澹台梦璃的吹捧,将秦羽推向了风口浪尖。 不过秦羽倒是并不慌张。 因为只要他一直凭借实力站在高处,碾压他人,那他就永远不会被杀。 澹台梦璃这么做,除了令秦羽更有名望之外,什么结果都不会有。 “九公主过赞了。” 秦羽一脸的风轻云淡,并没有因为澹台梦璃的夸赞显露出任何傲气,“我秦羽就是大魏一个普普通通的驸马罢了,何以令九公主如此抬爱?” 澹台梦璃看着秦羽,柳眉微扬,“普普通通的驸马?秦羽驸马还真是谦虚呀,整个北部疆域,乃至整片大陆的驸马不少,但要说最不普通的,那便只有秦羽驸马一人了。” “昨日秦羽驸马那首《清平调·其二》作的真是极好,既然今日我们有缘聚在一起,不如我们还以诗词开场如何?也让本宫瞧瞧咱们北疆才子佳人们的才气。” 说着,她从司徒俊卿手中接过一个紫檀木盒,“这是我靖水帝国独有的金丝软甲,穿在身上,刀剑不可伤,乃是不可多得的宝物。今日谁若是能拔得头筹,本宫便将这金丝软甲双手奉上。” 澹台梦璃这次前来北部疆域,带了不少宝物。 毕竟收买人心若是不拿点好东西肯定不行。 金丝软甲确实是上等宝物。 她一共就带了三件,给了红莲一件,今日又拿出来一件。 这东西在澹台梦璃的宝库中,都是顶级宝物了。 毕竟今日这么多国家的皇子公主都在,她不能出手小气了。 “九公主,你出题吧,今日我们就是要会一会秦羽,这风头总归不能被他一个人给出尽了,我第一个不服。” “既然现在比试诗词,待会儿是不是可以比比武艺呀?诗词我不行,但若是比武的话,我也不服那秦羽。” “九公主大气,如此宝具竟直接拿出来做彩头了?真是令我等佩服。” “九公主出题吧,我们接着就是了。” ......... 一众皇子纷纷出声,准备请战,还有不少捧九公主臭脚的人。 秦羽则是安安静静的喝着热茶。 虽然他不喜欢出风头,但这次确是不一样。 这是九公主展现实力的机会,同样是他展现实力的机会。 现如今局势越来越明朗了。 今后北部疆域必将形成大魏阵营与九公主阵营,相互对抗的趋势。 因为胆敢与九公主公然对抗的,秦羽估计除了自己不会再有其他人。 所以这次集会之后,大势基本上就敲定了。 虽然秦羽不想这么早就开始,但他已经没有继续拖延的时间。 所以秦羽同样要在这次集会中表现的出彩,然后拉拢同盟,对抗九公主。 有朝一日,他一定要让澹台梦璃趴在自己的腿上,狠狠的打她屁股。 秦羽定会让澹台梦璃知道,什么叫做天高地厚。 见殿中众人如此踊跃。 澹台梦璃笑吟吟道:“既然大家捧场,那本宫就说了,如今正值夏季,那我们就以“夏”为题,赋诗一首,诗词的好坏由大家来评判。” 此话落地。 便已经有人站了起来,随口吟诵。 陈林坐在远处,怨毒的盯着秦羽,眼眸中满是凶恶。 因为在他看来,澹台梦璃捧秦羽捧的真是太明显了。 谁人不知道大魏驸马秦羽的诗才举世无双。 这时候作诗,不是摆明让秦羽夺魁吗? 但如今陈林谁也得罪不起,所以他只能坐在一旁生闷气。 “姐夫。” 萧南看向秦羽,低声道:“你说九公主这是怎么想的?诗词比试,这不是往你的刀尖上撞吗?看来她是对你势在必得呀。” 秦羽淡淡道:“我看她是给我招黑呢,让我成为众矢之的,令我陷入危机,然后再将我捞起来对她感恩戴德,真是幼稚。不过九公主的羊毛不薅白薅,看她禁不禁得住我薅就完了。” 萧南在一旁偷笑,“姐夫,这样的女人只有你能征服,你若是将她搞到手,那今后我们占领靖水帝国都师出有名,你作为靖水帝国驸马,可以到京都勤王了,哈哈哈.......” 秦羽听着,不由的笑了出来,“你是懂勤王的。” 御台上。 澹台梦璃优雅的坐在龙椅上,宛若天仙一般。 她的美眸始终落在秦羽的身上没有离开。 起初澹台梦璃还真不信秦羽能有多个性,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秦羽面对她的夸赞,并没有显露出丝毫的骄傲。 好像是她靖水帝国九公主的赞扬,跟街上百姓的赞扬没有任何区别。 这若是换做他人,别说殿中这些人。 那就是靖水帝国的王子皇孙受她澹台梦璃的夸赞,都会沾沾自喜。 “有意思......” 澹台梦璃对秦羽的兴趣是越来越大了,“本宫倒是要看看你秦羽,究竟是个什么神仙人物,竟是连本宫都不放在眼中。” 夏青萝的目光,亦是落在秦羽身上。 她对秦羽的欣赏,比澹台梦璃还要高,并且是不掺杂任何利益的欣赏。 与此同时。 殿中的古诗词比拼已经到了白热化阶段。 这次九公主召集的北疆集会,乃是最大的盛会,出席的人足有数十人。 北部疆域数得上号的国家,几乎全都到了。 这声势可是要比当初齐国酒会大多了。 大部分人秦羽都不认识,所以不服秦羽的人,比比皆是。 想要将秦羽踩在脚下,获得九公主赏识的人,更是大有人在。 所有人都知道,九公主是靖水帝国的公主,并且是个貌若天仙的可人儿。 这样有权有势又有美貌的美人,谁不想追求到手,然后日日笙歌? 澹台梦璃就坐在龙椅之上,但被她迷得神魂颠倒的人,不再少数。 半个时辰后。 殿中再无人起身赋诗。 现如今以隐国太子的一首《东湖月》和丰国四公主的一首《夏别离》为最。 他们两人的诗词不分上下,各有千秋。 不过现如今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了秦羽身上。 他们不知道秦羽还能作出一首怎么样令人惊艳的诗词来。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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