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十三日,周一上午。 “敬爱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在漫长的人生中,涛哥尚是首次做国旗下的讲话,那当真是声情并茂、十分投入,搞得大家头皮发麻,恶寒不已。 你一个殴打同学、据说当过几年混混的早恋份子,哪来的资格在上面大放厥词啊! 可惜,涛哥在老师们眼里并不是混混,而是个浪子回头金不换的榜样,充分表明了学校的教育之成果。 “……最后,祝全体老师工作愉快身体健康,祝同学们成绩进步,达成理想!谢谢大家!” 当陈涛讲完,虽然掌声达不到雷鸣般的程度,但也不小。 甚至连唐小米都鼓掌呢! 她除了十分狠毒外,也相当欺软怕硬,万一易遥向即将上任学生会副主席兼文艺部部长的男友告发她、之所以不鼓掌是因为心怀怨怼,还想着报复,那她不就倒霉了? 没错,涛哥进步了,直接跨过科组级、正副班一级,正副年级组一级,直升副校级。 这是因为他的学籍还在原来那个学校,而现在这个学校希望他转过来,毕竟他怎么看都比小四更牛哔,天赋更强,是学校的一张名牌,应该进步。 而若说封官许愿,确实过于难听了些。换个说法,让他为同学们服务,融入大家,提高并加深归属感,就很合理。 所以,唐小米是真不想也不敢招惹他,甚至得感激他搞定了情敌易遥。 而她的舔狗、队伍后面的五班副班长,见她站在易遥身旁违心地鼓掌,顿时便心疼起来。 当然,心疼归心疼,他也不会弱智到去找涛哥单挑、幻想把女神挨的大嘴巴还回去。 一来,他欺负同学,处于道德的洼地,根本没底气,不会有人支持他。 二来,涛哥太猛了。就凭他那两下子,只怕一个照面都没办法撑过去。 打个比方,涛哥就是断水流大师兄,而他绝不是天赋异禀的何金银,更不是精英中心的那四大高手,甚至不如阿丽,他在涛哥面前,只能躺倒任捶,是自杀式挑战。 到了齐铭这个级数,才勉强算黑熊。 至于何金银…… 这个世界没有何金银。 以涛哥的能耐,哪怕去职业拳坛也是碾压,应该去参加梁山泊运动会才对。 若在武侠世界,他绝对能像完美生物状态下的卡兹修炼波纹气功一样,轻易修炼出别人几百倍的功力。 中午。 学校食堂。 陈涛、易遥两人自然是坐在一起吃饭,这很正常,很多人都知道他们是一对情侣、尽管很多人也都觉得易遥不配。 一旁,小四和李嫣然坐一起也不意外,就算小四不说,李嫣然也会让觊觎小四的同学知道她才是正宫。 话说,她作为反派、如果能换个角度,很讨人喜欢。 毕竟她很漂亮,而且对喜欢的人专一,对于女主来说是个恶毒的女二,但对于喜欢她的那些男生来说,分明是恩物。 她有什么错呢?只是维护自己卑微的爱情而已。 立夏、程七七以及遇见三女也在一旁。 前两者喜欢小四,不时就会看他一眼,让李嫣然这正牌女友暗暗恼火。 在她眼里,还是立夏对她的威胁最大,所以得知涛哥和立夏走得近后,一直想找个机会跟涛哥谈一谈。 遇见不喜欢小四,她已经有了男友,是某个酒吧驻唱乐队的贝斯手,名字叫青田,染了一头的黄毛,据说很温柔,某种意义上而言,也挺反差的。 易遥边吃饭,边饶有兴趣地在她们几个之间、来回逡巡着。 毕竟与一对一搞暧昧的铭铭和湘湘比,还是小四的一对多更有话题性。 陈涛喝了口汤,一副关心的模样问道:“嫣然,你和小四交往多久了?” 闻言,包括顾家姐弟、齐铭和唐小米、以及唐小米的闺蜜和舔狗在内,都竖起了耳朵。 李嫣然迟疑地看了对面的小四一眼,还是说道: “我们从小就认识,很早就交往了。” 很早是有多早? 你所谓的交往,分明就是一厢情愿,自说自话! 