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邀!宋子苒一动不动地装死——她今儿要是登上了辰王的步辇,明天就能传出她是辰王私生女的谣言。这些百姓的尿性,跟前世的键盘侠一样,造谣不用成本的! 白白嫩嫩的小团子,像个软软的布偶一般,动也不动任小将军抱着,乖巧又可爱。引得两旁阁楼上无数姑娘小媳妇,少女心暴发,想要把她抱回去当妹妹(女儿)。 萧瑾瑜逗了小姑娘半晌,发现怀里没一丝动静,忙看过去:“福丫?睡着了吗?怎么不说话?” 不想说,自闭中,勿扰!宋子苒眼睛往两旁围观的百姓看过去,希望能看到熟悉的面孔,解救她于水火之中。 闭着眼睛,耷拉着手和脚的她,小小一只,更像大号玩偶了。萧瑾瑜轻笑一声,在马儿有节奏的步伐中,翻身一跃,跳至路边,将她塞进一个怀抱中。 熟悉的味道,让小福丫终于舍得睁开了眼睛,抬眸看过去,不知什么时候,到了自家铺子旁的街道上,而此时抱着她的,是在路边看热闹的三哥。 今日大军凯旋,家里大多数人都去城外,迎接宋老四叔侄了,铺子里就留了三、四、五、六、七毛几位小将。好在今日城中百姓许多都涌上街头凑热闹去了,铺子里不那么忙。几个小少年还能腾出空来,在自家铺子屋角处,伸着脖儿看热闹。 宋子苒再一回头,萧瑾瑜已经重新回到了马背上。队伍行进的节奏,一点都没有被打乱。宋三毛忍不住问道:“福丫,你不是跟爷奶大伯他们去城外了吗?怎么会出现在小将军的马背上?” 宋子苒长叹一声,一脸生无可恋:“鬼知道我刚才经历了什么!方才我斗篷上的帽子,有没有盖住我的脸?应该不会有人认出我是谁吧?” “小东家,你不会是小将军的亲戚吧?坐在小将军的马背上,是什么感觉?是不是特牛叉?”宋记的一位常客,从街道一旁挤过来,看到小福丫,眼睛一亮,调侃道。 宋三毛见小姑娘,脸藏在斗篷帽子里,装死地趴在他肩头,无声地笑了笑。他对那人道:“小姑娘脸皮薄,害羞了。快别提这茬,让她静静……” 另一位客人,在铺子里坐下,哈哈笑道:“害羞啥?你看看这满城的小娃娃,哪个不想坐在小将军的马背上,跟他一起享受百姓们敬仰的目光?换成我,这事儿能吹一辈子!” 另一位食客笑出声来:“得了吧,就你这五大三粗的模样,也不怕把小将军的马给压坏了!宋小五,给我来一碗土豆粉,中辣,放两个卤蛋。” 开春,“宋记”推出了新的小吃——土豆粉,颇受欢迎。“宋记”又恢复了需要排队等待的火爆场面。 麻辣烫也从以前的串串,变成了自选模式:手拿竹编的小筐,在一排木架上,选择自己喜欢的食材,用竹子做的夹子放进竹筐里,拿到收银台过秤,拿一个号牌,凭号牌取麻辣烫。 节约出来的人力,又开始做土豆粉。宋家人,现在除了两岁多的小十,几乎找不到闲人!马上要春耕了,宋家会更忙碌更充实。 有功之将,该封封,该赏赏,从惠州缴获的宝贝,赏出去近一半。对于在战场上浴血拼杀的将领,武将出身的辰王从不吝惜财物。何况,这些将领,不少都是跟他一起并肩作战过的,以前都处得跟兄弟似的。 豪迈、大方的性子,使得辰王府的库房,一直都处于空虚的状态。有个不事生产又大手大脚的大哥,这也是辰王府f4们,不得不快速成长起来的重要原因。 宋四喜带着自己一车奖赏,骑着马美滋滋地往家里赶。能生出福丫这么漂亮女儿的人,五官肯定不会差了,再加上在军中锻炼出来的仪态,再衬上英武非凡的盔甲。这个中年美大叔,一路上收获了不少大姑娘小媳妇的目光呢! 本以为,他现在大小是个六品官儿了,比县太爷还高两级呢,家人们肯定在家里等着他凯旋归来,分享他的喜悦。想着老娘对他嘘寒问暖,乖女儿亲亲热热依偎在他怀里的场面,宋四喜咧嘴笑了,笑得跟二傻子似的。 可是,家里除了三个嫂子,在忙忙碌碌地做着土豆粉,其他他想见的人,一个都没在。而且三个嫂子看到他,只打声招呼,就继续忙自己的了。只有三嫂张春梅,打趣了一句:“哟,我们的百户大人回来了啊!” 宋四喜奇怪地问道:“三嫂,爹娘呢?” “爹去刘家庄,张罗着春耕的事情了!娘去铺子里了,这不开春暖和了,铺子里的生意又重新好起来了。再加上刚刚推出的土豆粉,根本忙不过来。除了去地里的,都在铺子里帮忙呢!”张春梅说完,就又推起石磨,磨起土豆来。土豆磨碎,是制成淀粉的第一步。 每个月五百文的工钱,像跟胡萝卜似的,吊在张春梅的前面,让这个本来又懒又馋的婆娘,现在比谁都勤快。婆婆说了,她干得好,还能再多奖励些银钱呢!上个月,她就多了五十文奖励,这个月她要再接再厉,再创新高!这么想着,她干劲更足了! 宋四喜让兄弟们帮着卸下奖赏,问明铺子的位置,领着三个手下的弟兄,去了“宋记麻辣烫”。 离老远,就看到铺子前坐着一排歪歪扭扭的队伍,那是等待叫号的食客。一位兄弟惊讶地道:“宋记是头儿你家开的?我们一进城就听说了,还说得空来尝尝呢!” 宋四喜笑道:“择日不如撞日,就今天吧,我请客!” 另一位兄弟哈哈一笑,道:“头儿,你能做主吗?婶子会不会拿大棍子,撵着你打?” 宋四喜想家的时候,就喜欢跟兄弟们唠家里的事。兄弟们都知道他家老太太管事儿! “你们不知道吧?我家老太太最听我闺女的话,有闺女这个护身符,我怕啥?走,都别客气,想吃啥可劲造!”宋四喜领着手下,进了宋记的大门。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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