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大佬穿成七零团宠小作精_第三百二十九章她的期望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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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清云还在继续说:“我的期望很小,我想让那些孩子,能够读书写字,我的期望也很大,我想让那些孩子的天赋不再被埋没,我想让他们,走出村子,走出大山,能够见到外面的世界,能够和我一样站在这里。”
  “我知道,这或许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但值得我们所有人,一代接一代的去努力,去完成这个目标。”
  “我希望有一日,明珠不再蒙尘,我希望有一日,能看到漫天萤火闪烁。”
  “我想要说的话就是这些,谢谢大家!”苏清云也是深深地一鞠躬后直起了身体。
  她用一种平和期待的语气,讲述了自己身边看到的一切和自己期望着的那些,所有人再次沉默,他们陷入了思考。
  坐在这里的人,他们都是各行各业各单位的优秀代表,他们现在在京城,但并不代表,他们的家乡也是在这里。
  他们其中有许多人,其实也来自偏远的地方,不知道付出了多少的努力和汗水,才走到今天这个位置。
  人在感受到幸福之后,会刻意的去模糊以前的苦难,有许多人都已经快忘了,自己的过往是何等的艰辛,苏清云的话,让他们回忆起了往昔,那些艰难辛苦的岁月。
  他们想起,自己家乡穷苦的样子,想起身边那些被埋没在家乡的人,他们是幸运的,可更多的人却是不幸的。
  如果当初,他们也缺少机会,他们是不是还会留在那个穷苦的家乡?他们会不会和那些被埋没的人一样,成为一颗干瘪的种子。
  教育,这个问题,此时此刻盘旋在了所有人的心头,沉甸甸的。
  就算是卢成,也回忆起了自己的家乡,他也不是京城人,他出生在风沙漫天的西北,那个地方,连人都难以存活,更别提其他的动植物了,他对于儿时的印象,就是漫天的黄沙。
  没有吃的,没有喝的,什么都没有,他的父母为了让他活下去,把最后一点粮食留给了他,吃完最后一点零食之后,卢成为了活下去就离开了家乡。
  他在路上,漂泊流浪过许多地方,最后,为了吃饱饭参了军,因为表现好会有奖励,所以他一直冲在最前面,他开始立功,开始被人赏识。
  年少时的经历让他的内心一直不满足,他想要往上爬,想要到一个谁都欺负不了他的位置上去,即使是对他恩重如山的秦卫国,他也可以利用,可以舍弃,可以用他作为跳板往上爬。
  卢成想到这些,眼里闪过一丝后悔,可很快,又消失的无影无踪,脸上也恢复了面无表情。
  章怀之先生已经两眼通红,他大半辈子都在坚持教育事业,他眼睁睁地看到曾经百花齐放的教育变成如今这个样子,他也知道,这十年的时间,不知道埋没了多少有天赋的人才,他很痛心,但却无能为力。
  十年的时间,对于历史这条长河来说,微不足道,可对于一个国家的发展来说,至关重要。
  这十年,国家滞后,经济倒退,人才凋零,他多么想能够改变这一切,就连在梦里,他也在想着如何改变现状。
  章怀之没有想到,一个年纪轻轻的小姑娘,竟然会思考这么沉重的话题,甚至在这个万众瞩目的场合,说了出来。
  这其实一直是苏清云想说的话,她之所以能有今天,不过是前世的余荫还照着她而已,别说现在这个年代,就算是后世,也有无数错失良机被埋没的人才。
  但也有许多,从大山里走出来的“小镇做题家”,他们靠自己的努力,改变了人生,可现在的孩子,缺少那个改变人生的机会,他们需要一个机会,仅仅只是一个机会而已。
  苏清云讲话完毕之后,足足过了5分钟,台下才响起了掌声,愈演愈烈,几乎要掀翻整个会场的天花板。
  “好!”
  “说得太好了!”
  “这小姑娘也太会说了,给我眼泪都说出来了,我都想到了,当年我和我家那口子,在林场时候的生活了。”
  “可不是吗?我都想起小时候,家里只剩两个红薯,我爹娘一个给我一个给我弟,虽然家里穷,但是还好,他们谁都不偏袒,要不然我也没有今天。”
  “我那个时候也是,家里三个兄弟,只有我上了学,因为我的成绩最好,父母咬紧牙供我读书,还好,现在让他们过上了好日子
  大家说起往昔的时光,满脸怀念。
  魏江看着苏清云,轻声感叹了一句,“少年强则国强啊。”
  他们国家需要的,就是像苏清云和陈儒他们这样的少年,只有这样的人越多,国家才有可能向前发展。
  获奖者发表讲话的环节终于结束,几人下了台,苏清云坐回父母身边。
  “好样的,云云!”苏爱民兴奋不已,“简直太棒了!”
  身为一个父亲,他此刻内心的自豪与骄傲已经达到了顶点。
  “行了行了,你稍微控制一点。”秦英无奈地拉了拉他,没看到旁边其他人羡慕得眼睛都红了吗?
  苏爱民只好收敛了一点。
  很快,又是歌舞表演上场,会场内刚刚沉重的气氛,顿时轻松了一些。
  秦英却紧张的不行,因为下一个环节就该她上台讲话了,她一直在深呼吸,企图冷静一点。
  “别慌,冷静。”苏爱民安慰她,“你就把下面的人想成是大白菜就行了。”
  “台下那么多领导呢,还大白菜,我看你像大白菜。”秦英没好气道。
  “娘,没什么的,你就站在上面,把自己的稿子背一遍就行了。”苏清云也安慰她。
  “道理我都懂,但我就是紧张。”秦英舔了舔干涩的嘴唇,还是紧张的不行。
  “实在不行,还是我上去吧。”苏爱民道,“反正这两天,我听你一直念我都会背了。”
  “不行!”秦英一口拒绝,“我得自己去。”
  她要站在台上亲眼看到台下卢成难看的脸,她心里才舒服。
  “行行行,你自己去。”
  秦英又深呼吸了几下,才终于稍微平静一点。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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