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后,军区医院。 “今天终于能出院了,好在老天爷庇佑,没有伤到筋骨。” 陈春花收拾着病房里的东西,笑着同孙大牛说着话。 这一次还真是多亏了孙大牛,也算是替周栀躲过去一劫,周栀怀着孩子,要是炸伤的人是她,还真是祸事一桩。 尽管没有伤到筋骨,孙大牛的左小腿处皮肉都炸伤了,眼看着天气渐热,伤口不易愈合,不及时护理就会化脓溃烂,还得仔细静养才是。 当天周志远把孙大牛送到医院后,苏爱国帮着做了全面的检查,当时把创伤面做了缝合手术。 周志远周光义爷俩也是纷纷表达了对他的谢意,感谢他救下了周栀,非但住院费全部包了,还额外给了陈春花二百块钱。 周光义还说,在住院期间,陈春花多买点有营养的可口饭菜给孙大牛补充营养。 也不知道为什么,陈春花就感觉孙大牛心事重重,住院期间一直黑着脸不开腔,陈春花跟他说话,他也是爱答不理。 陈春花就感觉是因为他工作的事情。 陈春花心里就焦急的慌,毕竟嫂子姚宁静跟她说过,想要孙大牛能在部队里留下,唯一的办法就是让孙大牛出任务立下功劳,这样也可以将功抵过,别人也挑不出个理来。 可现在孙大牛左小腿有伤,腿上做了缝合手术,现在还包裹着防止溃烂的药膏,为防止天热捂坏了伤口,只是在伤口上包扎了薄薄的一层纱布,走路的时候还不能碰触到了伤口,只能翘着伤腿依靠着拐杖行走。 这种情况下,自然不能参加技术比武了。 这样不就不能留在部队了? 按照当时的政策,如果正常转业,还能安置到差不多的单位。像他这种情况,殴打新兵差点致残是要写在档案上的,没有追究他的责任都是轻的,想要安排到一个好点的单位那简直是痴心妄想。 陈春花想着,等回去后就跟周家人商议商议这个事情,如果孙大牛真的不能留在部队了,她也不能让他回到村里去。 公公婆婆没有文化粗鲁迷信智商情商都不在线,回去要是跟着他们搅和在一起过日子,她都不敢想象以后能过成什么样子。 她就想着,如果孙大牛转业的话,不行就在京市帮着他做个小买卖或者找个别的工作干,他学历低没有文化,但是有一身的力气,可以干装卸做安保,只要认真干,混一碗饭还是比较容易的。 陈春花一手提着装着鼓鼓囊囊的行李包,一手搀扶着孙大牛就要往外走。 “怎么回去?” 孙大牛突然罕见开腔。 “咱们走到大门口,那儿有揽活的三蹦子,我打一个三蹦子回去。” 陈春花笑着解释。 “周志远不来接?” 陈春花只得耐着性子解释。 “大哥上班啊,大嫂也上学去了,家里三个孩子都照看不过来,哪能麻烦大哥……” 孙大牛的脸越发黑了。 “滴滴滴……” 正说着话呢,一辆警车就大老远就朝着他们两个按着喇叭。 孙大牛下意识后退两步,原本一直翘着的伤脚突然落地,一个不慎就牵扯到了伤口,疼的他忍不住撇了下嘴巴。 “周志高让我来接你回去,大个头,你是哪辈子修来的福气啊,能找到这么一个好看的媳妇!” 孙小强从警车上跳下来,咧着嘴巴乐呵呵同陈春花打着招呼着,从她手里把行李包递过来,招呼着两个人往警车的方向走。 孙大牛被炸伤住院之后,周志高同孙小强一起多次来医院探望,他们还多次询问了解当天事发时候的场景,孙小强又是个爱说话的社牛,很快就同陈春花熟悉了。 他就感觉这孙大牛简直是太有福气了,跟周家人关系这么好,就连媳妇都是周家帮着“分配”的。 他作为周志高最得力的助手兼好友,周志高婚礼都结束了,他还是光棍一根,就连跟他一起做伴娘的苏芒同学吕方慧,对他压根爱答不理,说他太过浮躁不稳重,不是个合适的交往对象。 这恋爱还没有开始就告吹了,可是把孙小强懊恼的不行。 这不,奉命来送孙大牛回家的孙小强,心里苦闷免不了要跟陈春花孙大牛两个人大倒苦水。 他一边开车一边嘀嘀咕咕。 “孙大牛咱们两个都姓孙的,还真是同人不同命啊,我孙小强好歹是行政科的副队长,论各方面条件那是相当当的好啊,可为什么就没有人愿意给我当媳妇,而你孙大牛就能白捡春花这么好的一个媳妇呢……” 他只顾着自己嘀咕,却没有注意到,那坐在后排座上的孙大牛,脸黑沉的都能滴出墨水来。 见孙大牛不吭声,陈春花怕冷了场只得跟着接话。 “孙队长条件那么好,定是能找到好对象呢,现在还没有出现,那是缘分还没有到呢。” “嗯嗯,我就喜欢听春花说话。听志高说,春花还在上夜校呢,好好学啊,夜校也是提升文化水平的另外一种方式。个人能力提高了,早晚就能找到一个适合自己的舞台,我们都是看好春花的,将来肯定能有一番作为!春花有本事干大事了,可不能忘了我们这些朋友啊……” “孙副队长最近在忙什么呢?” 陈春花急忙打断孙小强的话,他说的这些对她来说有些可望不可及,她现在只是一个在周家帮工的保姆而已,也是在周家的帮助下才能有机会来到夜校学习,至于将来会有什么发展,她自己不敢想也不能掌控的,只能是走一步看一步。 更何况,现在孙大牛的境况不大妙,她的境况同他的境况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只怕他听到孙小强这些话,他定是心里会不乐意了。 “可别提了,你回去后可得跟周家人帮着好好看好孩子了,这两天出现了好几起丢孩子的案子,以前丢孩子男孩多,这两天丢的孩子男孩女孩都有,还都是不到一岁的孩子!为了破获案子,志高婚假都没有休完就回来上班了!”m.biqubao.com 听了孙小强的话,陈春花的一颗心都揪到了嗓子眼。 她现在不能在周家帮着看着,那二宝是个不老实,就害怕孩子自己跑出去!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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