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子苒现在身边的小丫鬟,是五婶的娘家帮忙调教的,机敏伶俐,她用着颇为顺手。就连吴老太也渐渐习惯了身边有人伺候的日子呢! 吴婆子从屋里出来,虽说八年过去了,吴婆子一点都不显老,腿脚矫健,腰杆挺直,人也胖了些,撑开了脸上的皱纹,除了头上多几条银丝,看上去没多大改变。 “福丫,你爹信里写得啥?快给奶念念!”吴婆子在花树下坐定,随手帮孙女把刚研制好的药丸,装进药瓶中。 宋子苒接过四哥手中的信笺,缓缓地展开,看过以后,她那美若繁花的俏脸上,露出一丝笑容:“奶,爹被封为福国公呢!新皇还说,爹是他的副将呢!现在咱家有两个福运在身的人了!” “他有啥福运?还不是沾了我们福丫的光?若不是你给他保命的软甲,趁手的利器,还有那些能救命的药丸药粉,他能立下那么多功劳?能做上这福国公?”吴婆子心里虽然高兴,却撇撇嘴,露出不屑之色。 宋子苒抿嘴一笑,道:“奶,爹的国公勋位,是他英勇善战,用军功换来的。你不能一概否定!爹在信中还说,让我在奶面前多夸夸他。他是很想得到您的肯定的!” “他被封为国公,我们福丫就是国公府的贵女了!不错,这点的确值得肯定!”吴婆子看向娇花一样的孙女。哎呦,她的大孙女越长越出挑。不是她夸口,这崇州城内,找不出比她孙女样貌再娇艳的小女郎喽! 吴婆子又道:“心里还说啥了?” “爹在信里还说,新皇赐了他一座大宅子,说是前朝某个皇子的府邸,比咱们现在的宅院还要大,还要气派呢!”得宠皇子的旧宅,就这么赏赐给了她爹,别人不会眼红吧? 吴婆子财大气粗地道:“有啥好骄傲的?咱家又不是买不起大宅子。别的不说,就说福丫你醉仙楼每年的分红吧,买两个那样的宅子,都绰绰有余! 对了,让你爹在京中留心,有没有好宅子,多买几座,给我们福丫当嫁妆!还有庄子良田啥的,也都开始置办起来!山头等我们到京城再买,让福丫亲自去选,说不定还能挖出温泉呢!” 宋子苒噗嗤一声笑了:“奶,哪有那么多温泉等我们去挖?你也说了,咱们不差钱,买一座温泉庄子便是了!” “我这不是想着能省点就省点嘛!”吴婆子乐呵呵地道,“有座温泉庄子的确挺方便的,不用担心冬天没菜吃了。还有你在温泉边种的那些草药,如果用暖室的话,得费老鼻子劲呢!大冷天,去泡泡温泉也舒服,你不是说泡温泉有……有啥来着……反正好处多了!我的老寒腿都给泡好了!” 宋四毛道:“奶,你的老寒腿,是福丫妹妹给治好的!” “去去去,别插嘴!女人说话,有你什么事?该干啥干啥去!”吴婆子不耐烦地把四毛往院子外赶。 “福丫姐姐,福丫姐姐!娘让我来问,你们什么时候启程去京城,咱两家搭伴儿一起走!”一个身着艳丽桃红色衣裙的小姑娘,活泼泼地从院门外,一路跑跳着进来。小姑娘眉目如画,带着微微的婴儿肥,看上去可爱极了! 原来,蒋家也收到了京中的来信。自打战斗全面打响以后,赵长胜被辰王三顾茅庐请出了山,他的大儿子蒋秋远也跟随他一起加入战斗。父子齐心,为新皇立下汗马功劳,被封为定南侯! 蒋果果看到宋子苒后,眼睛一亮,飞快地跑到她身边,抱着她的胳膊摇啊摇,小嘴甜蜜蜜地道:“福丫姐姐,今天的你比昨天的你,又好看了呢!” 这小妮子就是个颜狗,看到长得好看的人,眼睛就会黏在人家身上,拔都拔不出来。有次,她见到来寻宋清墨的祝文卓,惊为天人,抱着人家的腿哭着闹着要……认人家做义父。当时小家伙才五岁。 还未曾婚配的祝文卓,被她闹了个大红脸,以后再也不敢出现在小妮子的面前。 宋子苒捏捏她的小脸,也道:“今天的果果,也比昨天更可爱了呢!” “福丫姐姐,你也收到你爹的信了啊!我爹也来信了,说在京城买了座大宅子——就在皇上赏赐的福国公府隔壁,以后咱们又能做邻居了,你高不高兴啊?”蒋果果见桌子上放着可口的糕点,不见外地捏了一块塞进自己的嘴巴里! “高兴,怎么不高兴呢?你们定了去京城的日子了?”宋子苒问。 蒋果果摇摇头,小辫子晃来晃去:“没呢!娘让我先来问问你们。” “福丫,福丫!”院门外又传来一个急促的声音。 待那人进了院子,宋子苒惊喜地站起身来:“二哥,你怎么回来了?” 原来来人是宋思义(宋二毛),他跟随小将军立了不少功,此时不应该留在京中接受封赏吗? 见宋思义风尘仆仆,脸上带着倦意,嘴唇都干得起皮了,宋子苒忙给他沏了一杯茶,递到他的手中。 宋思义把杯中茶一饮而尽,抹了抹嘴巴,道:“小将军中了奇毒,就连国医圣手都没办法。我奉命护送小将军来崇州就医!小将军还在路上,大概两日后能抵达!” “连我师兄都没办法?”宋子苒眉头微蹙,露出担忧的神情。 宋思义用力一拍石桌,恨恨地道:“那洪武帝实在是阴狠狡诈,临死前还摆了小将军一道!小将军中毒后,虽然没有性命之忧,可时时承受着毒发的痛苦,被折磨得不成样子!王爷担心小将军,如果不是小将军拿自己性命相要挟,他就要亲自陪小将军来求医呢!”biqubao.com 蒋果果不解地问:“小将军病得这么重,为啥不把福丫姐姐宣进京城,给他治疗呢?” 宋思义道:“旨意传达过来,妹妹再启程进京,一来一回要耽误好些日子。多耽误一日,小将军就要承受一日的痛苦。小将军也担心妹妹会不顾自己的身体,日夜兼程往京城赶,所以决定回来就医!”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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