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后不远处,是一个穿着精致漂亮的女人,苏清云看着她,还没反应,女人先是一愣,然后面上出现了一抹敌意,“是你?” “我?”苏清云反问。 “你不记得我?”女人眼里出现怒气,“几年前,我们在飞机上见过,飞往港城的飞机。” 苏清云看着她的脸,仔细回忆了一下之后才恍然大悟,原来是当初那位在飞机上骂他们是野蛮人的女士啊。 真是……冤家路窄啊。 “竟然是你。”女人意味不明地说了一句,然后看向接待人员,有些不耐烦,“没听见我说话吗?我说那套衣服我要了,给我包起来。” “那个,这位小姐……”接待人员小心道,“是这位小姐先看上的,您要不再看看其他的款式?也有很多不错的。” “我就要这套!”女人眼睛一瞪,“这衣服难道不是谁先付款是谁的吗?跟谁先看没看有什么关系?” 本来,她不过是听见接待人员说这衣服只有唯一一套才要的,其实并没有多喜欢,但现在既碰到了苏清云,那今天这衣服她还非得要了。 “这……”接待人员看了看苏清云,一脸为难。 “没关系,给她吧。”苏清云淡淡道,一脸的无所谓,“毕竟,港城的大小姐或许就喜欢买衣服回去当摆设看看。” “你什么意思?”女人一愣,然后轻蔑一笑,“我买衣服回去是当摆设看还是穿,跟你有什么关系?” “当然跟我没关系。”苏清云笑了笑,“只不过你只能看,要是穿的话,估计你得少吃几顿饭。” 她对数据很敏感,这个女人的身材是不错,但是想要穿上这套衣服的话,估计有点费力。 接待人员没忍住,嘴角可疑地上扬了一分。 女人反应了两秒之后,大怒! “你是说我胖?”女人一脸的不可置信,音调都拔高了,她走到哪里不是男人追捧的对象,还是第一次被人说胖,身材不好,这怎么能不让她生气? “你去,把衣服给我拿下来,我现在就试!”女人指挥接待人员,她就不信了,她今天非得证明自己。 接待人员犹豫了一下,还是实话实说了,“对不起小姐,这套衣服的尺码偏小,可能真的不适合您。” 她在友谊商店工作这么久了,什么人适合什么衣服,能穿上什么衣服,她一眼就能看出来,这位小姐确实不太能穿进这套衣服里。 女人脸都绿了,她气得发抖,“你管我适不适合,拿就是了,一个售货员而已,哪儿这么多废话!” 接待人员脸色微变,她是售货员没错,但是她的工作很光荣,并且接待的客人向来是非常有素质有礼貌的,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蛮不讲理的客人,当即脸色也有点不愉了。 “吵什么?”秦勋听见声音,走了过来。 “没什么。”苏清云对他笑着道,“就是这位小姐跟我看上了同一套衣服。” “什么衣服?”秦勋漫不经心道,“没关系,我们多出一倍的钱就行了,你喜欢就买。” “你以为谁差钱呢!”女人听见秦勋这话,更是气不打一处来,她怒不可遏,边骂边回头,“你们这些内地人,真是……” 看清楚秦勋的脸之后,女人的后半句话卡在了嗓子眼儿一样,一脸惊悚,像是见了鬼一般。 “程家的老三?”秦勋也认出了她,问了一句。 “三……三爷。”程清欢脸都白了,声音也颤了,“您……您怎么会在这里?” 见了鬼了,她怎么会在这里碰到港城赫赫有名的向三爷?而且怎么还会和这个女孩儿有关系?程清欢脑子乱成一团浆糊,闪过了无数猜测。 “你能在,我就不能在?”秦勋轻描淡写地反问。 “我……我不是这个意思。”程清欢连忙摇头否认。 “喜欢吗?”秦勋没理她,问苏清云,“喜欢那衣服我们就买。” “也还好。”苏清云耸耸肩。 两人熟稔亲昵的语气让程清欢愣住,她看向苏清云,又看了看秦勋,突然福至心灵,意识到了什么。 原来是这样,原来是这种关系。 程清欢眼里闪过不屑,但还是勉强挤出笑容,“那既然是三爷的人看上的衣服,我就不要了。” 这女孩儿不重要,但三爷她可不能得罪。 三爷的人?秦勋和苏清云同时眉头一皱,这女人在说些什么屁话? “那三爷,我就不打扰你们了,你们先继续。” 秦勋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女人就一溜烟地跑了,剩下苏清云和秦勋两人面面相觑。 “都什么乱七八糟的?”秦勋皱眉。 “舅舅,她是?”苏清云随口问了一句。 听见这句称呼,一旁一直在降低自己存在感的接待人员才明白过来这位年轻小姐和秦先生的关系,原来是舅舅和外甥女啊。 不过,刚才那位女士,好像误会了什么。 “港城程家的三小姐。”秦勋说了一下女人的身份,“程家是做电子产业的,家底丰厚,她上面有两个哥哥,被宠得没边儿了,性子比较骄纵,别理她。” “原来是这样。” “不过,你和她之前怎么会认识?” “之前在飞机上见过一次。”苏清云一句话带过,“我去试试那套衣服。” “好。”秦勋也没继续问。 接待人员把衣服取给苏清云,苏清云拿着衣服进了试衣间,很快便出来了。 丝质的白衬衫和黑色中长裙,剪裁得体合身,完美勾勒出她的身形,更显得她高挑有致,苏清云把束着的头发披散了下来,中长发搭配这一身衣服,气质更加大方恬静。 秦勋赞叹地点点头,“不错,很漂亮。” “清云觉得怎么样?” “还可以。”苏清云道,实际穿出来的效果比挂在那里好。 “好,那就这套了。”秦勋看向接待人员,“包起来吧,谢谢。” “好的,稍等。” 很快,苏清云就拿到了包装好的衣服,又逛了一会儿之后,和秦勋一起走出了友谊商店。 另一边,程清欢也回到了她下榻的酒店。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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