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逢喜事精神爽,今天宴席的主角老爷子那叫一个红光满面。 他还故意气老伙计宁国诚,一手抱着一个孩子一脸坏笑盯着宁国诚看着。 “老伙计,老哥熬的带劲昂,三个重孙子孙女了,这叫什么,这叫四世同堂!古人那话咋说的了,家里有财不算富,家里有人才叫旺!” 被周有田抱在怀里的大宝和三宝笑嘻嘻笑着,窝在爷爷怀里抬起胖胖嫩嫩的小手不停捋顺老爷爷下把上的长胡子。 大宝还煞有介事抬手学着老爷爷摸胡子的动作,稚嫩的小脸偏偏有着超过实际年龄七十岁的成熟,可是把众人逗的不轻。 周有田越发嘚瑟了,故意说着显摆的话。 “我这三个重孙子厉害啊,我家小老二天生神力,老大更厉害,写毛笔字竟然无师自通!瞧瞧,家里门上贴的这对联都是我家老大宝写的呢!” “福如东海长流水,寿比南山不老松,祝老爷爷生日快乐!” 就在老爷子咧着嘴巴一脸炫耀的时候,窝在怀里的三宝咯咯咯笑着,嘴里发出稚嫩的小奶音,轻松说着祝寿的话语。 宁国诚哈哈哈爽快大笑,说你老东西今天过寿辰嘚瑟的脑袋晕了是不是,这三个孩子是你的重孙子,也是他的重外孙啊! 他周有田四世同堂,他宁国诚也是四世同堂啊! “我的天啊我的天啊,爷爷,你说的可是真的?大宝会写毛笔字?怎么可能啊!他连一天学都没有上过,怎么可能知道这对联?我这当小姑的连钢笔字都写不明白呢,大宝就能写毛笔字了!” 周栀彻底惊呆了,还没有从大宝会写毛笔字的震惊中醒过神,现在又听到小宝用稚嫩的小奶音跟爷爷说着祝福的话,周栀越发惊讶的合不拢嘴吧。 “三宝这是爸爸妈妈教给你的吗,说的真好听啊……” “啥教啊,都是无师自通,要我说啊,咱们家这三个孩子绝非等闲之辈……” 提到家里三个宝贝,周有田那是发自内心的骄傲。 “嗯,本来就是!” 一直坐在椅子上滋啦滋啦喝着茶水的程栋梁,一脸凝重郑重点点头。 “我就冒着泄露天机会遭遇天谴的危险跟你们说个明白吧,其实吧,咱们家三个孩子都是上仙转世,大宝是文曲星转世,二宝是大力神转世,三宝则是文殊菩萨转世……” “噗……” 正在喝茶水的陆远东忍俊不禁直接喷出一口茶水,他就感觉这老丈人说话越发不靠谱了。 三个孩子的确是有异于常人的本事,这种情况尽管罕见却也有过这种先例发生。 就有相关人士出来解释,之所以出现这种特殊情况,同父母的工作、智商及他们平日生活环境都有关系,这算是科学解释了。 还有人说,之所以小孩子有异于常人的本领,那是因为他们在投胎转世的时候,并没有喝下孟婆汤,所以这一世带着上一世的记忆,这个说法就有点迷信了。 其实从父母基因遗传的角度来解释,倒是能行得通。 孩子的妈妈姚宁静绝对不是一般人,她聪明伶俐,能够以初中的文化基础以高分考入京市医科大学就足以证明她的智商绝对超高。 而平日也是喜欢读书写字的,一手钢笔字写的那叫一个行云流水,所以大宝和三宝能写字吟诗都能说得通,并且爸爸周志远力大无比,身上也是有本事在身,小二宝遗传周志远那也能说得过去。 “嘿嘿嘿,不管是什么星宿菩萨的转世,最主要是他们现在是我们周家的孩子!孩子们健健康康平平安安的长大,是我最为期盼的!” 同陈春花一起张罗着把饭菜摆上桌子的田心萍,要不是碍着周有田今天是老寿星的面,她真想跟老公公说道一句,千万不要太嘚瑟。 树大招风,周志远姚宁静小两口一下子生了三个孩子,就让一些人眼红了,那陈翠萍三天两头说周家人的坏话,不就是嫉妒家里孩子多还有两个男孩吗? 要是让一些别具用心的人知道了家里三个孩子有异能,万一要对孩子下手,岂不是要招来祸害? 她一个当儿媳妇的,直接跟老公公说也不妥当,拂了老公公的兴致,面子上也过不去。 这事还得让周光义来。 她急忙掉转话题。 “昨天那事,还得好好感谢雪梅,要不是雪梅想办法,我们真能急死……雪梅啊,孩子身上的那个荷包,只要戴在身上,我们就一定能找到他们是不是?” 宁雪梅点点头又摇摇头。 “一般情况下没有问题,可如果距离太远,再或人为原因破了他们身上的荷包的香味,还真就没有办法了。” 事情都是有例外,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尽管孩子有异能,可毕竟是太小,万一遇到穷凶极恶并且有手段的坏人呢,岂不是祸事一桩? 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好好看管着孩子,万不可再让小二宝自己跑了。 听宁雪梅这么一说,田心萍后怕的后心直冒汗。 就是啊,这一次算是侥幸,胜利桥距离迎宾馆并不算太远,宁雪梅也正好在身边,这才顺利找到了春花跟小二宝,反之如果出现了意外呢,那不得懊悔终生? “对了,春花,大牛呢,怎么还没有来啊……” 定的酒菜都送来了,人也基本到齐了,唯独没有看到孙大牛。 田心萍一心想着趁着这个机会,也好让张破岳他们帮着孙大牛出出主意能够在部队留下来,所以昨天就嘱咐春花喊孙大牛一起来家里吃饭。 “他不在家……我回去看了……不用管他……” 本来脸上一直笑嘻嘻的陈春花,听田心萍提到孙大牛的名字,脸立马变了颜色。 他越发上不得台面了,她回家去喊他的时候,他竟然搂着酒瓶在床上喝着,看到她回来,他抬头瞪着一双被酒精灼烧的通红的眼睛,直勾勾盯着她,咬牙问她,还知道回来? 他说他陈春花是他孙大牛的媳妇,天天夜不归宿,怪不得爹娘都说,她是周志远的二房! 他都这幅德行,就算是在家里,哪敢让他来周家丢人现眼?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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