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五点多,橡树胡同里的人多了起来,有些人家已经冒起了炊烟,饭菜香扑鼻。 大爷大妈们看着两个蹲着的年轻人,都瞪大了眼睛。 呀!苏家闺女和她爱人回来了! 这离他们上次回来,可好像又过了一年多了,这苏家闺女到底是做啥的?大家心里都犯嘀咕。 以前他们就猜测过,一个年轻姑娘,一年到头都回不了一次家,到底是在外面做啥?每每有人问起苏家人,他们都是一脸骄傲,只说一句话。 “我们家云云,可是在外面干大事呢!” 除此之外,啥也不说,可他们越不说,橡树胡同里的居民就越好奇。 “苏家闺女,回来了?”有人跟苏清云打招呼。 “李婶儿,好久不见了。”苏清云认得她,也笑着打招呼。 “那可不是好久不见了吗?”李婶儿也笑,“你这常年在外地,你爸妈可担心呢,这要是情况允许,还是回来工作比较好。” “李婶儿,我这去哪儿工作可不是我自己能决定的。”苏清云忍不住笑,“得服从组织安排呀。”她说得模棱两可。 组织安排?李婶儿愣了愣,开始发散思维了,但以她贫乏的见地,想破脑袋都不会想到苏清云是做什么工作的。 “那你这……这还是好好干吧。”李婶儿干笑一声,她总不能让人家不服从组织安排吧? 李婶儿铩羽而归,其他人也不好再上前问。 终于,苏清云都等饿了的时候,终于听到了她爸的声音。 “来来来,大家都让一让,过一下车。” 车?哪儿来的车?苏清云懵了一下,她爸买车了? 她和季越站起身来,往胡同口看去,原来是一辆……三轮车,车上好像还拉了什么东西。 “哎呀,小苏,你还真买彩电回来了?真阔气。”苏清云听见有人艳羡的声音,才明白那三轮车上拉的是什么东西,原来是彩电。 等等?彩电! 苏清云愕然,现在一台彩电可得两三千块呢,她爸竟然舍得买? “那可不,这还是进口的彩电,日立,听说过没?”苏爱民中气十足的声音响起,大家围着三轮车,他还没看见自家闺女和女婿站在门口呢。 “没听说过,很贵吧?” “是有点儿,得两千多呢。”苏爱民轻描淡写地爆出价格。 “嘶!这么贵?” 围观的大家倒吸了一口凉气。 “那小苏,以后咱们能来你家看电视不?”有人期待地问。 现在家里能买得起电视机的实在是太少了,买得起这种进口彩电就更少了,更何况是在他们这种胡同大杂院里,那简直就是独一份儿的,谁不想看? “行,不过也得看着时间来啊。”苏爱民爽快答应,好歹是街坊邻居,偶尔看看也没什么。 “知道,我们有数的,不会打扰你们。” “那就行。”苏爱民点点头,“大家让一让,这彩电得搬进去了。” 大家都让开路,这时,有人才想起苏清云回来了,连忙对苏爱民道:“对了,小苏,你姑娘回来了。” “好,我知道了,回来就……”苏爱民点头点到一半,发觉不对。 “啥?我姑娘回来了?哪儿呢哪儿呢?”苏爱民顾不上自己的电视机了,拔腿就往家跑。 “爸!”苏清云叫了一声。 苏爱民看见她,立刻跑过来,抱住她,“哎哟喂,我的云云,你啥时候回来的?等多久了?刚才咋不说呢?你一个人回来的?”他冒出来一连串的问题。 一个人回来?季越有些无奈,他这么大一个人岳父是真看不见他吗? “爸,我在这儿呢。”他只能开口找存在感。 苏爱民看他一眼,笑着道:“小季也回来了。”声音平平淡淡,至少降了五个调。 还好,季越已经习惯了。 “爸,我帮你把彩电搬进去。” “你能搬动吗?” “能行。” 实验室里那些笨重的仪器和计算机,季越没少搬。 他把彩电搬回了家,关上了家门,看热闹的人也散了。 “快快快,云云,快坐下。”季越高兴得不行,“这次回来也是休假吗?” “不算是,也得工作。”苏清云解释道,“得在京城待半个月左右,然后出国。” “出国?”苏爱民一愣。 “去开个会。”苏清云随口道。 “哦哦。”她工作上的事情,苏爱民不懂,也不想多问,这点保密觉悟他还是有的。 “那行,你在家好好休息几天。”说到这里,苏爱民顿了顿,看了一眼季越,“再和小季回去住两天。” 不管怎么说,闺女也嫁人了,总得要去婆家的。 “对了,你那房子也装修好了,一直空在那里呢,你要是想住也可以去那儿住。” “不,我就要在家住。”苏清云笑着撒娇。 苏爱民笑得合不拢嘴,“行行行,那就让他空着。” “空着干啥?爸,我不在家的时候你可以把那房子租出去啊。”苏清云道,“好歹也有点房租。” “那点房租算啥,要是要是把房子搞坏了,我可心疼。”他装修好的房子,自家闺女还没住呢,就租出去给别人住,他可不舍得。 “行,那就让它空着吧。”苏清云无奈,“等以后大伯他们再过来玩儿,可以住那边。” “嗯。” “妈呢?” “你妈下午有课,应该快回来了。” “我爷和我奶呢?”苏清云继续问。 “你奶上班儿呢,你爷估计又在那里下棋,马上就比赛了,他可紧张了。” 上班?下棋?比赛? 苏清云一脸懵,这都什么跟什么啊?她咋一个都没听懂。 “哦,你还不知道,你奶现在在咱们街道办事处工作,专门负责我们这些胡同里面大小事情纠纷的调解工作,她干得可起劲了,前段时间还被评为模范了呢。” 她奶,街道办?模范?苏清云瞪圆了眼。 “还有你爷,爱上了下棋,参加了不少业余比赛呢,也是兴致高涨,天天早出晚归的。” 信息量太大,苏清云持续震惊中。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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