哪怕没长眼睛,在座众人也能看出、小四和她的关系没有那么紧密。 而涛哥睁眼说瞎话:“青梅竹马啊,真好!你们的感情肯定很深吧?可惜,我没有这样的青梅竹马!” 易遥哼道:“你有别人的青梅竹马!” 齐铭正在喝汤,当即就喷了对面的顾森西一脸,接着就又呛红了脸。 顾森湘没有被沾到,忙拿出面纸给自己的弟弟擦脸,至于准男友齐铭,她还不好意思在大庭广众之下,搞亲密举动。 她本就很保守,听了涛哥之前那句“这个年纪憋不住”的骚话之后,更是如惊弓之鸟。 若非齐铭真的很优秀、又一起参加竞赛,培养了感情,她都未必肯恋爱。 也就是还不知道好闺蜜易遥打过胎,否则在高中阶段,齐铭再优秀,也没法表白成功。 众人笑了一阵,程七七忽然开口道:“我觉得,青梅竹马并不意味着男女之情,当然也更不代表这种感情很深,易遥你和齐铭就是一个好例子。” 陈涛笑道:“这个例子似乎不大恰当,因为遥遥之前是很喜欢齐铭的,至于为什么后来又喜欢上了我,我不太清楚,她也没有告诉我。” 这话一出,现场气氛顿时变得尴尬了起来。 程七七觉得涛哥傻哔,竟然拆她的台。 李嫣然觉得涛哥很好,值得她去争取。 易遥脸色微红,像没听见般埋头吃饭,同时也在桌下轻踩男友的大脚,警告他不许再乱说! 立夏依然沉浸在闺蜜程七七刚刚说的那番话,对易遥和涛哥的事没什么兴趣。 而小四的双眼中,也愈发得没有焦点,起了大雾,像壹隻憂鬱的乌龜。 顾森湘忍不住瞥了一眼自己的准男友,对于他和易遥的往事颇为在意。 顾森西则是看着易遥,心里感慨万千。 遇见默默吃饭,心里吐槽这帮人的感情好复杂,不如她和小黄毛来得干净纯粹。 唐小米暗暗后悔,没有调查清楚就针对易遥,白挨了涛哥那几个大嘴巴。 最后,还是李嫣然先开口打破了僵局,看向齐铭,问道: “易遥当初喜欢你,你为什么不跟她交往?” 齐铭头皮发麻,根本不知该怎么回答。 难道要说怕父母反对? 那他当场就得成为众女生声讨的对象! 还是说情商低、不知道易遥喜欢自己? 那更是踩了雷,成了撒谎狡辩的小人。 只好违心地说道:“我对遥遥没那种感觉,一直都只把她当成是妹妹……” 听了这话,趁其他人都还没表达意见,小四下定决心,对李嫣然说道:“其实,你在我心里,也是妹妹。” 你妈的! 齐铭心里不爽,觉得小四过于畜生,竟然把自己和他放在同一层次! 要知道,他从来没有跟易遥交往过! 而这个小四,不管是不是有名无实,都是李嫣然在明面上的男朋友! 就是说,在小四用了“她也是我的妹妹”这个理由后,易遥就是李嫣然,就是被他无情甩掉的青梅竹马! 妈哔的小四,你给我等着! 后天体育课,我要你好看! 果然,顾森湘用狐疑的目光看向齐铭。 易遥注意到了她,考虑到她也是威胁,需要抓紧时间把她安排给齐铭,便解释道: “齐铭之前确实是只把我当成了妹妹,湘湘你别多心,我们没交往过。” 湘湘别多心? 唐小米顿时一惊,在齐铭和顾森湘之间看了几遍,脸色就垮了下来。 走了易遥,又来了顾森湘! 顾森湘更美,更优秀,优势也更大! 妈的,妈的,他妈的! 唐小米黑着脸,心里打翻了醋缸子,一阵恶意…… 有一说一,就算她人品再坏再恶心,想走到那一步,也需要个过程。 她也得等到彻底没希望翻盘的时候,才可能走极端。 李嫣然攥紧了拳头,俏脸上一阵青一阵白,仿佛正在酝酿一股巨大的风暴。 但她终究没能爆发,只是不忿地问道: “既然我只是妹妹,那谁是你的女友?究竟是立夏,还是这个程七七?” 小四向来不肯主动,但由于涛哥影响,他这次终于勉强当了一回男人:“不是七七。” 立夏闻言,心中顿时便升起了巨大的喜悦。 可惜小四当男人的时间比奥特曼还短,又补充道:“也不是立夏……” 当然,这句补充谁都知道是欲盖弥彰。 