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降锦鲤宝宝,我在荒年旺家添财_第两百九十七章 既然你不仁,休怪我不义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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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自己罚了几次银钱后,再没偷奸耍滑过了。家里每一个人都朝着好的方向发展,吴婆子也不舍得把任何一个分出去。
  吴婆子又道:“这又不是分家,只不过家里住的不太宽敞,分几个人去新房子住而已。”
  张春梅揉揉眼睛,看到卢芸芸身边的丫鬟,灵光一闪,指着宋清墨道:“娘,我觉得还是二哥说的对。让老五搬过去住,那边房子也不小,住一家人肯定空当,而且光打扫起来,都够费事的。老五媳妇身边有下人,不用他们夫妻俩动手。还是老五去住比较合适!”
  “三嫂,以前在后山村的时候,你不是经常叨咕着,说要是能分出去单过就好了。现在还有一个值八百多两的院子给你,你咋还就不愿意了呢?”宋清墨心道:既然你不仁,休怪我不义!
  张春梅马上拔高了声音,道:“我啥时候说要分家了?我没有,老五你别冤枉我!有娘这么好的婆婆,操持着一大家子,我怎么可能会巴望着分家?没有,没有的事儿!”
  “行了,行了!都别吵吵了!!”吴婆子顿了顿,看向宋清墨,欲言又止地道,“老五……”
  卢芸芸见宋清墨一脸惊恐,知道他的心意,柔声开口道:“娘,媳妇才刚进门,还没在您面前行几天孝,若是这么被分出去的话,非被人戳脊梁骨不可。别人可不知道是因着咱家房子不宽裕,才分我们出去住的。他们只会认为,是我这个做儿媳的不孝,触怒了长辈……”
  吴婆子一拍脑门,把卢芸芸吓了个哆嗦。吴婆子安抚地冲她一笑,道:“老五媳妇,你知书达理,性子又温婉,怎么可能做出惹恼长辈的事?是我考虑不周了!”
  卢芸芸温柔一笑,又继续道:“我母亲怜惜我,给我陪嫁的下人的确是多了些。我这两日也在寻思着,只留两个在身边伺候,其余的暂时安顿在我陪嫁的宅子里。有需要的时候,再去把她们叫来伺候……”
  正屋五间,一间是正堂,东边的两间打通了,一间是老两口的住处,一间呢,则布置成了小福丫的卧室和书房。西边的两家,分别是老大和老二他们两口子住的。
  东厢房三间,两间分别是老三老四的住处,一间是府里的库房。西厢房的两间,一间是老五的住处,一间则是他的书房,另一间本来是杂物房,现在腾出来住了她的乳娘和两个贴身大丫鬟。其他的丫鬟婆子,都住进了后罩房……几房的孩子们,都住在外院的五间房子里,这么看来,的确不太宽敞。
  宋子苒打了个秀气的小哈欠,往她奶胳膊上一靠,眯起眼睛道:“宅子太小,换个大的不就行了?”
  吴婆子点了点她的小脑袋瓜,笑着道:“说得倒容易,比咱家更大的房子,没个五千两拿不下来。再说了,谁家这么大的院子,往外出售?”
  宋子苒闭着眼睛,半梦半醒地道:“等年底醉仙楼给咱们分红的时候,银子不就有了吗?现在到年底还有三个多月呢,说不定到那时,就有人卖了呢!”
  宋家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眼中都露出几分喜色。小福丫最是有福气,她说出来的话,八成都能应验。难道……他们家还能住上更大更漂亮的房子?
  吴婆子也道:“那暂时就先这么住吧!不过,醉仙楼的分红,有一般是福丫的。即便买房子的时候她先借给咱用,以后还是要还的。你们一个个当长辈和当哥哥的,不能理所当然地占福丫的便宜!”
  “那是自然!老四在外面拼功名,咱们这些当叔伯的,说啥不能白占福丫的。”宋大富开口道,“明年刘家庄那边的田地产的良种,应该能卖些银子。留足家里吃用的,全都换成银子,先还上一部分。”
  宋二贵也道:“明年铺子里的利润,多了没有,还上千把两,应该没问题!”
  宋三寿也不甘示弱地道:“今年东郊的庄子上,我准备再多弄些‘花洞子’,种反季蔬菜。已经有管事去询问了,肯定不愁卖。应该也能赚些银子,还有来年种的辣椒……”
  宋清墨看看这个,看看那个,挠了挠自己的后脑勺,有些懊丧地道:“现在看来,就我最没用!果然,百无一用是书生啊!”
  “行了,你好好在王府当差吧!家里的事,你就别操心了,有哥哥们呢!”宋大富还是挺有长兄的样子的。
  “那个,我……”卢芸芸觉得身为五房的媳妇,应该表个态啥的。
  吴婆子冲她摆摆手,道:“你一个刚进门的新媳妇,有这心就行了,啥都别说了。咱家再困难,也没有让媳妇用嫁妆贴补的惯例。好了,就这么说定了,再将就两三个月,等搬进大房子就好了!”
  卢芸芸跟着自家夫君进了西厢房,这才小声地道:“夫君,我觉得这样住也挺好的,没必要再买大院子了,你说呢?”
  宋清墨接过她脱下的斗篷,文雅的脸上露出一丝笑容,道:“娘子,不管能不能住下,这房子都是要买的。”
  “为什么?”卢芸芸露出诧异的神色。
  宋清墨道:“这座院子,是小福丫的产业。你也知道,我们是从五雷县那边逃难过来的,刚来府城可以说是身无分文,住进福丫的院子,也是无奈之举。现在家里钱财宽裕些了,势必要买个院子搬出去的。”
  “这是福丫的院子?她不是才刚拜师没多久吗?拜师前就凭着自己的本事,赚了这么大的院子回来?她才多大呀?”卢芸芸嫁进来不过几天时间,却已经感受到全家人对小福丫的宠爱。
  她说的话,几乎就能代表全家人的意思了。就譬如今日,她说买大院子,没有一个人提出异议,仿佛五千两银子的大事儿,就跟她拿着五文钱去买糖块一样——这么随意的吗?m.biqubao.com
  宋清墨走过去,在她身边坐下,把她的小手攥紧掌心。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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