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师姐,这几天我就将小秋拜托给你照顾了。”陆丰对赵灵珊说道。 此话一出,陆秋与赵灵珊不约而同地望向了陆丰:“你要干什么去?” 陆丰笑道:“我有个朋友得了重病,我带他去一个地方治病,顺便看看风景,散散心。” “去哪里?”赵灵珊问道。 “苗疆。”陆丰回答道。 赵灵珊脸色微变,颇感诧异地说道:“什么病,需要跑这么远,而且,以你的能耐,这世上还有治不好的病?” 别人不清楚陆丰的本事,她可心知肚明,对方连猪腰子都能给人换了,堪称无药可救的百草枯都能治……她绞尽脑汁,也实在想不到,还有什么病能把陆丰给难住! “蛊毒。”陆丰说道。 赵灵珊更加诧异了,开口说道:“你之前不是给杨老先生治过吗?” “哎,这个蛊毒不一般,以我目前的能力,难以将其根治,否则,我也没必要带着人跑上这么远。”陆丰双手一摊,无可奈何地说道。 “连换器官都无法解决吗?”赵灵珊问道。 陆丰点了点头,表情凝重地说道:“蛊虫都已经进入了五脏六腑,除非是将整个身体换了。” “这……好吧。”赵灵珊停顿了一下,终究没有再继续往下说。 “哥,你这个朋友是男的还是女的。”陆秋问道。 “男的!”陆丰回答道。 心里挺纳闷的,为什么总要问男女? 一听是男的,两人竟还同时松了一口气。 咋的? 女人都是洪水猛兽,还能把我吃了不成? “哥,你要去几天?” 陆丰挠了挠鼻梢:“不清楚。” 赵灵珊郑重其事地提醒道:“陆师弟,此行一切小心,这蛊毒既然如此凶猛,那运用此术的人,肯定不是什么善茬。” 陆丰挥了挥手,轻声笑道:“放心好了,只是给人治个病,不会有生命危险的。” —— 与此同时。 在畜牧站吃了闭门羹的高晓月并未死心,反而像打了鸡血一样,变得异常兴奋。 甚至以“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这句话来激励自己。 人这一生很难碰到能改变命运的机会。 就算碰到了,也很难把握。 而陆丰,就是高晓月改变命运的机会,只是她当初有眼无珠,在与陆丰谈恋爱的时候,并没有看到对方的潜力,狠心地将其抛弃了。 如今,她见到陆丰脱胎换骨,年入千万之后,肠子都快要悔青了。 以前陆丰就是她的舔狗,众多男朋友中,条件最差的那个。biqubao.com 正是这样,她才敢肆无忌惮地玩弄对方,贪得无厌地进行索取,等价值被彻底榨干之后,再一脚踹开! 当时。 高晓月并不觉得自己的所作所为有多过分,毕竟,感不感动这回事,只有付出的人,才会感受深刻,至于享受的人,若没有投入真心,就只会嗤之以鼻或不以为然。 身份互换,高晓月为了挽回陆丰,也变成了毫无尊严的舔狗,对于自己微不足道的付出,一次又一次地自我感动,自我安慰。 殊不知,她所谓的牺牲与付出,与陆丰花费在她身上的心血相比,压根就不值一提。 可高晓月却偏偏有一种迷之自信,以为自己是陆丰的初恋,白月光,只有放下架子,卑躬屈膝地去哄一哄他,就一定可以使其回心转意,再变成那个言听计从的舔狗。 然而,她却忽略了一个道理,兵无常势,水无常形,人无常态! 从她与徐杰在宾馆开房,并堂而皇之地给陆丰戴绿帽子的那一刻起,她在陆丰心里,就没有任何地位可言了。 好了,言归正传。 高晓月仍沉浸在美梦当中不愿醒来,上午送去的爱心早餐被扔之后,她转而又来到了陆丰所在的出租屋。 用陆丰之前给她的钥匙,打开了房门。 说起这枚钥匙,还有一个故事。 陆丰在这里租房,第一时间就将此事告诉了高晓月,并拿出一枚备用钥匙给她,她当时根本就不想要。 心里还不禁嘲讽。 就你这种穷酸样子,能租什么好房子? 奋斗一辈子,也不可能在北海买上一个厕所。 不过最终,她还是接受了。 而接受钥匙的条件,就是让陆丰给她买一个新款的苹果手机。 陆丰咬了咬牙,答应了。 期待着高晓月有一天会过来,与自己共筑爱巢,过上没羞没臊的日子。 谁知。 直到分手的那一天,陆丰都没能如愿…… 至于这枚钥匙,高晓月拿回去之后,就随便扔到一个角落里了,心里冷笑不迭,这一辈子都不可能踏足那里。 打脸来得如此突然。 当初扔钥匙有多么随便,如今找钥匙就有多狼狈,花了大半天将整个房子翻了个底朝天,才在床底下,将它给找到。 正因为有了这枚钥匙,她才能不费力气地打开这张门。 她来这里,有两个目的。 一个是给房子打扫卫生,让陆丰看到自己挽回他的决心。 另一个是安装监控,这样一来,就能实时掌控陆丰的动向,方便自己对症下药。 打开房门一看。 高晓月直接愣住了。 好家伙,干干净净,一尘不染! 别说搞卫生了,哪怕找到一粒灰尘都难。 “怎么会这么干净?” 床单叠得方方正正,打开衣柜一看,里面的衣服也全都像豆腐块一样,码放得整整齐齐,找不出一点毛病。 房间里没有任何异味。 反而还香喷喷的,让人情不自禁地深呼吸。 最离谱的还是厕所,二三十年的老厕所,居然看不到任何陈年污垢,破烂的瓷砖擦得像新的一样,光亮照人! 见到这一幕,高晓月心里“咯噔”了一声。 cpu开始高速运转。 男人搞卫生绝对搞不了如此细致,这肯定是女人搞的。 一个念头瞬间冒了出来。 陆丰有女朋友了,而且还带回来同居了! 对于这个结果,高晓月早有预料,用脚趾头都能想到,以陆丰如今的条件,不知道多少女人会发了疯一样地往他身上扑。 而她也十分肯定。 这些女人肯定都不是真爱。 全都是贪慕虚荣,迷恋物质的拜金女。 “不能让这些绿茶婊把陆丰给抢走了,我才是他最完美的另一半,他最爱的人是我!” 高晓月目光一凝,心中的意志变得更加坚定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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