程七七尤其清楚。 所以,她该怎么办呢? 也就只能趁小四正式跟李嫣然分手,跟立夏交往之前的这段时间内,想办法拿下他吧? 这几乎是唯一的选择。 她又不知道自己以后也能拿下小四,只觉得一旦小四和立夏在一起,她就再没机会了。 ‘呵呵,不是七七,也不是立夏?呵呵,太可笑了!我太可笑了!简直就是个小丑!’ 李嫣然伤心道:“既然你从来没有把我当作女友,我以后也不勉强你,就这样吧!” 说罢,起身离去。 她可以和立夏斗,可以和任何觊觎小四的女生斗。 但这有一个前提,就是小四喜欢她,是她的男友。 而这个前提,在小四当着众人的面拒绝她后,便不存在了。 另一个“妹妹”易遥被齐铭拒绝后,怎么做的?果断又找了个男友。 她也可以做到。 书中没有给她的结局,但想来也是因为被小四拒绝后,另寻新归宿。而剧中给她找了一个虽然连婚戒都搞错但很爱她的舔狗未婚夫,也算是挺不错了。 她没有什么大错,再错也错不过傅小司和程七七。 这两人背着立夏、连孩子都搞出来,就是狗男女。 当然,涛哥本人也没有资格指责他俩,毕竟他也是一个花心的狗男人,而且死不悔改,甚至变本加厉。 *** 次日,情人节。 在得到满满一腔的爱意作为礼物之后,易遥才惫懒得像个小孩子一样,让男友帮忙穿衣服。 早饭来不及吃,就拿了些面包和牛奶,另外小卖部里也有各种早点卖,总之不能因为早饭没吃就缺课。 必须要上课,要学习! 易遥的目标大学暂时可不敢去想复交,而是想努力地争取考上华师大,以后当个老师,安心相夫教子。 其实,当老师用不着考这么好的大学。但她男友如今并非辍学的混混,而是个轻易能去清北的天赋怪。她要是最后只混到去一般大学,那就算林华凤从来没当过技师,男友爸妈届时估计也看不上她。 也就是说,她现在必须努力提高自己,得为了保卫自己的爱情而奋斗,哪怕很难,也要跟上男友步伐,不能摆烂,沉溺于一时的快乐。 因此,她一有机会就会去请教顾森湘。 之所以不问男友自然是因为她是理科,下意识地认为选择文科的男友、没法帮她。 顾森湘人美心善,相当乐意为她这个好闺蜜解惑。 而作为回报,她除了送小礼物以外,也得满足一下顾森湘的好奇心、求知欲。 具体一点说,就是分享她和男友的同居日常。 至于分享到什么程度…… 尽管易遥不肯说,但根据顾森湘偶尔的嫌弃眼神,陈涛就知道自己没少被黑。 无所谓。 有时候,欺负≠真的欺负。 湘湘以后会意识到这一点。 话说,立夏喜欢小四,是因为他干净、漂亮……是的,傅小司是漂亮。 陈涛当初,看到这些形容之后,第一时间就想到了某武力爆表、恨自己不是个女人的东方阿姨。 所以涛哥每次打篮球,都要求和小四一队,以免小四主动要跟他寻求对抗,增加接触。 而若是换作也爱干净且漂亮的湘湘,那涛哥倒是愿意主动寻求对抗,还要面框、中投,甚至是暴扣。 楼道口。 代女友送出一盒牛奶,陈涛顺便关心道: “湘湘,今天情人节,你家铭铭有没有打算跟你表白?” 顾森湘俏脸一红:“什么叫我家铭铭?不许乱说。” 陈涛严肃道:“乱说?作为你最好的朋友,我为了你以后的人身安全着想,有些话必须要提前叮嘱你……” 两分半钟后。 湘湘捂着被最好的朋友捏了一下的脸,心事重重地回到了一班的教室。 不捏真不行。 必须让她印象深刻,在面临危险之际,能第一时间想到她最好的朋友。 齐铭、顾森西没用,他们都只是学生,弄不过那些胆大包天的混混们,搞不好还得上演一出目前の犯。 (本章完)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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