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渠路旁,小帅不紧不慢,从他嘴里嘣出的每一个字,似乎都砸在了重点上。 高峰不能不慌! 林书军、贴牌货、四年前…… 他内心恐惧的字眼,全被小帅秃噜了出来。 “你什么意思?我还是听不懂!”高峰只能用无礼的耍赖,继续掩饰内心的紧张。 “嗨!”小帅欠着身子,从裤兜里掏出手机,然后调出照片,一张一张展现在了高峰眼前。 小帅说:“这款型材,对你来说很熟悉吧!林书军给我们集团轻合金供货,也不知道他怎么想的,就把这批货混进来了。人家轻合金的领导,是干什么吃的?一眼就看出货不对!” 一边说,小帅一边翻阅照片:“都查出来了,产品编号是佳创的,但产品却不是佳创产的。我作为中间人,去找了林书军。林书军说,都是你的主意,你委托他们厂贴牌生产,然后抢我大伯的客户,从中赚取丰厚利润。” “林书军他放屁!明明就是他找了我,他不光找我,海忠民厂里,大部分销售员,当时都被他给收买了!”高峰急了,干过的事他认,没干过的事,他不可能背黑锅。 小帅笑了,本以为还要再费一番周折,没想到高峰这就扛不住了。 “那我不清楚,林书军的意思,是你找的他。你当时作为大伯的亲信,特别受重用。你又趁着大伯无暇顾厂,所以才滥用职权和大伯的人脉,在销售上胡搞瞎搞!” “这个狗日的林书军,他怎么能把脏水往我身上泼?”高峰急得跺脚,绿豆眼瞪得浑圆,手足无措地朝小帅解释:“我有证据!他收买的我,他给我打了钱,给我写了承诺书!” “哦?什么承诺书?”小帅挑挑眉。 “就是兜售贴牌产品,所引发的一系列后果,都由他林书军承担!” 小帅气得一拍大腿:“他承担的了吗?那可是大伯的心血,你们这帮王八蛋,却趁他病、要他命!高峰,旁人我不说什么,但你可是大伯一手带起来的,你良心不疼吗?” 高峰抖着嘴角,脸颊扭曲:“林书军上来就给我转了20万,后面卖产品,我又陆续赚了几十万!钱太多,赚钱的速度太快,我扛不住!” 果然啊,所谓“忠诚”,只是因为背叛的筹码太低。 像高峰这种没吃过、没见过,又特虚荣、打扮花哨的人,几十万就把他的人格给出卖了! “好,我暂且信你。有一个人,我想跟你打听一下。”小帅点点头,依旧不慌不忙。 “你想问谁?”高峰怂了,该说的、不该说的,他都交代了。 “大伯曾经签的协议里,有一个叫‘姜尚文’的人,这个人你认不认识?他在哪儿?”小帅觉得,这是个关键性人物,他身上的秘密,不比白振南少。 高峰直说:“我见过这人,鼻子右侧有颗黑痣,很好辨认。但这事儿你不应该问我,而应该问林书军,他跟那个姜总熟!以前他俩,隔三差五晚上,唱歌、洗浴、按摩。” 小帅再问:“那姜尚文的背后,是云港地产吗?” 高峰苦恼:“我哪儿知道那些?人家都是老总级的,我就是个业务员。在下面搞搞钱行,真有什么重要的大事,人家也不会跟咱商议。” 又说:“小帅,真是林书军找上的我,当时不光我搞,好多人都瞎搞。我这罪名不算重吧,大不了…大不了我再把钱还回去!” “你杀了人,再把人家脑袋给接上?大伯厂子都没了,这话你也有脸说!”小帅冷冷地瞪着他,许久才出言安抚:“你的事,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将来就看你是否愿意站出来,替大伯这边讲话。你表现要好的话,那这事儿自然另说。” “我好好表现,我可以把我手里的东西,全都复印一份交给你。” “好,我看你家门口,停了辆新车,你买的?” “这…我……” 小帅忍不住笑道:“你放心,我不是讹你车开,咱现在就去你家,然后你带我去镇上,把你手里的东西复印一份给我。你那些证据,都在家吧!” 高峰立马点头:“在家!这么重要的东西,我可不敢带着在外面瞎窜。” 那天下午,小帅先回海棠家,卸下了白菜。 伯母留他在家,等着吃白菜馅饺子,小帅点头应着,说出去办点事,待会儿就回来。 随即他去了高峰家门口,上了高峰的车。 高峰确实有点心眼儿,当初汇款单、交易单,乃至承诺书,他竟然都留了存根、保存完好。 去镇上的打印店,将东西复印好之后,小帅心里的谜底,总算是解开了。 林书军那个混蛋,他的手是真黑啊! 乃至于现在,小帅也想不明白,他跟大伯关系那么好,为什么要背叛呢? 再次回村,已是黄昏。小帅终究还是没把这些东西,拿给海棠看。 他倒不是故意隐瞒,而是他现在还不确定,林书军的上线,到底是不是白振南。 如果海棠知道了,如果她压不住火气冲动了,那林书军或者林梵,会不会去找白振南帮忙? 而白振南如果意识到,海棠已经查到了这个地步,他把海棠踢出局怎么办? 要知道海棠现在,正时刻面对着白振南两兄弟,她的情绪绝不能受影响,更不能被白振南察觉出异常,半途而废。 回到家后,小帅先把文件,塞进了行李箱的里侧。 接着他压下内心的惊涛骇浪,平复了许久的情绪。 最后,当海棠来电话时,他才用凉水洗了把脸,接着穿上外套,去了隔壁海棠家。 不得不说,伯母包的饺子就是香,馅料里加了十三香,小帅喜欢吃这个味道。 吃饭的时候,大伯就免不了,要谈谈云港的事,谈谈云港的人。 谈到林家,他一口一个书军,说书军是个好兄弟,为人义气、办事靠谱,为朋友可以两肋插刀的那种。 小帅听到这话,嘴里的饺子差点没喷出来! 他确实是“两肋插刀”,但插谁的肋,这得另说。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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