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相伴回到皇城,陈向北才与鸟仙道别。 刚迈进东厂的大门,都没来得及喝上一口热茶,石三便风风火火地赶了过来。 “陈执事,可算见到您了!” “怎么了?是有新任务下来了?” 陈向北疑惑不已。 心想,坐了两天牢,一回来就得上班,命苦啊! 石三却摇了摇头道:“是刘千户找你,没说是什么事,但看样子挺着急的。” 陈向北摆手道:“知道了,咱家现在就过去,你将这两天的记录汇总一下,等会给咱家汇报!” “喏!”石三行了一礼便退了下去。 陈向北则揉着眉心,深感头疼。 刘世找自己所谓何事呢? 该不会是因为天牢暴动的事情吧? 可那跟自己也没关系啊? 就算要罚也是罚鸟仙才对啊? “见过刘千户!” 刘世的书厅内,陈向北恭敬行了一礼。 刘世摆摆手道:“这里无外人,无需多礼了。” “听说你在东厂天牢吃了两天皇家饭?感觉怎么样?” “不怎么样。”陈向北苦笑道。 “咱家还以为你舍不得回来呢, 若再见不着你的人影,咱家就准备亲自过去捞你了。” 刘世的话语中既有调侃也有关心,不知何时开始,两人之间似乎没了上下尊卑的隔阂,反倒有点前辈提携后辈的意思。 陈向北自然也感觉到了这一点,微笑道:“让刘千户担心了,都是卑职处事不周。” 可旋即刘世话锋一转,问道:“对了,你不在三灶镇呆着,无端白事往天牢跑做什么?” 陈向北心中微动,却是面不改色:“卑职在追查天理会余孽的途中,见天色已晚,便打算在天牢休整一晚,却没想到遇上了这么大的事情,幸好东厂的东方牢长处理得当,这才没让事态扩大。” 刘世显然不吃这套,啧啧说道:“能在那些穷凶极恶的犯人手下活下来,你还真是不简单啊! 老实跟咱家透个底,金老当真是被鸟仙做掉的?” 陈向北仍是面无波澜道:“禀刘千户,卑职也是受害者之一,险些就栽在那些越狱逃犯的受伤了,又怎会知道其中的内情?” 刘世看着陈向北的目光,沉默了片刻,才又开口。 “也是,幸好你没出事,否则咱家无异于断掉了一条臂膀。” 刘世没有再深究此事,接着又问起了天理会的案情。 “因为此案,你斩杀了一千多名涉案人员,其中不乏官宦权贵,此事震惊了整个东厂!甚至还传到了陛下的耳中。 为了这些风中草芥,你觉得值得吗?” “刘千户,什么叫值得?” 陈向北却反问起刘世,又道:“只要是我觉得值得的事情,那便值得!谈何后悔?” “可是此举很可能会让你成为整个东宫的大敌!”刘世提醒了一句。 陈向北正色道:“东宫的背后是太子,又不是当朝陛下,我奉命替陛下办事,有什么好害怕的?” 刘世眼中流露出满意之色:“如此觉悟,不愧咱家不遗余力地栽培你!好啊!” 旋即,刘世又拍了拍陈向北的肩膀,叮嘱了起来:“可你往后得多留一份心,那些别有用心之人,兴许不会在明面上发难,但肯定不会就此罢休的。” 其实陈向北在行动前,便已权衡过利弊,也对此早有预料,但还是恭敬道谢。 “谢公公提点,卑职定会多加小心!” 刘世又露出了笑容道:“当然了,你也不必太过忧虑,你此次表现出乎预料地好,厂公更是破例赐下了金吾卫的资格,就算他们想对你动手,也会顾虑到厂公。 毕竟,在他们看来,如今的你,已是厂公重点培养的对象,东厂未来的顶梁柱。” 回宫之前,陈向北便在卫公公那得到了消息,自己被赐下了金吾卫的资格。 如今又听刘世说起,不免有些等不及了。 眼下,他打定了主意要尽快提升境界,这个金吾卫资格,兴许会是一个大机缘 “刘千户,金吾卫的资格,卑职何时能够使用?”陈向北有些迫不及待地问道。 刘世沉思了片刻,娓娓道来。 “金吾卫资格乃皇城内最顶级的资源之一,可助你的道行扶摇直上,所以要用在关键节骨眼上,根据咱家的经验,等你突破了千川七重便能使用,以你的天资,兴许能一步冲破渊海。” 但刘世刚说完,脸上又掠过忧虑之色。 “可照厂公的说法,推迟的大诰,不日内即将出世,到期时风起云涌,前途难料,或许你可以现在就使用?” 陈向北没有任何迟疑地答道:“谢过刘千户!” 尽管此举有灵肉合一的风险,可眼下,他的道境已经到了八重真仙的边缘,就差捅破那层窗纸了,倘若武境能迅速提升,说不定能帮助道境迈过这最后的一道门槛。 再者,正如刘世所说,大诰出世,生死难料,谁知道后边会出现什么情况,能不能活着回来使用这金吾卫的资格都是问题! 一鸟在手胜过百鸟于林。 只有真正到手的才是最踏实的! 陈向北对这点颇有深有体会。 前世,领导就特别爱给他画饼,压着每个月的提成绩效不发放,说是等着年底连同奖金一起发,可一到年底就说公司业绩不好,原本的提成和奖金都打水漂了! 若留着这金吾卫,万一哪天厂公翻脸不认人,到期时找谁说理去? 见陈向北做出了取当下的选择,刘世欣慰地点了点头。 毕竟,大诰出世在即,陈向北的境界越高,能为他分担的事情就越多! “行,那你先回去好好休息,今夜,咱家领你至金乌泉,沐浴金吾卫之力!” 告别了刘世后,陈向北便朝家的方向去,很快就回到了华清宫。 这皇城属于皇帝的,可皇城里的女人却属于自己的,所以这里就是自己的家。 于情于理,都没有问题吧? 而李贵妃又是正室,先回华清宫也合理! 正所谓,一日不见如隔三秋。 他可想死李贵妃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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