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陈向北却是微微挽起嘴角,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诸位公公,你们口口声声地说,今日是刘千户的大喜日子, 可你们就送这么些东西,几百两碎银,买盐都不咸吧?心里真过意得去吗?” “呵呵,听陈领事的意思,是为刘千户准备了一份大礼?” 马岁立马就嘲讽了起来。 “那是自然,刘千户待我等手下情同手足,值得最贵重的东西!”陈向北理所当然道。 “哦?最贵重?那礼呢?礼在哪?咱家怎么没看见啊?”biqubao.com 马岁笃定陈向北是在满口吹嘘,铁了心要让他出丑:“若你只是在信口开河,那咱家就得怀疑你的品行了!” “巧舌如簧之人最不可信!” “依我看,马执事的舌头才最巧,都快能打结了!” 陈向北可不惯着他,狠狠地冷嘲了一波。 “你。。。。。。” “好啊!咱家也不与你浪费口舌,你若是有准备贺礼,那倒是拿出来啊!可别只光扯嘴皮子,在场这么多人,莫不是想让咱笑话?” 陈向北并未答话,而是一脸玩味地伸手探向袖中。 唰—— 双指一拈,从袖底抽出了一叠宝钞,全是千两面额的大钞! “都看清楚了没?这就是我给刘公公准备的贺礼!” 说着,陈向北便恭敬地将这份“大礼”,递到了刘世的手上。 刘世先是一愣,旋即看向陈向北的目光霎时就不同了! 他并未追问陈向北哪来这么多的银子,东厂挣钱各本事,只要是在规矩下挣的钱,那就合情合理! 作为一名东厂的领事,竟能攒下上万两的存款,也在侧面说明了陈向北的能力! 最重要的是,这些钱是陈向北送给他的孝敬银! 忠心耿耿,日月可鉴啊! 收下了银子后,刘世当着众人的面,语重深长地拍了拍陈向北的肩头。 “陈领事,咱家果然没有看错你!你最懂咱家的心意!” 刘世的认可,让在场的所有执事再无可说。 这波打脸,都快把他们的狗脸都打肿了! 那可是整整一万两宝钞啊! 就是让他们攒,也得攒好几年,而陈向北扬手就孝敬给刘世,换谁谁不乐啊? 若是他们再多言,就有折煞刘世兴致的意思了。 “祝刘千户鹏程万里!” 陈向北恭敬行了一礼,旋即,又回过头,朝着马岁微笑道:“马执事,不知这份礼物够不够贵重呢?” 马岁被气得不轻,但终究是东厂的积年太监,并没有将心中的怒意流露于是,只是笑呵呵道: “陈领事好大方!真不愧是刘千户的心腹,前途无限啊!” 然而,心底却默默记下了陈向北这个名字。 狗东西! 不过区区领事,就敢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下咱家的面子? 若是让你当上执事还得了? 到期时,岂不是骑在咱家头上拉屎拉尿。 等着!咱家教你做人! 陈向北自然能听出此话的言外之意,马岁是在嘲笑他冲大头鬼! 说实话,就这么送出一万两,他何止心如滴血,简直就像被开了个口子! 可一想到,这一万两能换来执事之位,陈向北就不痛了! 区区一万两而已,等他坐上了那个位置,依葫芦画瓢搞个贺典,不就都全回来了吗? 对于两人的火星味,刘世并未插手,反而觉得部下各有想法是好事! 毕竟东厂需要的是一群狼,而不是一群只会阿谀奉承的狗! 陈向北的存在,就恰好能激起这群老油条的狼性! 再者,当领导的都不喜欢手下之间走得太近,万一形成了小团体,稍驾驭不好,便会反过来跟自己对着干。 在可控范围内燃起火星味,则能避免这种情况。 见贺礼收得七七八八了,刘世又摆了摆手。 “行了,你们的心意,咱家都收到了,咱家不会辜负你们的!都先去忙吧!” “小陈子,你留下来,咱家有事情与你商议。” “喏!” 书厅内一众前来祝贺的人员,齐声应下,纷纷散去。 而马岁在离开时,目光阴沉地看了一眼陈向北,旋即才走出了书厅。 陈向北分明感受得到他眼中的肃杀之气。 然而,早就习以为常了。 他连皇城司副总指挥使都敢杀,还怕你一个东厂执事? 不自量力! 你要是敢跳,连你也一块做掉! 众人散去后,刘世才回到主位上坐了下来,目光闪烁地看着陈向北。 “小陈子,最近都在忙什么?怎么不来东厂走动走动?” 陈向北如实道:“刘公公,我这些天都在谋划海公公托付的事情。” “哦?” 刘世眉头微挑:“这么说来,已经完成了?不然你也不会在东厂出现吧?” 刘世心中微动,这陈向北不仅对人情世故炉火纯青,业务能力还特别出众。 如今他升任千户,手底下却是空壳子,有点光杆司令的意思,总不能让一群井泽境又或是微盏境的手下,充当左臂右膀吧? 岂不是让人笑话吗? 此等窘迫,亦被不少人看穿,所以这两日,他收到的推荐信件,几乎都能塞满整个抽屉了。 而陈向北兴许能替他分担不少难题。 毕竟无论是修为和能力,陈向北都当得起此重任! “幸不辱使命。” 陈向北微微低头,表现出一副谦逊的模样。 刘世淡淡地点了点头:“做得不错,这前后还不到十日呢。” 此话刚出。 嗯? 刘世的脑回路突然回了过来。 “不对,你是说,你已经斩杀了目标?” 刘世一脸难以置信的表情,嘴唇都在微微颤抖,足见此事给他带来了何等震撼。 “正是!”陈向北再次回答道,语气很是平静。 刘世沉默了,从陈向北的反应来看,这不像是玩笑,而是真的完成了任务,杀了周煜。 可他还是提醒道:“小陈子,咱家得提醒你,信口冒功可是大罪,更意味从此往后断了东厂的路!” “难道刘公公觉得我是那鼠目寸光之人?此事千真万确,周煜已死在了我的手上!” 陈向北微微抬起头,面不改色。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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