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老爷子周有田。 周栀抬头看了是爷爷,刚刚紧绷的一颗心顿时放松了,爷爷定是跟她开玩笑的。 从小到大,爷爷最疼他了。 小时候不好好写作业跑出去跟王守龙一起下河抓鱼抓虾,跟王守龙两个一口气吃了五块钱的冰棍,直把王守龙吃的拉肚子。 跟大院里的小孩子干架,被家属院一群婆娘找到家里来,她看事情不妙撒丫子就跑,田心萍就佯装在后面追,一路跑的鞋都跑丢了,每次每次都是爷爷出面救她。 爷爷是知道这点本事的,就不是个学习的料。 她这次回来,还打算着使劲找爷爷诉诉苦,借着肚子里有宝宝的这个机会,让爷爷找个机会好好跟舅妈掰扯掰扯,让舅妈打消培养她的念头。 她笑嘻嘻从田心萍身边站起来,快步跑到爷爷身边,抓着爷爷的胳膊就是一通摇晃,跟以前一样,撅着嘴巴就朝着爷爷撒娇。 “爷爷,您怎么还吓唬我了呢,您不是也我宁爷爷说过的嘛,我就不说那个学习的料吗? 你看看以前上学的时候,我连课文都背不过,怎么能背过这些药理呢。 哎吆,学医的得有个精明脑袋瓜子,像我嫂子和向雨她们两个这样的才可以,这可是治病救人呢,就不怕我一个慌乱搞错了配方,非但不能治病救人反而是闹出了人命?” 周有田长长叹息一声,抬手在周栀毛茸茸的脑袋上抚摸了一把,拉着她到沙发上坐下。 一开始,老爷子跟田心萍一样,是反对宁雪梅培养周栀的。 这孩子天性毛糙,性格大大咧咧直肠子一个,粗心大意就像是个假小子,让她坐在书桌前看书学习,实在是太为难她了。 为了这事,宁国诚可是没有少跟他吵。 宁国诚说,周有田不支持周栀学习苗医,表面上是为了周栀好,其实是在害她。 孩子总应该有一技之长傍身,家财万贯,不如有一技傍身。 像外甥女姚宁静同程向雨,这两个孩子都已经是已婚身份还是京市医科大学的大学生,四年大学毕业之后,拥有精湛医术的她们,都会成为出色的大夫。 而周栀,从部队转业到了兵工厂之后,一直担任兵工厂的材料采购,直到后来陆远东生病住院,为了专心照顾陆远东,周栀直接办理了停薪留职手续。 宁国诚语重心长的对周有田说,孩子还年轻,以后的路还很长,不管周栀是不是继承了苏市宋家的家产,她终究得掌握一门过人的本领。 陆远东是兵工厂的技术专家,有一身过人的本事,这一次被敌特联合红紘陷害,幸亏宁雪梅识破了他们的阴谋并且救了他一命。 谁能保证,这种事情以后不会再发生呢? 陆远东是我国难得的技术人才,只要有足够的资金支持,他自己一个人就能造出枪支弹药甚至炮弹,这对境外某些对兵器技术虎视眈眈的势力来说,无疑是巨大的诱惑。 所以,必须提高警惕妥善保护陆远东,而周栀作为陆远东的爱人,大多数时间都是同他在一起,最适合担任陆远东的保护人选。 况且,学会了苗医和蛊术,非但能够治病救人,关键时候还能自保。 周有田耐性的劝说着周栀。 “蛊术和苗医,文化渊源流传,是中医西医最有利的补充,这一次远东的事情,如果不是你舅妈有这个本事,远东现在会是个什么样子? 还有,上一次你在我那儿被人绑架了,你不是用你舅妈给你的荷包把人家迷晕了,你不得受苦?被红紘抓着的那一次,如果不是小黑及时出手咬瞎红紘的独眼,会是什么样的局面?” “你仔细想想,前前后后,你舅妈的苗医和蛊术,帮了你多少忙了?” “现在蛊王权杖已经到了你的手里,就说明老天注定你要好好学习蛊术,不是你愿不愿意学的问题了,而是你必须好好学了!” 周栀急的直跳脚,她最忠诚的战友竟然也背叛她了,难道是她非学不可了吗? 老天爷,她是真的不愿意动脑子学习了! 看爷爷坐在一边一本正经就要继续说教,周栀就感觉脑袋瓜子嗡嗡作响。 一想起以后必须跟着宁雪梅学习,又是背书又是写字又是做题又是熬制各种难闻的药剂,最要命的是还要同各种恐怖的蟑螂啊蛇啊蜈蚣啊打交道,她就不寒而栗。 她害怕的厉害,她是个肚子慢慢鼓起来的孕妇啊,就感觉亲人们怎么一个比一个冷血啊,就不能换个脑子灵光的人培养嘛。 她灵机不动,家里不就有一个吗。 那春花的脑子那是真的灵光,没有多少文化就能画图就能做衣服,要是她愿意学习蛊术,就让她跟着舅妈学习蛊术,不就能把自己顺利替出来了吗? 哎吆,她周栀怎么就这么聪明呢? “爷爷,爷爷,我得出去一趟了,我得去找春花了,我还没有来得及好好跟春花说几句话呢,不说了,不说了啊……” 周栀拔腿就往外跑。 身后传来一声长长叹息,周有田盯着那撒丫子就往外狂跑的周栀,摇摇头一脸的无可奈何。 怎么办呢?这野孩子她是油盐不进啊! “话听不进去,经事情了,自己就开悟了!” 姚宁静小声劝慰着爷爷。 周有田叹气的声音更重了。 这一次陆远东因为被人算计中了活血蛊,差点连命都没有了,这事情的教训还不够重的吗? 陆远东可是周栀的新婚丈夫,两个人感情也是深厚的很,可他就看不到因为这件事,能给周栀起到一点开悟的作用啊! “船到桥头自然直,成就一件事情,最好的契机是天时地利人和,周栀现在有孕在身,因为这个缘故导致情绪不稳定是个事实,这个事情,还得好好引导她才是……” 姚宁静把小二宝抱过来放到爷爷身边,小二宝蹭蹭爬上爷爷的膝盖,伸出白胖胖的小手玩着爷爷的胡子,仰起白胖小脸咧嘴一笑,露出两个白白嫩嫩的小牙尖,嘴里咯咯咯笑着喊着爷爷……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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