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啥?不会吧,你是不是听错了?”桂芬婶不大相信,“清云的名字咋会出现在收音机里呢?你不是都听的国家大事吗?” “国际数学大赛怎么就不是国家大事了?”秦有福努力回忆了一下,“我想想,当时清云他们来开介绍信的时候,说的就是要去京城研究所,还要出国去参加什么比赛?” “没错,就是这个国际数学大赛!”秦有福语气笃定地说道。 “那再厉害的比赛能有这么重要?这都在收音机的广播里出现了,那不是全国人民都能听见吗?清云参加一个比赛,她的名字还能被全国人民听见?”桂芬婶还是不敢相信。 “你先别说话,我再听一听!”秦有福让她闭上嘴,直接把收音机放到了自己耳朵边。 他眼神专注,集中了浑身注意力,他其实也不太敢相信,如果这是真的,这说明什么? 说明他们洛水村出了一个顶顶的天才,在全国广播里被提到的天才,全国人民都知道了,这得是多大的荣誉?秦有福想都不敢想。 秦有福恨不得钻进收音机里面去听。 “在数学大赛的笔试环节中,试卷最后一题堪称史上最难大赛试题,仅有华国代表队队员苏清云一人做出,该题的困难程度……” 苏清云的名字再次出现,秦有福这次听得一清二楚,他呆在了原地。 是真的,真的是清云的名字,他没有听错!他们洛水村的人的名字出现在了全国广播里面! 这这这…… 秦有福瞬间激动的浑身都在颤,国际数学大赛,他虽然不懂这是什么比赛?但听这新闻里面说的,清云他们可是打败了几十个国家的人才拿到冠军的,清云还拿了唯一的满分!就算是他这种不懂数学的人都知道这是多大的荣誉。 秦有福眼神亮得都快起火星子了,清云可是他们洛水村的人,她出名就相当于是他们洛水村出名了。 也就是说,全国人民,都能在广播里听到他们洛水村的名字,甚至说,京城那些大领导都知道了他们洛水村! 不不不,清云是在外国比赛的,国外肯定也知道了他们洛水村! 秦有福越想越觉得心头火热。 “真的是清云啊。”桂芬婶这次也清楚地听到了苏清云的名字,一脸的不敢相信。 “这老苏家真是祖坟冒青烟了,才能生出清云这种闺女,这也太厉害了。”桂芬婶感叹道。 谁说不是呢?清云丫头要是生在他们家,秦有福总得天天拜祖宗。 “对了,清云他们现在还没回来,你这要不是在收音机里听到了,应该也不知道清云得奖了。” “苏家应该也不知道这事儿,有福,你是不是该马上去给苏家说一声这个消息?” “对对对。”秦有福光顾着自己激动了,才反应过来,苏家应该也不知道这事儿,“我得赶紧去说一声。” 他起身就往外跑。 “诶,你把饭吃了再去啊!” “等不及了!” 秦有福的声音飘散在空中。 此刻苏家人也正在吃饭,还正在聊清云他们啥时候回来。 “这都走了好几个星期了,怎么还没回来?”吴桂香嘀咕道,“老三也是的,出去这么久也不知道给家里寄封信回来。” “京城那么远,寄个信一去一来,说不定信还没到,人就回来了。”张心兰说道。 “别担心了,娘。”李秀莲笑着说道,“云云她有老三他们两口子照顾,不会有啥事儿的。” “云云不是还要出国比赛吗?老三他们俩难道能跟着去吗?”吴桂香清楚得很,“这要是在国外,有啥事儿,这咱们就更不知道了。” “云云是代表国家出去比赛,他们肯定有人照顾,不用操心。”苏爱国道。 “也不知道国外的那些人吃啥?云云能不能吃的惯?”吴桂香想到啥心里都担心。 “娘,你要是实在担心的话,咱们还是寄封信过去吧。” 吴桂香想了想,“寄信太慢了,这样,爱国,你明天去发个电报,云云他们去的那个地方,叫啥来着?” 她一时没想起来。 “京城研究所。”苏大林冷不丁冒出一句。 “对,就是京城研究所!”吴桂香拍了一巴掌,看自己老伴,“你咋记得这么清楚呢?” “这能有啥不清楚的?” 吴桂香没说啥,她也知道,自家老伴虽然话少,但心里也是担心的。 “好,我明早就去。”苏爱头点点头答应。 正说着呢?秦有福就跑进来了,他着急得甚至都没有敲院门,直接就进来了。 苏家一家人都看着他,纳闷儿。 “咋了有福?你这火急火燎的。”吴桂香问了一句,然后突然反应过来,“是不是咱家云云有啥消息?” “对!”秦有福有点气喘。 “来来来,有福,你坐下慢点说!”吴桂香连忙给他搬了个凳子,又倒了一杯水。 “是哪来的消息?有人来通知了吗?还是你收到啥信了?”吴桂香冒出一连串的问题。 “不是,都不是。”秦有福摆摆手,“我刚才在家吃饭的时候,从收音机里面听到了清云的名字。” 收音机?一家人面面相觑,云云的名字咋会出现在收音机里面呢? “到底咋回事儿?有福,你说清楚。”吴桂香急了。 “我那收音机有点毛病,具体的听得不是很清楚,大概就是,清云去参加的那个啥比赛?她拿了冠军,还是满分。” “姨,我告诉你,这收音机里面放的可是全国的新闻大事,一般的事情,他们根本不可能播的,不止我能听见,只要有收音机的地方都能听见。” “清云这次可算是在全国人民面前都出名了,不对,这全世界说不定都知道她名字了,当然了,咱们洛水村的名字跟在清云后面,肯定也出了名了。” 秦有福越说语气越兴奋 冠军?满分?全国人民? 一连串的消息把苏家人炸懵了,信息量太大,他们根本回不过神来。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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