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降锦鲤宝宝,我在荒年旺家添财_第两百六十六章 我敬你是个汉子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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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宸是萧瑾珞的字。闻言,萧瑾珞白了他一眼,道:“我帮你拦着?你看我像是能拦住他的吗?放心吧,那疯子不在王府。不过,经常出入王府。”
  “你……把他收为己用了?”立王又瘫回软榻上,冲着萧瑾珞竖起大拇指——敢用那疯子,我敬你是个汉子!
  萧瑾珞摇摇头,道:“人家好不容易从那个暗无天日的牢笼中逃脱,你觉得他还会走以前的老路吗?你收服不了他,我也不行!”
  “你倒是镇定,就不怕那家伙发疯,给崇州毁灭性的一击?”立王摇摇头,那可是嗜血的饿狼,随时有可能咬你一口。辰王这小子,还是年轻了,心也忒大了些!
  萧瑾珞淡笑一声,道:“他不会的!咱们收服不了他,有人能收拾他。他现在比小绵羊还安分,不用担心!”
  立王好奇,到底是何妨神圣,竟然收服了那疯子!不过,他没有在追问下去,而是整了整脸色,在一旁的官帽椅上坐下,压低声音问道:“朝廷发的勤王敕令金牌,你收到了没?”
  “将在外,军令有所不受!北方游牧民族连连犯边,朝廷的军饷三年未见,北军裁掉了三分之一的军队,哪里还有余力去勤王?难道任凭胡虏侵犯我大荣边关?有我萧瑾珞一日,决不允许胡虏进关一步!”萧瑾珞言辞铿锵,表起了决心。
  “拉倒吧你!把不远出兵,说得如此出尘脱俗,也就你子宸一个了!你说得对,我们立州最近发现民乱,正调集所有兵力镇压,实在抽不出人手。我们不是不遵君命,实在是无能为力啊!”
  什么?立州没有乱民?从军队里抽出一些人手,不就有了吗?就当是演习了,还能练练兵!
  萧瑾瑜听了立王的打算,不得不另眼相看——老狐狸到底是老狐狸,这一招果然高明。想到惠州那边并过来的军队,的确是该练练了。惠王叛乱,朝廷是知道的。惠王“余孽”未清,他还得“分”出兵力去追击。更无力勤王了……
  不是没有藩王,想联合他起事。可崇州和惠州两地,实在是太贫瘠,他得保证自己手底下的兵,不饿着肚子打仗——龙潜深渊,时机未到……
  又过了一个多月,宋家人除了在铺子里帮忙的小子们,全都聚集在刘家村的那几十亩田地处——玉米该收获了!
  按照“神仙”梦中给的种植方法,玉米秸秆根根都有小十的手臂那么粗,上面的玉米穗子,更是达到六七寸,跟宋子苒的小臂差不多长短了呢!剥开一穗,金黄的玉米粒,颗颗饱满,排列整齐,在阳光下闪烁着金色的光芒!
  庄子上楚、陈两家,脸上挂着丰收的喜悦。老陈头已经提前算过,这玉米的产量,绝对不会低于五百斤!在产量普遍一两百斤的古代,达到五百斤的高产,简直就是神话!想都不敢想!
  在宋老汉一声令下,开始了收割玉米的事宜。女人、老人和孩子,在前面掰玉米,青壮年则跟在后面砍玉米杆。
  五岁的宋子苒……只领了哄孩子的活儿。蒋果果、小十和被知府夫人扔到宋家的安儿,排排坐在田埂上,用小米牙啃着嫩玉米杆儿。嫩玉米杆儿里面的汁水甜甜的,吃起来跟甘蔗味道差不多,只不过水分没甘蔗多而已。小家伙们啃得津津有味。
  宋子苒在掰下来的玉米穗子中,挑选嫩一些的,准备拿回去煮着或者烤着吃。
  吃完手里的甜杆儿,安儿指着不远处沙地上密密层层的叶子,好奇地问道:“福丫姐姐,那个是什么?好吃吗?”
  宋子苒点点头,道:“安儿还记得去年吃的红薯吗?那个便是了。”
  说着,领着三个小尾巴,来到专门给她种的蜜薯田里。安儿薅了一片叶子,翻来覆去地看着,撅起了小嘴巴:“福丫姐姐骗人,这个明明是菜叶子,没有红薯。”
  蒋果果取笑他没见识:“你吃过萝卜吗?你见过萝卜长在地里的样子吗?萝卜长在地底下的,红薯也应该长在地下。姐姐,我说的对不对?”
  “果果真聪明!”宋子苒摸摸小姑娘的脑袋,赞许地看着她。蒋果果的尾巴立刻翘了起来,得意洋洋地瞥了俩小男孩一眼——姐姐夸我了,没夸你们,嘿嘿!
  小十使出吃奶的力气,拽着红薯的茎叶努力往上拔。可是,红薯不像萝卜一样,一丛叶子只长一个果实。他憋红了脸,红薯藤依然纹丝不动。
  宋子苒拿出一把小铲子,轻轻在红薯藤下面挖了几下,成人巴掌大小的蜜薯,便出现在孩子们面前。三小只兴奋起来了,用自己的小手,扒拉开松软的沙土,从里面拽出一根红薯,高兴得笑着闹着。
  在小家伙们看来,挖红薯就跟寻宝游戏似的。他们挖呀挖,比着谁挖的大,谁的形状好看,谁挖的最多……甜脆的笑声,在田野上空回旋,就连飞过的鸟儿,都好奇地低头看上一眼。
  离挖红薯还差大半个月呢,老宋头担心孩子们祸祸粮食,想去阻止,却被吴婆子拦了下来。她看向笑容灿烂的小孙女,白了老头子一眼,道:
  “几个孩子,年龄加起来还没成年呢,能祸祸多少?再说了,福丫她有分寸,领着孩子们去她的蜜薯田里玩的。那块地,本来就是种给孩子们当零嘴儿解馋的。少收几斤又算什么?孩子们高兴就成!”
  宋老汉深深地看了老伴儿一眼,道:“你现在倒是大方!粮食是咱庄户人家的命根子,你忘记以前一粒米都想掰两半下锅的困难日子了?孩子们的心情重要,教育她们尊重粮食,爱惜粮食更重要!”
  吴婆子扬手掰下一根玉米,才道:“你说得对。日子一天天好起来,这些小孩子从生下来,没尝过饿肚子的苦,不知道粮食的珍贵。回头,得好好跟他们说道说道。”
  不用他们说,挖了四五根藤后,宋子苒便阻止了小家伙们。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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