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大佬穿成七零团宠小作精_第五百九十四章真是荒唐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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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先生,您再尝尝这个,翡翠玻璃虾球,味道也不错。”
  “还有这个,山珍松蛋腐皮卷,也是一道他们厨师的拿手菜。”
  “对了,对了,这个也不错,这个酱油金鱼饺和金殿干鲍鱼酥,也是这里的招牌,你都尝尝。”
  “……”
  程清欢像是来劲儿了一般,拼命给秦勋夹菜,殷勤讨好的样子程海晏根本没眼看。
  妹妹啊,追男人不是这样追的。
  秦勋看着面前已经冒尖的碟子,打断程清欢,“可以了,程小姐,我够吃了。”
  “够了吗?这里还有这个……”
  “行了,清欢,三爷都吃不下了。”程海晏见他妹妹还是不死心,只能出声打断。
  程清欢只能作罢,放下筷子,另起一茬,“向先生,您不用这么客气叫我程小姐的,叫我清欢就好了。”她想要和秦勋拉近一下距离,程小姐什么的,听起来太生分了,要不是她不敢,她都想直接叫秦勋的名字。
  秦勋点点头,“好的,程小姐。”
  程清欢:“……”
  “咳咳。”程海晏差点没绷住笑,连忙用咳嗽来掩饰。
  “向先生这次准备在港城待多久呢?”过了一会儿,程清欢又重振旗鼓地问道。
  因为程海晏和秦勋接触增多的原因,她也知道了秦勋之所以京城港城两边跑的原因,是因为他的亲人在京城那边。
  想到这里,程清欢又想到自己以前见过的苏清云,后悔不迭,要是早知道她真的是向先生的外甥女的话,她一定对她客气一点,留下一个好印象。
  不过感情的事情就是这么奇妙,来得猝不及防,程清欢也不会想到,自己竟然有一天会对一个比自己大那么多,自己以前还那么惧怕的人产生好感,可感情来了,是挡不住的。
  她纠结了许久,也说服了自己,虽然向潮京比她大很多,但是他人长得又不显老,又厉害有本事,也没有港城其他花花公子那些坏毛病,除了年纪大一点,简直一点毛病都没有。
  程清欢就这样,轻而易举地接受了自己对秦勋有好感的事情。
  “这次的项目谈妥就回去。”秦勋随口道。
  “那下次什么时候再来港城呢?”程清欢听了,几乎是迫不及待地问道,脸上有些失落,他这么快就要回去了吗?
  秦勋:“估计得许久了,我准备在京城定下来了。”
  “以后回港城的机会应该越来越少了。”他的产业已经转移了许多到大陆那边去,其他的事情也交代得差不多了,剩下的暮生完全可以处理。
  这几年两头跑,他也有些累了,想要在京城那边安定下来了。
  “什么?很少回来了?”程清欢一听,声音拔高,有些尖锐,还带着一丝慌乱。
  秦勋奇怪地看了她一眼,这丫头反应这么大干什么?
  他和程清欢年纪差了许多,一直把她当晚辈看待,根本就没往男女方面那么想。
  “清欢!”程海晏皱眉轻斥了一下,提醒妹妹注意不要失态。
  程清欢只能收敛表情,埋头吃东西,却有些魂不守舍的。
  “抱歉三爷,我妹妹不懂事,一直过问您的私事。”程海晏代替程清欢道歉。
  “没什么,反正也是闲聊。”秦勋没在意。
  程海晏看他的脸色,舒了一口气,三爷是真没察觉到他妹妹的心思。
  “那三爷您在京城定下来,是准备组成家庭了吗?”程海晏看着妹妹失魂落魄的样子,咬了咬牙,直接开口问秦勋,想要打消妹妹的想法,让她死心。
  程清欢筷子一顿,心砰砰地跳着,等着秦勋的回答。
  秦勋顿了顿,“差不多吧。”
  “吱—”程清欢手里的叉子划过瓷碟,发出刺耳的声音。
  两个男人下意识看过去,吓了一跳,程清欢眼眶红了,蓄了泪。
  “怎么了这是?”程海晏连忙拿毛巾给她。
  程清欢却没有接,而是泫然欲滴地看着秦勋。
  秦勋被她盯得有些莫名其妙。
  “她有那么好吗?你都要和她结婚了。”程清欢带着哭腔问道,眼里满是受伤。
  她好不容易喜欢上一个人,却还是一个心里有其他女人的男人,她也太惨了吧。
  看着她的眼神,秦勋眉心一跳,终于后知后觉的察觉到了什么。
  他点点头,认真回答道:“嗯,她很好。”
  程清欢顿时更想哭了。
  “不好意思,三爷,我妹妹胡言乱语呢,你当她疯了吧。”程海晏也要疯了,他是真没想到,自己妹妹胆子这么大,竟然敢问这些问题。
  完了完了,看三爷的表情,一定是明白什么了。
  程海晏在心里叫苦,有些后悔,就不该答应带程清欢来吃饭。
  “没事,你们先吃,我去一下洗手间。”秦勋站起身来,出了房间,不让他们尴尬。
  他一出去,程清欢就嚎了一嗓子,哭得惊天动地。
  程海晏急忙捂住她的嘴,彻底服了,“姑奶奶,我求求你了,能不能别哭了?也别说话了?我以前怎么没看出来,你胆子这么大呢?怎么什么话都敢说?什么都敢问?”
  程海晏哄人的声音断断续续地传入秦勋耳朵里。
  他往洗手间走去,洗了个手,对着镜子看着镜子里面自己的脸。
  相貌虽然看着不算老,但眼角的细纹遮不住岁月的痕迹,眼神也带着沧桑,他早就已经是一个年过半百的老男人了,他把程清欢当作后辈看待,没想到她竟起了这种心思。
  秦勋摇头一笑,微低着头,感叹,“真是荒唐。”
  “荒唐什么?”
  温柔平和的女声从他身后传来。
  秦勋身体一震,眼神震惊,不敢相信自己听到了什么。
  他慢动作似的抬起了头,看着镜子里面,出现在自己背后的人影,穿着靛蓝色旗袍的女人笑得温婉美丽,看着他的目光,温柔似水。
  秦勋猛地转身。
  玉宛一步步走近,站在他面前。
  秦勋张着嘴,无言。
  “我问你荒唐什么?”
  “荒唐。”秦勋终于找回了丢失的语言功能,“我的眼睛荒唐,出了幻觉,竟然看见了自己日思夜想的人。”
  玉宛忍不住扑哧一笑。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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