擂台上的文渊明,手中并没有剑。 他握着一支毛笔,没沾墨水,笔锋洁净如新。 文渊明面带微笑,彬彬有礼:“道友,在下出剑比较慢,你是否能等待片刻?” 高桥美奈子还在回味对方的名字:“文渊明,丹榜前十的所谓高手?好,你慢慢蓄势,让我看看你有多少本事。” 文渊明动了,手中的毛笔,在虚空中书写起来。 擂台上剑气弥漫,毛笔顶端汇聚的剑气,竟然在空气中写下了文字。 每一个字清晰可见,笔走龙蛇,印刻在了虚空之上。 “生不用封万户侯,但愿一识韩荆州。” “何令人之景慕,一至于此耶!” “岂不以有周公之风,躬吐握之事,使海内豪俊,奔走而归之,一登龙门,则声价十倍!所以龙蟠凤逸之士,皆欲收名定价于君侯。愿君侯不以富贵而骄之、寒贱而忽之,则三千之中有毛遂,使白得颖脱而出,即其人焉。” 文渊明所写的,赫然是李白名篇《与韩荆州书》。 每写出一个字,文渊明气势就强大一分。 当他书写到上百个字的时候,气势如虹,带着一种睥睨天下的气概。 “好气魄,不愧是情商剑!” “要不是这一招威力太恐怖了,我都不愿意叫他夺命剑,应该叫他书生情商剑。” 远处有人惊叹起来,想起了文渊明的过往。 和采菊东篱下的陶渊明不同,文渊明主张入庙堂,做人要有高情商。 他出道时本是个小散修,就因为情商高,得到了花剑仙弟子的青睐,成为剑仙徒孙。 后来他以文载道,找到了自己的本命文章《与韩荆州书》,能够通过这篇古典长文,承载自己独特的剑道。 从此情商剑的名头,不胫而走。 只因这篇几百字的文章,全部写完的时候,威力太大,见谁灭谁,所以又有了书生夺命剑的称号。 山庄内另一栋三层阁楼窗前,站着一老一小。 老的是张天师,小的是雷轩然。 注视着虚空中的诗文,老天师流露出几分兴致:“此子另辟蹊径,以诗文承载剑道,倒也是一条出路。” 雷轩然显得很抵触:“以文载道固然厉害,可他偏偏选了这篇文章,落了下乘。” “何以见得?”老天师问道。 “李白写这篇文章的时候,已经三十四岁,在古代迈入了中年,终究是在生活面前低了头。” “在此之前,李白曾求见张洎,希望见到玉真公主,在终南山住了一个多月,受尽冷遇,无果而终。在长安,遭受北门之厄,旋即离开长安,四处漂泊。在一系列失败前面,李白也不得不低下高傲的头颅,向韩朝宗求荐。” “当时的荆州刺史韩朝宗,名气不大,可是李白把他和周公、李膺、平原君相提并论,还夸韩朝宗‘制作侔神明,德行动天地,笔参造化,学究天人’,这明摆着是昧着良心说话了。” “一生特立独行的李太白,肯定也听过很多劝告,就像这两年很多人劝我‘要有情商,要懂人情世故’。于是李白变了,马屁如潮,阿谀奉承。” “生不用封万户侯,但愿一识韩荆州……写出这一句的时候,诗仙李白抛下了他的尊严。用现在的话来讲,他变成了一条舔狗。” “人的一生分为很多个阶段,这个阶段的李白,我不喜欢。” “眼前这位高情商的情商剑,偏偏致敬这个时期的李白,我不好看他。”雷轩然长篇大论,很有自己的想法。 张天师微微颔首,对弟子的见解很满意。 那篇《与韩荆州书》一共五百多字,此时文渊明已经写出了四百字,气势愈发强大。 整个青城山庄,都笼罩在一层文字演化的剑气之中。 丹榜前十的实力,果然非同凡响。 大家都在想,这波应该稳了吧? 就连妙妙也在惊叹:“这个文渊明好厉害呀,他是不是赢定啦?” 裴隐喝了一口卡布奇诺,淡然道:“我看悬。” 妙妙表示不服:“这种高情商的人,战斗中肯定也特别聪明,他为什么赢不了?” 裴真人想起了往事:“以前有人说我不合群,骂我是疯批,还有人劝我学学高情商路线。我也动摇过,买了几本提升情商的书来看,看完之后,我突然发现,所谓的《情商学》,就是老古人早就玩烂了的《厚黑学》。” 妙妙好奇道:“什么叫厚黑?” 裴隐回了六个字:“脸皮厚,心肠黑。” 妙妙没听懂:“这跟高情商有什么关系?” 裴隐也有他自己的想法:“我们常见的那些高情商的人,说话特别好听,从不得罪人,总能不经意间达到他们的目的。” “其实厚黑学也是这样的,先厚着脸皮夸人,投其所好,博取好感。然后再黑着心肠,达成了目的,或落井下石,或翻脸不认人。” 妙妙若有所思:“听伱这么一说,好像还真是一回事。” 旁边的敏敏问道:“主人是不认同这种路线吗?” 裴真人难得地深刻起来了:“存在即合理,我更感到可惜。以文载道,本来是通天大道,他偏偏选择了堪称李白黑历史的《与韩荆州书》,用所谓的情商安身立命,硬生生把自己从大道拐入了小道上。” 话音刚落,一语成谶。 “庶青萍、结绿,长价于薛、卞之门。” “幸惟下流,大开奖饰,惟君侯图之。” 文渊明终于把一篇长文给写完了,漫天的剑气,也激发到了极致。 五百多个文字,有几千个笔顺笔划,演化出了数千道剑气。 放眼望去,颇有万剑齐发的大气魄。 此剑一出鬼神惊,小小书生能夺命。 高桥美奈子还是同样的配方,同样的味道。 瞬间出刀,瞬间收刀。 一刀破万法! 伴随着刀光一闪,无数剑气,刹那间化为乌有。 如果说那几千道剑气,仿佛白炽灯,那么一闪而逝的刀光,就如同天上的太阳,掩盖了一切光芒。 砰! 文渊明倒飞了百米之远,落地后面如金纸。 (本章完)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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