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有了事情玩,三个大人可是省心不少,老爷子童心大发,还用泥巴捏了许多小动物。 小鸡小鸭子都捏了几个,就摆到几个孩子面前,还学着小动物的动静发出声音,把几个孩子乐的咯咯笑。 周光义就同孙大牛聊着天,这都结婚一个多月了,不得抽空带着春花回一趟老家。 孙大牛憨厚咧嘴笑笑,说老家那边来信了,说过一阵子等忙完了家里的农活,他老爹老娘就会来一趟。 再说这边三个孩子要照顾呢,春花也不舍得离开孩子们。 “家里地多啊,现在是春种的时候,又要翻地又要播种,农活又多又累,家里又养着一些牲畜,每年每年都忙乱的要命。” 孙大牛无奈摇摇头。 鲁省山区的地都位于半山腰上,平原地很少,种地基本都是靠着?头锄头完全是人工作业,劳动量极大粮食产出量却极低,地里的庄稼是否有收成,还完全依靠老天爷吃饭,山区的老百姓从事着高强度的劳动,都被农活累弯了腰身,却只能勉强混个温饱。 如果孙大牛不参军,他也就只能接过父辈手里的?头锄头,继续从事着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年复一年日复一日了无生趣的日子。 想想可怕的很。 “俗话说靠山吃山,靠海吃海,你们老家山区多的话,地方上有没有想过其他提高经济的法子?” 听周光义询问,孙大牛不好意思咧咧嘴。 “地方上压根就留不住人,有点能耐的都往城里跑,留在地方的都是一点办法都没有的,心思压根就不在那儿……” 这事还真是难办,周光义只得安慰孙大牛,他想在已经留在京市了,好好干,日子肯定能好起来。 “哎吆!” 这正说着话呢,只听周有田哎吆一声惊叫,伸出手就掰开老二宝的嘴巴,用手指头从二宝嘴里掏出一块泥巴。 还真是想什么来什么,或许是因为玩的时间太长有些饿的缘故,正摆弄着爷爷做的小鸭子的老二宝,一个不留神,鸭子头已经塞到了嘴里。 “哇……” 这带着土腥味的“鸭子”实在是不怎么好吃,老二宝张开满是泥巴的小嘴巴,嘴里哇哇哇不停大哭。 老大宝老二宝看着那满是黄泥巴的嘴巴,就感觉到好玩的很,小嘴巴一咧咯咯咯笑出声。 这场面就有点搞笑了,三个满脸满身都是泥巴的孩子,笑的笑,哭的哭,三个大人被孩子逗笑了,个个哈哈笑着,各自抱着一个泥娃娃往回走。 “二宝啊二宝,你怎么连泥巴也往嘴里塞啊,你还真跟你小姑似的,成了一个吃货?可不能跟着你小姑学,你爸爸是军人你妈妈是大夫,你长大了不是到部队就是医院做大夫,咋也不能当个开饭店的橱子……” 周有田慌慌张张费劲抱着二宝回到屋子里,又是帮着他漱口又是帮着他擦洗更换衣服,嘴里不停嘟嘟囔囔。 “哈哈哈,随周栀好啊,懒人有懒福,等我带着周栀向雨回到苏州,把我们的家产要回来,周栀可一下子就成了富婆!” 听到张破岳的动静,周有田抬头一看,这才发现他这会正坐在小板凳上,在那儿看田心萍做新被子呢。 “哎呀呀,哎呀呀,你们这是带着孩子到哪里去了……这满脸满身都是泥巴,哎吆,老二宝啊,你这是吃到嘴里去了啊,哎呀,不是我忙不过来,才不让你们几个大男人看孩子呢,看孩子脏的啊,快,把孩子收拾收拾……” 田心萍起身看到三个脏兮兮的泥娃娃,这也顾不上做棉被了,急忙起身穿上鞋就到洗手间放热水。 一通忙乱,三个孩子洗白白更换上干净衣服,各自抱着小奶瓶咕嘟嘟的喝着奶,田心萍这才重新回到席子上继续忙碌着。 “今晚跟周栀说一声,让她最近这段时间安排安排,向雨那边好说,最近程栋梁的身体状况稳定了许多,只等周栀安排妥当,我们就回苏市。” “宁静要不要一起回?” 田心萍抬头询问? “宁静要上学呢,学业要紧,再说家里还有三个孩子,她不用回去。向雨跟周栀回去,除了拿回属于我们的家产,最主要的是回去祭拜妍菲……” 提到妍菲,张破岳的声音顿时暗沉下来。 英年过世的妹妹,是他心里的疼。 如果妹妹现在还活着该有多好,程栋梁找到了,在宁雪梅的精心调理下,身体在逐渐康复,两个双胞胎女儿出落的健康漂亮,一家人就能够团聚了。 这都是那宋全福造的孽! “回去祭拜妍菲,跟妍菲说说,丫丫跟着我过的很好,孩子们都长大了……” 提到妍菲,田心萍眼眶都红了。 “宁静买了一些礼品,你们都带着,尽管做了许多糊涂事情,他毕竟是你的父亲,是两个孩子的亲爷爷,于情于理,都不能闹的太僵了……我就担心周栀这个孩子,她性格太鲁莽了,对宋全福成见又深,还得好好嘱咐她。” 周光义抱着老大宝在席子旁边做下,拿着奶瓶帮着老大宝喂了点水,继续同张破岳说着话。 “你们回去是探亲的,你们的态度在那儿,宋家人自然不能蛮横了,就怕丫丫按捺不住脾气坏了大事。到了那儿之后,你可得关注着点这孩子,万一一个脾气上来了,只怕是要坏事。” “哈哈,我才不在乎呢!我回去一趟,那是给他面子,于情于理,我不亏欠他半分,要是他执意胡作非为,执意霸占张家留下的家产,不好意思,该打官司打官司,该来硬的来硬的,我跟周栀一个态度,对待这些小人,就不必惯着他!” 提到自己的父亲宋全福,张破岳一脸的厌恶,要不是为了让两个孩子回去祭拜生母,帮着孩子们拿回属于她们的东西,他这一辈子,都不想跟他们有半点交集! 他压根就不想带着宁静回去,更没有让宁静改更改姓氏认祖归宗,那个宋姓,不改也罢!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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