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陵阁下的人全都看着秦羽。 秦羽放下茶盏,缓慢的吟诵起来,“《清平调》,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 只此两句,所有人都彻底沉浸到了这首诗中。 秦羽的眼睛也慢慢落到了陈嫣儿的脸上,扬起笑意,继续吟诵,“若非群玉山头见,会向瑶台月下逢。” 一首《清平调》落地。 泉陵阁内外鸦雀无声,所有人都瞪大的双眼,难以置信的望着秦羽。 美....... 真是太美了。 从秦羽的这首诗中,他们就能幻想出这仙女究竟有多么的美。 陈嫣儿的脸上泛起了红晕,心如小鹿乱撞。 那最后一句话,秦羽分明是看着她吟诵出来的,那满含内容的眼眸,分明是在告诉她,这首诗就是为她所作。 “难道秦羽驸马.......” 陈嫣儿想着秦羽的眼神,心乱如麻,“不可能,绝对不可能,举世无双的秦羽驸马,怎么会看上我这无用之人........” 陈嫣儿此刻慌乱至极,手心内满是汗水。 看着她这副羞愧的模样。 秦羽转过头来,便知道这事儿稳了。 与此同时。 所有人都从秦羽这一首《清平调》内醒了过来。 “了不得!当真是了不得!秦羽驸马这一首《清平调》足以再次封神,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这是,这是多好的一句诗呀。” “秦羽驸马作诗,总是如此的信手拈来吗?句句浓艳,字字婉转,美人玉色,尽收眼底,没有丝毫的造作,真是难得的人间极品呀。” “花做容颜云化裳,究竟是什么样的美人才配得上如此诗句,驸马爷的想象力真是令人惊为天人。” “会向瑶台月下逢.......这写的不就是天上仙女才能到的地方吗?” “秦羽驸马真不愧有着诗仙的名号,单单是这一首词就绝不是我们能做出来的。” ........ 秦羽这一首《清平调》真是将美人一题给扣的极准。 并且这一首诗的含金量是不用说的,前无古人后无来者,足以名垂青史。 一个将作诗当副业的人,每每作出来的诗都是流芳千古的极品佳作。 真是令人惊叹。 此时所有人都惊叹于秦羽的才华。 随口吟诵便是千古佳句,这不单单是才华,还是天赋。 在众人的欢呼声中。 秦羽微微拱手,“献丑了。” 他倒是没有一丝一毫的骄傲,因为这诗本来就是他白嫖来的。 萧南不由的伸出了大拇指,“姐夫,牛.......你真是太牛了.......虽然我没太听懂这首诗是什么意思。” 伏瑛:....... 伏允:....... 顾清蝉:....... 今晚这一首诗又让秦羽出尽了风头。 陈林和陈晁两人气的咬牙切齿,他们真是恨透了秦羽。 但他们没有任何办法,因为秦羽这首诗写的确实非常不错。 他们两个人就算是绑到一起,也写不出来这首诗中的一句。 李安看向秦羽,揖礼道:“秦羽驸马,您真不愧是大魏诗仙,这一首《清平调》真是令在下甘拜下风,在下佩服。” 今日一首《清平调》令所有人的感受是,今日文会没有白来。 加之已经传出来有关陈林的瓜,令众人有了这几日茶余饭后的谈资。 接下来。 秦羽亲自题了两首词,一首《登高》送给了今日文会魁首曹林,另一首《水调歌头·每月几时有》以抛绣球的方式送给了一名姑娘。 这场文会也算完美结束了。 陈林是第一时间走的。 他实在无法忍受跟秦羽和萧南共处的每一刻。 他更无法忍受所有人看着他的那异样的眼光。 陈林此刻是暴怒的,他愤怒的想要杀人。 他分明是今日才到泰安城而言,怎么就被秦羽和萧南给压制成了这副模样。 他可是跟靖水帝国九公主有交情的人。 陈林离开后,陈晁和陈嫣儿也相继离开了。 陈嫣儿走的时候,余光向秦羽扫了一眼,正巧看到秦羽的目光。 那个目光令她心头一颤。 陈嫣儿自认为自己是个正经姑娘,并且她真的不愿意嫁给燕国,不愿意成为燕皇养在笼中,任人把玩的金丝雀。 不过只是惊鸿一瞥,陈嫣儿便离开了。 秦羽随即收回目光起身,也离开了。 铺垫已经完成了,接下来就是坐等收网。 ........ 皇宫。 寝宫。 燕皇还躺在卧榻之上,坦胸露怀,只不过身边的美人已经换了两茬。 但不管人怎么换,个个都还是姿态万千,妩媚动人。 “文会结束了?” 燕皇喝着御贡的葡萄酒,慵懒的问着。 老太监揖礼道:“回陛下,已经结束了。” 燕皇问道:“今日可有什么拿的出手的诗词?” 老太监道:“自然是秦羽驸马作的一首《清平调》,可谓是惊艳全场,令人回味无穷。” “哦?” 燕皇眉梢轻挑,“朕倒是将此事忘了,我们的秦羽驸马还是一名诗仙呢,给朕念念这首《清平调》。” 老太监缓缓开口,“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 听着老太监吟诵的《清平调》。 燕皇眉梢轻挑,不由的坐了起来,眼眸中满是惊叹。 不单单是燕皇。 就连殿中侍女和卧榻上的美人都感觉到了惊叹。 这首诗真的是写的太好了,每一句话,每一个词,甚至是每一个字,都是那般的浑然天成。 这世间有哪一个女子不想自己,能配得上这么一首诗? 燕皇不禁感叹,“妙!这首诗做的真是妙极了,这秦羽的才华还真是不减当年,那首《登高》竟还不是他的极限。” 作为一个名副其实的纨绔皇帝,燕皇不单单对歌舞感兴趣,对于诗词歌赋、琴棋书画亦是样样精通。 听着燕皇的赞誉。 老太监附和道:“陛下圣明,秦羽驸马这首《清平调》却是赞誉极高,令一众才子佳人们十分痴迷。”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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