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飞雁大步流星的冲了过来,抡起拳头就要往陆丰的脑袋上砸去了。 陆丰见势不妙,赶紧大声喊道:“拳下留人,宋将军没死呢,我跟你开个玩笑!” 宋飞雁身体猛然一顿,转头朝着手术台望去,正是宋破虏一脸严肃的看着她:“飞雁,赶紧住人,不得对陆先生无理。” 宋飞雁眸光荡漾,大为吃惊:“爸,你没事吧?” “你看我这个样子,像是有事么?”宋破虏反问道。 宋飞雁仔细端详了一眼,发现宋破虏与送进来时,并无异样,随即,又怒目而视的望向了陆丰:“你没有给我爸做手术?” “已经做完了!” “那我爸怎么什么变化都没有?” “你要什么变化?”陆丰问道。 宋飞雁低声说道:“做完手术的病人,怎么会像没事人一样?” 陆丰整理了一下衣服,春风得意的说道:“当然是我医术高明,落刀即痊愈,如果是换做别人,宋将军估计还得在病床上躺上十天半个月。” 宋飞雁将信将疑,走到了宋破虏的面前:“爸,他说的是真的吗?” 宋破虏微微点头:“是的,陆先生确实是神医,经过他这么一番医治,我感觉我已恢复正常,之前所有的不适之感,通通都消失不见了。” 听到这话。 宋飞雁脸上的紧张之色,才稍微缓和了一些。 也正在这时,屋外等候的一群人鱼蹿而入,纷纷上前查看宋破虏的情况。 赵飞云激动的落下了眼泪:“连长,您可吓死我了,我还以为我再也见不到您了呢,以后再做这种冒险的事情,能不能提前跟兄弟们打声招呼?” 宋破虏呵呵一笑,安慰道:“哪儿有泪不轻弹,你这是闹哪样?让孩子们看了笑话!” 杨老先生径直走了过来,见到宋破虏无恙,悬在心头的石头,也随之落地了。 他握住了陆丰的手,情绪激动的说道:“陆先生,我都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你了,上一次劳烦您出手搭救,才能让我这把老骨头,继续苟延残喘,如今我这不成器的女婿,又是被你从鬼门关给拉回来的,你对于我们家,可谓是恩上加恩呀!” 陆丰笑了笑,淡定的说道:“举手之劳,不足挂齿。” 旁边的宋书雅听到这话,嘴角疯狂抽搐。 心中暗忖, 你丫的还真能装逼,就这台手术,差点儿没把我活活吓死! “我这个地方条件有限,宋将军虽然病根已除,但是还需要进行后续的调养生息。”陆丰交代道。 赵飞云说道:“这个我已经安排好了!” 陆丰微微点头,目光有意无意的撇了宋飞雁一眼。 宋飞雁若有所感的看了过去,喃喃说道:“大恩不言谢,以后你有用得着我的地方,尽管言语一声,我宋飞雁绝不推辞。” 陆丰之前还耍流氓来着,现在却变得一本正经了,风度翩翩的摆了摆手:“真不用,能为宋将军治病,那是我八辈子修来的福气,哪敢奢求什么报答!” 杨老先生神色一动,对着陆丰问道:“陆先生,你还没有谈女朋友吧?” 陆丰愣了一下,回答道:“没有。” “正好,我的外甥女也没有谈男朋友,今天你救了她父亲,她无以为报,何无以身相许?”杨老先生说道。 此话一出,无异于平地一声雷。 宋飞雁的脸色噌愣一下就红透了,娇嗔道:“外公,你在开什么玩笑呢!” 赵飞云等一众高级军官也起哄道:“我觉得陆医生这个小伙子挺不错的,飞雁,要不你试一试,没准还真能有情人终成眷属。” “越说越离谱了,我不理你们了!”宋飞雁转身离去,逃一样的跑了。 众人哈哈大笑。 可是赵灵珊却露出了苦涩的表情。 她与陆丰之间还八字没一撇呢,怎么又突然加入一个宋飞雁? 宋破虏神色一凝,趁热打铁的对陆丰说道:“陆先生,我老丈人说的这件事,你真的可以考虑一下,如果你真的与飞雁走到一起,咱们也算是亲上加亲了,你干姐姐杨秀,也会很高兴的!” 陆丰当场傻眼了。 心中一阵咆哮。 我勒个去,什么情况呀? 你不给钱就不给钱呗,怎么还把女儿往我怀里塞! 宋飞雁虽然长得还不错,但是脾气过于火爆,跟个男人婆似的,这踏马要是以后娶回家,那还不是三天打九顿? 我要不练一身铜筋铁骨,那还真遭不住她一顿打呀。 眼见这画风越来越不对,陆丰只好让宋破虏等人,速速离开此处,回家休养。 “宋将军,还有一件事情,我需要着重交代一下。” “什么事?但说无妨!” “你最好不要去医院做检查,也不要请医生,就把它当成小病调养就行了。”陆丰叮嘱道。 “哦,这是为何!”宋破虏诧异的问道。 陆丰说道:“你这个病我使用了自己的独家秘方,我不想因此泄密,所以……”说到最后,欲言又止了。 宋破虏瞬间心理神会:“我懂了!” “宋将军,如果你有什么不适,打电话给我,只要你人在北海,我会在第一时间赶来解决。”陆丰说道。 他之所以这么做。 并不是怕泄密。 而是怕自己的“杰作”,被人公之于众。 上一次给唐子轩换了一颗猪腰子,就让他没日没夜的提心吊胆,现在他却将宋破虏的体内器官,差不多换了个遍,这要是让别人知道了,那还不得引起一场惊天动地的超级地震? 宋破虏表面仍是个人,可是内部的原件已经全部都变成养猪场制造。 猪心,猪肝,猪肺。 由于还没有经过时间的考验,陆丰也不敢保证,这些副厂件的东西,在日后的运作与使用当中,会不会出现什么问题? 正是考虑到这一点。 他才不想将这个尚未成熟的技术,让外界知晓,以免引来不必要的麻烦。 归根结底,还是那一句话。 人怕出名猪怕壮。 他一个修真的,只求岁月静好,相安无事,至于出风头的事情,还是交给别人吧。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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