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大佬穿成七零团宠小作精_第三百二十章突然变化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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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吴家吃完饭之后,苏清云拿出了自己带来的礼物,她买的那个珠串,她直接一人发了一条。
  看着陈曦,苏清云庆幸,还好,她多带了一条在身上。
  “这是云云在港城的时候买的,不值钱,这是一点小小的心意,这是保平安的,保佑大家都健健康康的。”秦英害怕大家拒绝,连忙说道。
  “行,你都这样说了,我们当然要收下了。”夏蓉这次没有拒绝。
  人家孩子从港城大老远带回来的,这么珍贵的心意,她怎么可能拒绝?
  陈曦摩挲着光滑圆润的珠子,看着苏清云的眼神更加和蔼,她眉眼带笑,“没想到我这突然回来的,也有礼物,谢谢清云了。”
  苏清云抿嘴笑了笑。
  “那我们就先走了。”秦英道。
  “好。”
  吴家人都习惯了他们吃顿饭就离开,也没有强行留他们。
  秦英一家三口回了招待所,好不容易回来,苏清云也没打算回研究所的宿舍住,就准备和爹娘一起住在招待所。
  当然了,最重要的原因是,她得帮着秦英看看她的演讲稿到底该怎么写?
  “娘,你写了多少了?”
  秦英无比头疼,“写了个开头。”她拿出自己昨晚上写的稿子。
  苏清云看了一眼之后,沉默。
  “娘,这就是你昨天写了一晚上的?”这确实是写了个开头,写了个开头的问候语,就这几句话需要想一晚上吗?
  秦英难得有些心虚,“我这确实不知道该怎么写,你们冯所长让我写一写对你的培养心得,但关键是,我和你爹从小对你的期望,就是你健康快乐就行了。”
  “在学习上也都是顺其自然,没怎么培养你,我们也都不知道你怎么就突然变得这么聪明了?你说说这让我怎么写?”
  看着秦英的愁容,苏清云心里打了个突,因为她突然意识到,她自己的性格其实和原主差别还是有点大的。
  最开始的时候,她害怕自己暴露什么,还比较小心翼翼地模仿原主的性格,但现在随着时间的流逝,她已经逐渐忘记这些,真正把自己当成了苏清云,却忘了,在这一日日的改变中,她爹娘会不会发现什么端倪?
  就像是秦英刚才说的话,不知道她怎么突然就变得聪明了?苏清云控制不住去想,如果有一天,爹娘觉察到不对,发散思维多想该怎么办?
  “云云,云云!”秦英叫她。
  苏清云回过神,“嗯,怎么了娘?”
  “你这孩子,怎么呆呆的?”秦英没忍住捏了下她的鼻子,“想什么呢你?”
  “我也在想,我是怎么突然就变聪明了?”苏清云故意这样说,然后目不转睛地盯着秦英的脸,不错过任何一个表情变化。
  秦英愣了一下,失笑,“这有什么好想的?这人呐,到了不同的年纪都会改变,也都会开窍,你以前呢,只是没有把心思放在学习上而已,等到开窍了,自然而然就懂了很多了,那学习上也就突飞猛进了。”
  “再说了,我和你爹脑子应该也还算可以吧?你是我们的女儿,当然聪明了。”
  “而且你再聪明,也永远都是我们的女儿,这一点是不会改变的。”
  “我只是在纠结这个发言稿该怎么写?难不成我到时候直接在台上说,我和你爹根本就没管过你,都是你自己脑子好,自己自学成才的吗?”
  “那这,我要是台下的观众,听了这些,只会觉得我在故意炫耀,这多不好啊?”
  秦英说道,虽然这听起来的确很像是故意炫耀。
  “对啊,云云,你随你爹我,当然聪明了!”苏爱民得意洋洋道。
  苏清云怔住,原来她爹和她娘从来都没有怀疑过她的身份吗?
  看来是她多想了,苏清云心里稍微松了一口气。
  “别愣着了,快给娘想想,该怎么写?”秦英催促她道。
  苏清云清理掉脑子里其他乱七八糟的念头,开始认真思索起来。
  她想了想,说道:“娘,你要不这样写吧,你就写一些我的日常生活就行,比如说我去老师那里学习,在心里和齐叔叔他们一起工作,写你们对我的支持,写你们能够放开手让我大胆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这些也是一种很好的教育方法。”
  秦英听完之后,若有所思。
  “我想想。”
  很快,她就拿着笔开始伏案写了起来。
  第二天,一家三口也哪里都没有去,全部在招待所里面陪着秦英练稿子。
  秦英不愧是个老师,写的稿子生动有趣,情感充沛,不是那种一板一眼的模板式发言稿。
  练了几遍之后,秦英嘴都说干了,她喝了两口水之后说道:“这发言也不是个容易的事儿啊。”
  “这别人想上去发言都还没机会呢?”
  “这么大的场面,要是家里人都能看到就好了。”
  苏爱民啧了一声,觉得有点可惜,以他爹娘的性格,要是能看到这个表彰大会,不知道得高兴成什么样,那在村里,准保得讲上个三天三夜,都不带停的。
  “那可不,娘她那张嘴,不宣扬到咱们十里八乡都知道,都算她谦虚了。”秦英笑着说道。
  苏清云想到那个疼爱她的老太太,思念也涌上了心头。
  “咱们都出来这么久了,也不知道家里面怎么样了?”秦英道,“我都有点想家了。”
  她人生的前半辈子,京城是她的家,而现在,她的家,在那个小小的洛水村。
  “这表彰大会结束,咱们就回去了,不着急。”苏爱民倒是心大。
  “等会儿不是还要去提前排练一下吗?阿英,咱们再来几遍?我们再听听。”
  “行。”秦英点点头。
  现在累一点没事儿,她就怕到时候在台上磕磕巴巴的说不出话来,那就是丢闺女的脸了。
  一家三口正在房间里面练习的时候,突然有人敲了敲他们的房门。
  苏爱民走过去开门,看见来人愣了一下,有些疑惑。
  “王同志,你咋来了?”
  来的人是研究所的那个岗哨。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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