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越,你小子可真行,娶了个这么漂亮的媳妇儿回来,你爸妈可高兴坏了吧?” “谁说不是呢?我家皮小子要是能娶这么漂亮的媳妇儿回来,我给他磕一个都行。” “总是听人念叨,这姑娘多好看,多优秀,今天一看,还真没说错!” “这结了婚啊,日子可得好好过,叔祝你们白头到老!” 大院儿里的不少人都是看着季越长大的,现在看见他结婚,也纷纷打趣儿道。 季越一一笑着回应,收下大家的祝福。 “谢谢大家,谢谢!” “快进家去吧,你爸妈估计都等急了。” “好。”季越笑着点头。 身后其他车里的苏家人和秦家人也都下了车,看着锃亮的车,大院儿里的人互相看看,都看到了彼此眼里的惊讶。 看来大家私下里说的消息还真没错,季家这亲家可不简单,秦老爷子就不说了,那可是立下过赫赫战功的老首长,谁不得敬他三分,关键是这姑娘还有一个厉害的舅舅,那可是从港城来的,别人只知道秦勋是大老板,他们这些级别的人可知道,秦勋没那么简单。m.biqubao.com 这姑娘不仅个人优秀,背景也属实牛,两家一结亲,以后可没人敢招惹。 季越牵着苏清云走到家门口,鞭炮再次震天响。 “欢迎欢迎!”大辉和猴子一人一边,笑容满面道,他们都是来帮忙的。 陈宇航站在一旁,也没闲着,跟喊号子似的拉长声音叫道:“新人到!” 季越和苏清云跨进家门。 “确实是般配啊!”看着两人进屋,还有人感叹道。 围观的人群中,林晓蕾一脸落寞,虽然早就知道他们之间没有任何机会,但在这一刻,她才是终于彻底心死。 “林晓蕾,你在这里干嘛?”身后传来一个阴鸷的声音,“你忘了他们把我害得多惨了吗?” 是林晓志。 自从他被开除公职之后,也没有找到其他工作,更眼高手低,看不上家里人为他安排的工作,这几年就在家里混吃等死,日复一日之后,性格也越来越古怪,连带着对林晓蕾这个妹妹,也多了几分怨恨。 如果当初不是因为帮晓蕾出气,他怎么会落到这个地步? “哥,我就看看而已。”林晓蕾的声音都带着疲惫。 对于她哥的遭遇,林晓蕾最初是怀有愧疚的,但日子久了之后,面对着林晓志的抱怨,她也累了,她心里也产生了怨气,又不是她让她哥做的那些事情,凭什么怪到她头上? “有什么好看的?跟我回家!”林晓志不由分说,扯着她的胳膊往家走。 地上的红纸屑扎着他的眼,更扎着他的心,他现在把日子过成了这个样子,她们却过得好好的,比谁都舒服。 “哥,你弄疼我了!”林晓蕾叫了一句。 林晓志没理她,他越想越气,心里的郁气横生,却什么都不敢做,因为他知道,他现在还能仰仗家里过日子,要是再搞什么小动作的话,说不定连这点儿好日子都要没了。 “云云,快进来!” 苏清云和季越刚一进季家门,何秋就迫不及待地迎了上来,满脸的笑容,眼角眉梢的喜意遮都遮不住。 从季越出门之后,她就一直等着等,看着时间一分一秒的流逝,心里急得不行,就怕出什么岔子,现在看见两人到家,她才算是松了一口气。 这臭小子可算是把云云娶回家来了。 “亲家,你们都来了,快来坐。”何秋招呼着大家。 季裕也是笑容满面的。 苏家人都落座了,又到了苏清云给季家父母敬茶改口的环节了。 季裕和何秋坐好,看着苏清云端着茶过来。 “妈,您请喝茶。”苏清云恭敬地把第一杯茶递给了何秋。 “好好好,好孩子。”何秋开心得不得了,笑弯了眼睛,“妈可算是等到了。” 她边说着,边把一个厚厚的改口红包塞到了苏清云手里。 “谢谢妈。” 然后就是给季裕敬茶。 “爸,您请喝茶。” 季裕话少,但也是一脸认真地应了一声好,然后又把一个厚厚的改口红包塞到了苏清云的手里。 “谢谢爸。” 夫妻俩看着苏清云,只觉得哪哪儿都满意,笑得合不拢嘴。 两家的礼节都进行完毕了,后面没什么其他的事儿,就是等着去饭店了。 几家人说说笑笑,时间很快过去了。 一直到十一点左右,苏爱民看了看时间,“差不多了,咱们该过去了,客人们应该都要到了。” “好。” 几家人开始往雅舍去。 今天的雅舍,和平日里不一样,挂了不接外客的牌子,这里的常客都知道,今天雅舍被人包场了。 平日里素雅的门头和装修也换了新装,添了几分喜色,到处都是红色的剪纸窗花贴着,上面是金童玉女的模样,大红的喜字也贴在了客人进门的地方,就连服务员们,都换上了红色的衣服,里里外外,都是喜气洋洋的一片。 玉宛穿着一身暗红色的旗袍,上面绣着金色的刺绣,喜气却又不显得喧宾夺主,她站在门口,迎接今天的主人公。 季越和苏清云坐的车,是第一个到的,玉宛一见两人下车,就笑盈盈地恭贺道。 “恭喜恭喜啊,二位新人。” “清云,今天真漂亮,新郎官也俊呢。” 苏清云走上前来,笑着道谢:“谢谢玉姨,您辛苦了。” “开门做生意,我都是赚钱的,有什么辛苦的?”玉宛不觉得辛苦,先不说她和苏家的关系,就当是这笔单子,她都赚得不少。 只要有钱赚,她就不嫌辛苦。 “快里边儿请,看看布置得怎么样?”她伸出手欢迎众人。 几家人都进了室内,看着里面的布置,有些咋舌。 大红的喜字,窗户上的窗花,干净整洁的桌椅,搭好的台子,还有用作装饰的鲜艳欲滴的花朵到处都是,触目看来,喜气、香气,什么都有了。 “我的个乖乖,这得花多少钱呢?”张心兰不由地感叹道,“这儿的花儿我都没见过,也太好看了吧。” 秦勋看着这场景,满意的点点头,这就是他想要的效果,清云结婚,花多少钱都值。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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