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降锦鲤宝宝,我在荒年旺家添财_第两百六十章 阻隔不了吃货的脚步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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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铺子里生意冷淡,只要两三个人就行,吴婆子正愁着没事儿干呢。一听,哪有不答应的?而且这一锅底料,庄公子给的价格她也挺满意的,一锅料熬出来,少说能赚四五钱银子,一天熬个十锅八锅的,一个月下来也不少进项呢!至少这个冬天不用吃老本了!
  等跟小管事定下每日熬制的量,送走他之后,吴婆子感慨道:“不得不说,辰王府出来的就是不一样。要换了旁人,不得想方设法把方子弄自己手里攥着?”
  宋子苒一语道破镜中人:“光有方子有什么用?咱们火锅底料的主料是辣椒和花椒,这些只咱家有啊!”
  吴婆子如醍醐灌顶,她一拍大腿,道:“可不是嘛!他们没辣椒,有方子也熬不出底料来!难怪提出跟我们家合作,好像给咱们多大的恩惠似的。这姓庄的,心眼可不是一般得多!差点叫他给绕进去!”
  宋子苒笑嘻嘻地道:“奶也别生气,就当多了桩买卖。你这两天不总是念叨着,赚的银子不够开销吗?他这是给咱们送银子呢,不要白不要!”
  于是乎,崇西街的街坊们,每天都浸在香辣诱人的味道中,再大的风雪也吹不散。有人派下人循着味道找过来,打探这家到底在干什么,香得馋死人。
  得知这家跟辰王府的醉仙楼合作,熬制一种叫“火锅”的底料,便收起自己的好奇心,生怕引起辰王府的误会,以为他们想打探商业机密呢!
  有禁受不住诱惑的,便去醉仙楼询问。因此,火锅刚一推出,便有了一定的客源。崇西街的住户非富即贵,他们嘴巴叼,银子也最好赚。麻辣和骨汤的鸳鸯火锅,成功俘获了他们的心,抓住了他们的胃。醉仙楼的生意蒸蒸日上,再大的风雪也阻隔不了吃货的脚步!
  在冬天即将结束的时候,惠州那边传来了好消息——萧家军一举攻下惠州府,俘获了惠王和他的家眷。长达六个月的战争,终于以崇州府大获全胜落下帷幕。
  春寒料峭,呼出的气依然冒着白烟,宋子苒穿上厚厚的毛衣裳,裹了红狐皮的斗篷,只露出两只漂亮的大眼睛,由宋大富抱着,来到城门外,迎接凯旋的英雄们。
  “姐姐,姐姐!什么时候能看到四叔、大哥、二哥啊?”小二娃跟她一样全副武装,裹得像个球一样。他的声音,透过厚厚的围脖,有几分失真。
  宋子苒伸长了脖子,往遥远处看去,闻言道:“快了!快了!”
  她的话音刚落,地平线上出现了一排人影,越来越近,越来越多。自发来迎接的百姓,忍不住发出一阵阵欢呼声,那声音震耳欲聋。
  连升两级,成了正六品百户的宋四喜,望着远远的城门,归心似箭。梁百户,也就是以前的梁总旗,见他屁股下面跟长钉子似的,忍不住调侃道:
  “想闺女了?我要是有那么乖巧可爱又懂事的女儿,也恨不得把她绑自己裤腰带上!你说,小福丫会不会在城门外迎接你?”
  宋四喜摇摇头,道:“今儿挺冷的,咱们能在暴风雪中冲锋陷阵,我闺女能像咱们皮厚肉粗不怕冻?我可舍不得让她在寒风中,一冻几个时辰。我闺女是我娘的心头肉,我娘肯定不会让她来的!”
  看着一提闺女,脸上瞬间堆满傻乎乎笑容的宋老四,粱百户忍不住扶额——这哪里还是那个在战场上,让敌人闻风丧胆的拼命三郎?十足一个女儿奴!
  宋老四从他手底下升上来,短短半年的时间,官职已经跟他比肩了。曾跟宋老四一起并肩作战的粱百户,心里是服气的。
  宋老四仿佛天生为战场而生的,力气大、功夫好,最最重要的是运气逆天。一场战斗下来,他的衣服都破成布条子了,可他身上就一点点不足为道的小伤。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再不敷金创药,就愈合了!”
  要不是上头看重他,压着他不让他升得太快,以免萌生骄傲情绪,说不定他现在已经爬到自己头上去了。不过,这是早晚的事儿!
  近了,浩浩荡荡的军队,更近了。已经能看清前面骑在高头大马上的将领,和他们闪着寒光的盔甲了。
  最前面的,当然是辰王府f4喽!萧瑾瑜一身银色的轻甲,一手握着缰绳,一手拎着长剑,面容冷峻,眼神坚定。樊千敖、房文韬、庄北离,以及军中其他将领,众星拱月般环绕在他身后。
  樊千敖的手臂受伤了,吊在脖子上,却不影响他人来疯的体质,不停地朝着外观的百姓,挥着他没有受伤的手。也是他骑术高明,不用手也能稳稳坐在马背上。
  房文韬属于军中的智囊,不过他的身手也不错,时刻伴随小将军左右,白日里两人并肩杀敌,晚上又为他出谋划策。就连萧家军中原本的军师,对他也是佩服的。
  庄北离主要负责军需粮草。为着将士们的粮草和军备,他操碎了心。好在他身后有整个庄家做后盾,他又时不时像他爹求教。从一开始的慌乱,到后来一切尽在掌握中。他虽然很少亲上战场,可他的贡献是谁都磨灭不了的!
  辰王萧瑾瑜,带着府城的官员,和王府的幕僚,站在最前面。看着队伍前方四个英武的少年,他忍不住露出了欣慰的笑容——雄鹰,终于离开巢穴,开始他九天翱翔的征程了!
  萧瑾瑜率先跳下马背,走到辰王面前,单膝跪地,抱拳道:“大哥,弟弟幸不辱命!”他的身后,呼啦啦跪了一地。
  萧瑾珞上前扶起他,仔细打量着他,眼睛渐渐湿润:“瘦了,糙了,也结实了!好,好!大哥像你这么大的时候,可没有单独领兵的机会呀!”
  萧瑾瑜笑道:“那我得多谢大哥的信任,给我这次立功的机会!”
  萧瑾珞在他肩膀上,用力拍了一下,又看向其他三位少年郎,欣慰地道:“我给你们机会,你们也得能接住才行!不错,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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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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