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着伏允的话。 伏布摇摇头,“先锋军还有几日才到,但驸马爷帮助我们找到了对付陈国军攻城塔的办法。” 说着,他便将一张武器图拿了出来,“就是这三个东西,肯定奏效!” 伏允听着,急忙起身跑了过来,激动道:“让我看看,让我看看,究竟是什么东西。” 图纸上一共是三把武器,一把就是普通的圆木住,一把带铁钩的长矛,一把带铁笼的长矛。 用这三把武器对付攻城塔的方式也非常简单,一钩二推三火烧。 伏允看着,不住点头,“妙,真是太妙了,若是如此,陈林的宝贝疙瘩全都得毁在城下。” 说着,他拿起图纸向外跑去,“爹,你踏踏实实休息,这件事孩儿去办。” “你先把饭吃了再去呀?” 伏布看着伏允离去的背影,无奈点头,“这孩子,当太子的时候都没见你这么积极。” ...... 陈国军大营。 营地内到处都是一片肃穆的气氛,站岗和巡逻的士卒皆面带坚毅,腰杆挺拔。 整个军营中,没有一个敢嬉皮笑脸的士卒。 现如今的陈国军相比较以前而言,无论是军容军貌,还是军事素养都有了极大提高。 不过这一切都源自陈国军中近乎严苛的军规军纪。 巡逻时间上茅厕,站岗时间打瞌睡,军营中喝酒赌博等等....... 因为这些小事,已经不知道有多少人被斩了。 自从救世会派了张潘达给陈林当军师,整顿军规军纪后,他足足杀了三千人。 如若不然,陈国军也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发生了这么大变化。 不过陈国军中也曾经有人试图反抗或者逃跑。 但这些人的下场更惨,他们自己被杀了不要紧,连同亲属和族人都被连坐了。 所以自此之后,再也没有人敢挑战张潘达的威信了。 陈国军士卒私下给张潘达起了一个外号,活阎王。 张潘达杀起人来,那真是眼睛都不眨一下。 今日一战他带领督军营,因为三个逃兵,斩了攻城军三什共三十名将士。 现如今那三十名将士的尸体还在军中大营内挂着,是那么的残忍,那么的触目惊心。 张潘达从来都只信奉一句话,“慈不掌兵”,仁慈在军中是最没有用的东西。 并且他的严酷在短时间内,确实提升了陈国军的综合素质,这是毋庸置疑的。 张潘达的治军理念,跟胡盛忠是截然相反的。 当初胡盛忠为了掩护滇州军士卒撤退,身先士卒阻挡魏军的追击。 若是张潘达,这些士卒就只有两种结果了,要么死在他的刀下,要么死在战场之上。 他认为在打了败仗的时候,从战场上活着下来的士卒都是耻辱。 帅帐。 陈国二皇子陈林正大块吃肉,大碗喝酒,对于今日一战他还是非常满意的。 虽然陈国军没有攻下云沧关城头,那是因为他们并未用尽全力,不然今日云沧关必将属于陈国。 “军师呢?军师现在何处?快将军师叫来与孤共饮。” 陈林端着酒碗,大口大口喝着,他已经很久没有这么高兴过了。 自从他出使燕国之后,被秦羽劫走了陈嘉儿,抢了顾清蝉之后,他便一蹶不振。 虽然陈林后来得到了澹台梦璃的原谅,但澹台梦璃真的只是将他当成一条狗。 直到救世会找到他,不但对他委以重任,还帮他成功夺嫡成为了陈国太子,帮助他训练军队。 陈林这才渐渐从阴影中走出来,今日燕国和南蛮联合防守云沧关都没讨到便宜。 陈林真的是太开心了,用不了几日他就能攻破云沧关,席卷燕国,一雪前耻了。 他真的没想到,有朝一日陈国军竟然也可以这么强大。 与此同时。 陈国军军事张潘达从帐外走了进来,脸色阴沉。 帐内一众将领见他进来,齐刷刷的站起身来,毕恭毕敬施礼道:“见过军师。” 张潘达这个活阎王不仅仅是对于陈国军普通士卒来说了,对于将领们而言,他同样是活阎王。 陈国军所有将领,就没有一个不畏惧张潘达的,不畏惧的那些都已经被他剁碎喂狗了。 陈林看着张潘达,脸上满是笑意,“军师,你终于来了,孤都已经等你很长时间了。” 张潘达看着陈林,眉头紧皱,沉声道:“太子,出征之前,我是怎么跟你说的,你是怎么跟我保证的?我陈国军军中,不能出现任何女色,行军打仗不是儿戏,岂可开这等玩笑!?” 陈林一滞,酒都醒了大半,笑呵呵道:“军师莫要生气,孤也是一时糊涂,你放心明日孤就派人将她们两人给送走,孤真的没有因此耽误大事。” 张潘达脸上依旧严肃,沉声道:“不必了,我已经帮助太子将祸水解决了,省的太子惦记此事。” 话落,张潘达的护卫从帐外走了进来,将两颗头颅扔到了桌案前。 一股浓郁的血腥味,瞬间从帐内升腾而起,肆意弥漫。 帐内的将领们,皆是屏住呼吸,连大气都不敢喘,生怕受牵连。 因为他们知道,这太是张潘达这个活阎王的行事风格了。 在张潘达眼中杀敌人与杀自己人,杀畜生与杀人之间,根本就没有任何区别。 陈林见此一幕,紧握筷子的手,已经道道青筋暴起。 他对张潘达那是礼贤下士,客气有加。 但张潘达却连声招呼都不打,就将他带在军中的两名妃子给斩了。 还当着一众将领的面,将头颅扔到了他的面前,真是一点情面都没给他留呀。 陈林心中虽然愤怒无比,但却只能强颜欢笑,“杀的好!军师杀的好!孤早就想杀这两个红颜祸水了!” 陈林是救世会的人,张潘达也是救世会的人,所以他们两人是平等关系。 张潘达只是辅佐陈林,并不隶属于他,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张潘达甚至比陈林的地位还高。 这也是陈林不敢对张潘达发火的原因,得罪了张潘达,那就等于得罪了救世会。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55_155671/751700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