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是已经成家结婚有孩子的人了,尽管想着跟周志远一起出来一趟,好好享受一番属于两个人的快乐时光,可老觉得有心事。 这小吃也吃了,街也逛了,春花上夜校的事情也沟通好了,两个人却没有心去看电影了,这会已经是中午了,干脆一头扎到菜市场,买一些新鲜蔬菜又买了鱼虾,准备回家做饭跟家里人一起热热闹闹吃顿饭去。 孩子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多给孩子吃点大虾补钙,爷爷和爸爸妈妈都喜欢吃鱼,一条大青鱼可以一鱼两吃,鱼头配豆腐做成鱼头汤,有肉的鱼身子腌制一会用油煎着吃,鱼刺少鱼肉多,爷爷最喜欢这一口了。 往回走的时候突然想起一件事,下周可就是爷爷六十六大寿了啊,前几天公公婆婆还在家里商议这件事了呢。 这可是大事一桩,成天忙忙叨叨,都差点把这件事忘了。 周志远就笑着说,这倒是正好,买的这身灰色衣服权当给爷爷买的生日礼物了,倒是省事了。 生日礼物有了这身衣服也能穿着参加志高苏芒的婚礼,倒是一举两得。 姚宁静说爷爷过寿可是大事,可不能糊弄,等有时间让程望祖帮帮忙,到华侨商店买一个奶油大蛋糕去,蛋糕上放上一个满脸笑容的老寿星,喜庆又好看! 还得跟程望族提前说一声,等周志高苏芒结婚的时候,让他帮忙在华侨商店买一个三层的大蛋糕,蛋糕上用鲜花做装饰,喜庆又浪漫,就当他们这当大哥嫂子的送给周志高跟苏芒的结婚礼物了。 周志远就笑着同姚宁静打趣,她是不是忘记了跟爸爸妈妈商议好的事情了,他们两口子可是要跟周志高苏芒一起补办婚礼的,这蛋糕到底是送给周志高跟苏芒的,还是给他们自己补办婚礼用的? 姚宁静嗔怒冲着他翻了个白眼,说他们不过是顺道补办个婚礼而已,婚礼的主角自然还是志高跟苏芒,婚庆蛋糕自然是送给志高跟苏芒的啊。 “让程望祖帮忙归帮忙,他是有钱的财主我们也不能白赚他的便宜,找程望祖帮忙的时候,提前把钱给他。” 前前后后程望祖没有少往家里送东西,这事情找他一定会给办妥当的,这点买蛋糕的钱对他来说那简直是九牛一毛,别说是二十三十了,就冲着周栀周志高兄妹两个前前后后帮了他那么多的忙,又有程栋梁这层关系,别说是几十块钱了,就算是几百几千,他都舍得。 姚宁静可不想赚这个便宜,亲兄弟还得明算账呢,程望祖再有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 她就嘱咐周志远,要是程望祖不肯收钱,那就告诉他,志高结婚的时候不用来喝喜酒了,以后也不会跟他叨叨事情。 两个人一路说着话骑着车子往军区大院赶,一路上时间过的飞快,刚刚骑到军区大院门口,就看到陈翠萍一脸谄媚笑容热情同他们打着招呼,嘴里亲切喊着姚宁静周志远的名字。 “志远啊,宁静啊,小两口这是出去又大采购去了啊。哎吆,这又是大虾又是鱼的,寻常人家哪里舍得花这个钱,还是宁静有福气啊,随便嫁个男人就是有本事的,突然找到亲爹也是大本事,手里要是没有俩钱,不念不节的,哪个舍得花这么多的钱买这么多的东西……” 实情的确是这么个实情,不过这话从陈翠萍嘴里说出来,怎么就那么难听呢? 姚宁静头都懒得抬一下,呸一声狠狠吐一口唾沫,催促着周志远赶紧骑着车子回家。 在军区大院生活了大半年,哪次回来走到大门口,不都是停下自行车热情同遇到的街坊邻居热情打着招呼? 偏生就这个陈翠萍,活了半辈子活成了万人恨了,见到她就跟见到狗屎似的,直接绕着走了。 就听到身后陈翠萍扯着嗓子在含糊不清的喊着什么,好像说老家来了亲戚什么的…… 周志远姚宁静就没有把她的话当回事。 他们两个都是在莲花县长大,周家疃除了二叔也没有什么亲戚,自从一家五口来到京市之后,周志远每个月都会按时给二叔汇二十块钱。 二叔周永善无论如何不肯花这个钱,他把周志远寄过来的钱都存着,上个月还汇款过来一百块还一堆农产品一头整羊。 急的周志远无奈特意让给二叔写了一封信,要是二叔再往这边寄钱的话,他就不跟二叔来往了,吓的二叔还特意跑到县城给他打电话,再三承诺以后不会给他寄钱了,这事这才作罢。 二叔一个人是绝对不能来京市的,他出了周家疃,那是连东南西北都不分,周志远还打算着,等孩子大一点点,等十月一的时候就带着孩子们回老家看望二叔去。 要是老家来了亲戚,或许是爸爸妈妈爷爷那边的亲戚? 正好买的蔬菜肉虾的也多,也正好拿出来招待客人。 “呜呜呜,我真的是大哥的妹妹啊,我在村里真的待不下去了,我男人拿我不当人,天天打我,二哥不管我,三哥天天偷鸡摸狗还问我要东西吃,被我男人知道了把我三哥的腿都打断了,转过身又来打我……” 刚走到门口就听到屋里传出一阵呜咽声,姚宁静疑惑同周志远对视一眼。 周志远无奈摇摇头。 还真是她啊! 是周长娥! 他看的没错,早上跟姚宁静在烧饼摊那儿吃烧饼,一个身穿破烂的肥胖女人跑来把烧饼抢着跑了,从背影他就认出了她。 他当时还疑惑,这泼皮无赖货怎么就跑到京市了呢,感情是被男人打出来了啊。 他压根就不想跟她相认,更不想跟她来往,这个周长娥那是根里坏,好吃懒做又坏又蠢,身上没有一点随周家的地方,就是王桂花的翻版。 呵呵呵,这就有点意思了,名义是上他妹妹的周长娥,在他小时候可是没有少跟王桂花打他侮辱他,现在突然想起这里有个她的大哥了? 她算哪根葱!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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