根儿就没什么秘密。只要让一个人知道,最终的结果,就是一传十、十传百。不过也挺好,省得往后见面,再被他们刨根问底了!” 县城不大,也并不繁华,甚至还显得有些老旧。 可那天的海棠,却觉得这里好繁华,阳光明亮而温柔,店内衣服虽不是什么大牌,却看哪件都觉得漂亮。县城的电影院环境,跟云港的压根儿没法比,可那场电影却是看得那么动情,那么令人难忘。 金镯、金项链都买了,钻戒没买,买了金戒指。 “钻石恒久远,一颗永流传”的广告语,并没有打动海棠这位,带有投资眼光的女性,倒不如存些金子实在些。 这些花费完全用不上小帅掏钱,家里的财政大权,早已经被海棠牢牢把控。母亲塞的那把钞票,小帅也没花出去,最后只花了300块,给车加了油。 那天他们俩人,沉浸在了无比喜悦的幸福里。 这种喜悦,也在家里不断地蔓延。m.biqubao.com 忠民知道林书军出卖他的事后,他心里能不难受吗? 很难受,后劲儿大,越想心里越酸楚。 可一想想自家的闺女,终于有了归宿;自家这个女婿,他也十分心满意足;王家热热闹闹,开始准备晚上的订婚宴,他的心里又是那么地高兴。 他想到小帅这孩子懂事孝顺,想到虽然失去了林书军,却有了大强这个好兄弟、好邻居、好亲家,想到自己这后半生,有大强一家陪伴,亲上加亲,心里又是那样地满足。 痛苦与喜悦的对冲,使忠民更加珍惜眼前的人和事,渐渐便不再对过去的事,抱有太多的隔阂和仇怨。 晚上的饭菜办得格外丰盛,按惯例来说,各家都应该叫上近门亲戚,至少叔辈兄弟一类的,要请来热闹热闹。 大强直来直去,本想把宴会往大了办,结果却被老爷子咧了一眼:“咱这边好叫人,忠民那头怎么办?你觉得是大民能来?还是二民能来?” 忠民家以前,跟二民家好,跟大民家不好;后来又因为钱的事,跟二民家闹得老死不相往来。海家在村里,本就是小姓,兄弟间又搞得不和,每每赶上婚丧嫁娶、亲戚朋友撑场面的事,就显得尤为尴尬。 老爷子端着烟袋继续说:“忠民那边没亲戚,咱这边任谁也别请,就咱两个小家,一起热闹热闹。彼此之间,面子里子也就都有了。” 吃饭时,忠民嘴上没说,但心里却记下了王家这份情。 因为王家是大门户,大强光叔辈兄弟就六七个,人家为了照顾他老海家的面子,愣是一个都没请。 大强虽然文化程度不高,但通清理。 王叔虽然脾气犟,但自打他忠民的父亲去世后,王叔的智商好像一下子拔高了不少!不但不欺负海家,还对老邻居格外照顾。 当然,要是在王叔面前,提起自己的父亲,他照旧歪鼻子瞪眼,满脸的不服。 定亲的事情在喜悦中度过,这件大事办完,小帅还有属于自己的一件事。 他把昨天逛县城时,买的大白兔奶糖备好,又给常年不骑的自行车打上了气。 自行车链子有些生锈,他又怕把家里院子弄上油污,便将自行车推倒门外,拿着棉球给链子上油。 刚走到外面街上,他就看到海家门口,海棠车前聚了不少人,都是村里的乡亲,在热络地跟大伯攀谈。 海棠也在,站在旁边,跟叔叔、大爷的打着招呼。 彼时彼刻,恰如此时此刻。 当年,海棠要离开时,小帅为了能见她最后一面,刻意将车链子卸下来,推到门口安装。那时候,他多么希望海棠能走过来,跟他打一声招呼啊! 此刻,海棠看到了他,笑了! 甩着柔顺的披肩发,满面春风,飒爽而自信地朝他走来。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59_159206/684063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