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这个点儿了,也不知道爹娘他们接到大哥二哥他们没有?”店里,苏爱民忙里偷闲看了下时间,嘀咕一声,“应该不会出啥问题吧?” “能出啥问题?”秦英好笑道,“我跟你说,有时候我觉得娘比我们都像这京城本地人,以咱们橡树胡同为中心,周围扩散出去上千米,家家户户的情况,就没有咱娘不知道的。” “上次她说咱们前面胡同那谁家出了啥事儿,我完全都不知道。” “那倒是。”苏爱民点点头,“这点我不得不承认,在自来熟这方面,我娘比谁都要有天赋。” “啥叫自来熟?我那是有亲和力!”说曹操曹操到,吴桂香的大嗓门儿自门外响起,“苏爱民,你一天天的在店里就是偷摸说我坏话是吧?” 苏爱民:“……”怎么每次他说个啥都能这么巧地被他娘听到?真是邪了门儿。 “娘,这哪儿是坏话呢?”苏爱民心里吐槽,面上还是连忙道。 吴桂香走进店里,“是不是你自己心里清楚。” “大哥二哥他们呢?”苏爱民连忙转移话题。 “这不就搁后边儿吗?”吴桂香努努嘴。 她话音刚落,苏爱国四人就依次进了店里。 “大哥二哥,欢迎欢……”苏爱民最后一个迎字还没说出口,就卡在了嗓子眼儿里,他看着最后进来的苏清云,不敢置信地揉了揉眼睛。 “爸妈,我回来了。”苏清云笑吟吟道。 刚才他们好奇苏爱民这店到底是个什么样,所以回家放了行李后就马不停蹄地赶了过来。 苏爱民看着闺女,傻了。 “哎哟我的天!”秦英最先反应过来,惊叫一声,连忙跑过去。 母女俩抱作一团,许久未见,思念的情绪一下涌上来,两人都有点泪目。 “呜呜呜,闺女!”苏爱民终于回过神来,嚎了一嗓子之后,就扑了过去,眼泪汪汪的,把其他人吓了一大跳。 “好了好了,多大年纪的人了,还哭。”吴桂香一脸的嫌弃。 苏爱国几人对视一眼,好歹没吭声,娘,你刚才的样子也比老三好不了多少。 苏清云一家三口好不容易才平复情绪。 苏爱民抹了抹眼睛,才招呼自家兄弟,“大哥,二哥,你们随便看。” “老三,我刚还想说,你这店儿不错啊,这么亮堂。”张心兰左看看,右看看,一脸的新奇,她摸着衣服柔软的料子,问道,“这衣服估计不便宜吧?” “一看就不便宜。”李秀莲应了声儿,她自己经常做衣服,这料子打眼一看就知道不便宜,款式还好看,这大城市的就是不一样。 “还好,也都是在大部分京城人的消费能力之内。”苏爱民笑道。 从这家店成立之初,他对自己店铺的定位就非常明确,就是要做中端的服饰,中端服饰的意思就是既要和市场上那些清一色的货物拉开差距,又不能太过昂贵,款式可以小众,但是价格还是得大众,不然这店不说生意火爆了,开不开得下去都是一个问题。 “挺好的,看来老三是真赚着钱了。”张心兰感叹了一句,但也只是随口一说,不是什么酸溜溜的语气,现在日子过得都不错,她也不是以前那样,只知道盯着别人家的好日子的人了。 况且老三他们再有钱,那也是他们苏家的人,虽然不说他们能跟着赚钱,但说出去她们脸上也有光,而且张心兰也知道,老三一家已经彻底和他们拉开距离了,就算是羡慕嫉妒也是羡慕嫉妒不来的。 “老三当然能干了。”苏爱党道,“从小,老三就是我们三兄弟里面最精的,能赚着钱啊我一点儿都不意外。” “没有那么夸张,也就够温饱。”苏爱民乐呵呵道。 他没有多说什么,其他人也没有多问,大家都挺知趣的,虽然是亲兄弟,但也不是什么都能问什么都能说的。 “爸,你这店装修不错,有品味。”苏清云仔细看过店内的细节之后说道,“是学的港城的店铺吧?” “还是我闺女聪明,一眼就看出来了。”苏爱民笑道,“为了装修这店,我可是特意去港城学习了一段时间的,这还是你舅舅给我出的主意,现在看来,还真去对了。” 苏清云点点头,以她的眼光来看,虽然这店的装修风格种种较后世的服装店来说,还有些差距,但是足以甩现在这些店几条街了,难怪生意不错,也是情有可原的。 几人在店里闲聊着,时不时有客人进来。 一直到了下午五点过,苏爱民看了看时间,“时间不早了,咱们就关门了,今天我做东,咱们去吃烤鸭!” “烤鸭好啊。”大家瞬间积极响应,“我们还没吃过烤鸭呢,一直就听你们说有多好吃,今天可算是能吃着了。” “那你们没吃过的东西可就多了。”苏爱民笑道,“没事儿,你们在这玩儿,我天天带你们去吃,把这京城的好吃的都吃个够再回去。” “那敢情好。”李秀莲乐道,“咱们这次可有口福了。” “老三,不会把你吃穷吧?”张心兰故意打趣儿道。 “就你们几个人还能把我吃穷?那我这店不就白开了?”苏爱民反问一句,“放心吧,再来几个都吃不穷我。” “只是可惜了,这次从军和从武他们没能过来。”苏爱民有些遗憾,他还是想一家人都整整齐齐的。 “他们工作都忙,没时间来。”苏爱国道,“等下次,有机会。” “对啊,等下次。”李秀莲看了苏清云一眼,眉眼带笑,“说不定下次,云云结婚,咱们全家肯定都来了。”苏家人都知道苏清云和季越处对象的事情,现在他们俩家都在京城,那以后要是有喜事儿,肯定也是在京城办喜宴,那于情于理,他们苏家一家人都得全员到齐,一个都不能少。 啥?结婚,一旁安静听他们说话的苏清云一懵,怎么扯到她身上来了? 看见家里人打趣儿的眼神,苏清云难得红了红脸。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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