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大佬穿成七零团宠小作精_第五百零七章开了家店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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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清云出任材料组的副组长之后,就变得更加忙碌起来,不过因为和张思达比较熟,两人之间磨合得还是很快,几乎没多久,工作就步入了正轨。
  她扎根在这大漠戈壁中,奉献着自己的努力和青春,日复一日,无怨无悔。
  寒来暑往,秋收冬藏,时间翻山越岭,很快到了1982年的春天。
  载人航天计划遇到了无数的困难,一直到现在,整个项目都开始停滞,各个板块和部门,大家积极协作,寻求解决办法,每个人的状态都是被塞满的,脑子没有丝毫的空空隙,眼看着大家的状态越来越不对,赵所只能紧急叫停。
  “大家最近都休息一下,好好清清脑子,说不定反而会有什么意外收获呢。”
  “其他的就都别想了,该休息的就休息,想回家的就回家,别在这儿耗着了。”
  赵所苦口婆心地劝大家,他真的害怕,再这样继续下去,大家的脑子都要忙坏了,这可就得不偿失了。
  在这种半强制下,大家只能暂时放松。
  “清云啊,你多久没回家了?”张思达问苏清云。
  苏清云算了算,“一年零七个月。”
  “都这么久了。”张思达琢磨了一下,“行吧,那你干脆就趁这次的时间,多回去待段日子,就当是好好陪陪家里人。”
  “好。”
  苏清云点点头,也没有说什么非要留在这里逞强的话。
  这一年多以来,她已经很好地学会了调节自己的心态,知道凡事都急不来,任何事情也不是单靠她个人的力量就能达成的,所以她现在把心态放得很平。
  时隔一年多,她终于再次坐上了回家的火车,火车哐当哐当,带着一颗急切的心和已经快溢出来的思念,往家的方向飞奔而去。
  ————————
  京城,热闹的东安门大街上,青天白日的,噼里啪啦的鞭炮声放得震天响。
  人来人往的东安门大街上,矗立着这么一家店,店面不大,门头招牌却极为亮眼,花花绿绿的字样,隔老远就能一眼看见,吸引过路人的目光。
  “爱民,你这能行吗?”秦英看着空无一人的店,一脸愁容。
  自从苏爱民摆摊和后面做中间商搞服装批发转了不少钱之后,他心里就开始琢磨了,到底要怎么样才能把这个生意给固定地做下来,而不是像打游击一样,东一榔头西一棒槌的,没落到个实处。
  苏爱民琢磨这个问题琢磨了许久,直到看见百货商店的门头和友谊商店,他才突然灵光一闪,福至心灵。
  对啊,他就应该开个属于自己的店啊!
  这样就会有固定的售卖点,固定的客户群体,要是生意好,还能继续开分店,像百货商店一样,在全国各地遍地开花。
  不得不说,苏爱民的野心很大,眼界也很宽广,在现在做个小生意都畏首畏尾的年代,他能有这样的想法,不得不说是非常超前的。
  苏爱民是个行动派,既然有了想法,就决定去干了,他思来想去,自己唯一能求助的人就是秦勋了,秦勋听了他的想法,给他指了一条明路,让他去一趟港城,看看那边的店铺,到底是怎么样的经营模式。
  苏爱民恍然大悟,为了学习如何开一家走在时代前沿的店,他特地去了一趟港城,学了好久才回来,带回来了一肚子的经验和办法,满载而归。
  回到京城之后,苏爱民就开始支棱起来了,他先是跑了不少单位,找合适的门面,办开店需要的证件,这个年代,私人开店的例子还是少之又少的,但国家现在在大力扶持这些个体户经营,所以苏爱民整个开店的过程还是很顺利的。
  解决完这些之后,就是正式布局店面了,苏爱民用自己在港城学到的东西,好好规划了自己的第一家店,所以就变成了现在大家看到的模样。
  显眼的门头招牌,干净整洁的店面,整齐划一的衣架,上面各式各样的服装都有,款式也非常繁多,都是苏爱民和秦英精心挑选出来的。
  苏爱民这么折腾了一番,秦英都没有说过一句反对的话,但即使这店都开起来了,秦英心里还是忐忑的,花了这么多的钱,开了这家店,真的能赚钱吗?生意能好吗?
  “咋不行呢?”苏爱民反问,他非常自信,“我们这点可全都是按照港城店铺的样子装修的,那是真正的时髦,懂不懂,就跟那电影里的商铺一样,一定能吸引很多人。”
  他从不担心会亏钱,只怕自己做得不够好。
  “行了,你别担心了。”苏爱民摸出一个喇叭,试了下音,走到了店门口。
  “走过路过的老少爷们儿,都来瞧一瞧看一看啊。”东安门大街上,高亢的喇叭声响起,苏爱民扯着嗓子吼,“就在咱们东安门大街上,一家店开张了,我们是一家服装店,款式新颖多样,物美价廉,大家可以进来随意挑选试穿,就看一眼也不会吃亏上当。”
  “走过路过的老少爷们儿……”声音还是重复播放的,在这大街上显得尤为响亮。
  街坊邻居们听到动静,纷纷凑过去看热闹。
  “这啥啊?咱这街上还开店了?现在能开店吗?不会被查吧?”
  “服装店?咱买衣服都是去百货商店,谁去这种店里买啊?”
  “哎呀,咱先去看看,不是说款式新颖多样吗?总不能是吹牛的吧?”
  “那走走走,去看看。”
  不管是抱着看戏的心态还是什么心态,人们一窝蜂都朝着那家店冲过去了。
  “咱们看看,这家店叫啥名字来着?”
  “你别说,这店花花绿绿的,还挺好看。”
  “这里面也好看,又干净又整洁,衣服也好看,我得好好挑挑。”
  “我也看看。”m.biqubao.com
  门头上是两个硕大的字眼,青云,这是苏爱民想破脑袋想出来的店铺的名字,他可得意了。
  清云,青云,多好。
  既是他闺女的名字,又有直上青云的意思,象征着他的生意红红火火,苏爱民非常满意。
  看着越来越多的人涌入店里,苏爱民得意地看了一眼秦英。
  瞧,这生意不就来了吗?
  「这两天在参加作者沙龙,稍微有点忙,今天缺更的明天补上哦。」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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