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民,你听见没有?我刚才怎么好像听见了云云的名字?”秦英慢慢转过头,对同样呆滞的苏爱民说道。 “我听见了,听得真真儿的。”苏爱民愣愣的,“就是咱们闺女的名字,而且……那啥数学大赛,不就是云云参加的那个比赛吗?没错吧?” 夫妻俩对视一眼,然后同时撒腿朝报亭跑去。 因为报亭老板的卖力吆喝,现在已经围了一圈儿人了,苏爱民只能拉着秦英往里面挤,立刻引起了其他人的不满。 “诶,大哥,你别挤啊,踩我脚了你。” “不就是买份儿报纸吗?这么激动干啥?” “什么人呐这是?” 苏爱民充耳不闻,直接拿出打谷子时的干劲儿,拉着秦英挤到了最前面。 “老板,给我一份报纸!”苏爱民递出五分钱。 “你先等等啊,我这儿还没念完呢。”老板大概是有一颗想搞朗诵的心,还在声情并茂地念着报纸上的文章,“在数学大赛的笔试环节中,试卷最后一题堪称史上最难大赛试题,仅有华国代表队队员苏清云一人做出,该题的困难程度……” “老板,你别念了。”苏爱民再次听到自家闺女名字,听得一清二楚,也等不及了,直接抓过老板手里的报纸,“对不住啊,我先看看。” “诶,你什么玩意儿?哪儿还兴直接动手抢啊?” “就是,有没有一点规矩啊?” 苏爱民根本听不见他们说的话,两个眼珠子直接钉在了报纸上面,秦英的脑袋也凑了过来,四只眼睛没有挪开一分一毫。 “真的是云云,真的是我们家云云!”苏爱民看着报纸上的照片,已经激动得语无伦次了。 秦英摩挲了一下报纸,照片上,旁边几个年轻人兴奋中带着一丝拘谨,站在最中间的少女笑靥如花,他们一起捧着获奖证书,满脸的意气风发。 “就是云云。”秦英也不住地点头,“是咱们闺女。” 刚才还在念叨着的闺女突然出现在了报纸上,两人激动得眼睛都红了。 旁人看到这两人激动的表情,有些奇怪,“不是,大哥大姐,你们俩认识报纸上的人啊?” 这表情看着像是他们俩获奖了一样。 “废话,我自家闺女我能不认识吗?”苏爱民还在情绪里,随口回了一句。 那人瞬间瞪大了眼睛,“啥?你闺女?哪个?” 苏爱民无语看他,“大哥,我管你叫大哥,你自己瞅瞅,这上面有几个姑娘?”这种话是怎么问出口的? 那人也知道自己问了个蠢问题,尴尬一笑,“不是,大哥,真是你闺女啊?” 他的语气还是不大敢相信,这报纸上说的人多牛啊,那可是在国外拿了奖的啊,这大街上随便冒出两个人就说是她父母,能有这么巧? 这算啥?新型拐子,直接从报纸上拐了啊? 苏爱民听出他怀疑的语气,瞬间就不服了,直接把报纸高高举起,指着上面的照片,大声说道:“你看清楚了,上面这姑娘就是我闺女,名叫苏清云,我是她爹,我叫苏爱民。” 路人仔细看了看照片,又看了看苏爱民,嘀咕了一句,“这看着也不像啊。” 苏爱民:“……” 他又指着秦英,“你再仔细看看像不像?” “咦?”对比过秦英和苏清云的照片之后,路人瞪大了眼,“还真是像,你们真是她爸妈啊。” “都说了是了。”苏爱民不耐烦道。 围观的路人确定之后,瞬间就炸开了锅。 “我的个乖乖,你们这闺女可能耐了,我看报纸上说她可是这个比赛唯一一个满分呢,那最难的一道题好多专家都没做出来呢,这可给我们华国人长脸了。” “对对对,报纸上说咱们这次的队伍力压a国、d国拿到了冠军,没想到,咱们还有这一天呢,我看以后还有谁说咱们事事都不如国外。” “何止呢,你们看这上面,她发表的获奖感言,‘再过五千年,我们华国依然会屹立不倒!’这句话简直说得我热血沸腾!” “这小姑娘才多大啊?十七岁,也太厉害了,长得也俊,脑子也好,真是哪哪儿都好啊,方便问一下大哥大姐,你们这是怎么教育的吗?我家孩子才都上中学了,嚯,那天天还是上蹿下跳的,跟个皮猴子一样。” “就是,大哥大姐,说一下,你们的教育方法,我们不奢求培养出这样的孩子,能有个十分之一就不错了。” “对啊,你们就说说吧!” 迎着一堆人热切的眼神,苏爱民骄傲地昂了下头,故作惭愧道:“说来不好意思,这孩子长这么大,我和她娘都没有帮上什么忙,完全都是靠她自己一个人努力的,她做的那些题啊啥的,我们也看不懂。” 众人瞪大眼睛,敢情这完全是靠脑子啊?那他们怕是没啥戏了。 “就比如之前,我家闺女在那啥全国创新发明大赛上面,拿了一等奖,她捣鼓的那啥小型的播种机我也看不懂,也就只能看看。” 苏爱民不着痕迹地透露更多他闺女的光辉事迹。 秦英在一旁无奈扶额,今天算是给爱民逮着机会显摆了。 “哟,大哥,你闺女还搞发明啊?这可不得了,全能型人才啊。” “小型的播种机?”有人重复了一遍,表情疑惑,“我怎么好像在哪里听说过这个?” “怎么没听说过!前两个月,那也是上过报纸的嘛这事儿!”旁边有人想起来了,“我那次还在说,这些年轻人可真厉害,没想到,大哥,那也是你闺女啊!” “对对对,我想起来了!那个播种机现在都有地方在使用了。” 京城这边是最早批量生产播种机的,自然也是最快在周边地区投入了使用。 “这也太能耐了,我要是有这种闺女,天天让我把她当祖宗伺候都行。” 有人跟苏爱民开玩笑,“大哥,要不这样,咱俩换一下,我家俩儿子都给你,只要你闺女。” 苏爱民眼一瞪,“可不能随地大小要啊!” 这说的都是些什么话!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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