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着一众将领的话。 段干乌邪重重点头,“好!非常好!本可汗要的就是你们这股拼命三郎的劲头!只要你们有信心,本可汗就更加有信心了!这一仗我们古斯通部落必胜!” “而且本可汗要告诉你们一个好消息,这次虽然魏军大军压境,但这次他们却没有携带火炮,这于我们而言,是好事!没有火炮的魏军,其战斗力将大打折扣!” 听闻此话。 帐中将领皆是一愣,随后纷纷朗声大笑。 凉州一战,乃是魏军的巅峰之战,魏军向世人展现了大魏的超凡战力。 尤其是火炮的出现,令周边各国皆是为之震惊。 因为火炮的杀伤力实在是太强了,尤其是攻城之时,可以展现出摧枯拉朽的威力。 在火炮没有出现以前,城墙对于守军将士而言,那就是最好的防御神器。 凭借着高大坚固的城墙,守军一方可以将数倍于己方的敌人,挡在城外。 但火炮的出现,硬生生扭转了这种局势,令防守方的城墙变的不安全了。 数千步的距离,直接就能射到城头,而且是爆炸性范围伤害,这种杀伤力,哪里是人力可以逆转的? 城头几乎成为了防守方的坟墓,防守还没有任何反击的能力。 所以火炮令周围各国感受到了震惊与不安。 秦羽更是被传的神乎其神,但这也不算传,因为秦羽确实有这样的能力。 清风关被硬生生被炮火轰炸开的事情,古斯通部落众人自然是听说了。 所以他们对火炮同样十分畏惧,毕竟这玩意确实太过夸张了。 但如今听到段干乌邪这么说,所有人都不禁暗自松了口气,这于他们而言,已经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大可汗,魏军这次为何不动用火炮?” 一名将领看向段干乌邪问着。 他们知道火炮威力不凡,但有关火炮的其他东西,他们知之甚少。 段干乌邪解释道:“你们有所不知,火炮的杀伤力虽然大,但整体非常笨重,动机动性非常差,对于行军速度的影响非常大,并且火炮适用于攻城战和守城战,对于草原骑兵野战的效果非常差。” “你们想想,在草原上,一千多步的距离,我们眨眼之间就能冲到,火炮能对我们造成多大伤害?关键是,他们在行军途中,还要提防我们的扰袭。” “魏军携带火炮,只会让他们自己畏首畏尾,不敢进攻,彻底拖了他们的节奏,所以这次魏军是轻装上阵,火炮他们只能留在大魏。” 听闻此话。 一众将领纷纷点头,表示认同,明白了其中缘由。 他们得知魏军未带火器,自然高兴的不得了。 但其实段干乌邪心中是有担忧的,因为这样更加彰显了秦羽的能力。 因为若是常人研究出来杀伤力如此巨大的武器,就算他不用也要带着抖抖威风,以彰显自己的举世无双。 但秦羽不同,他没有任何犹豫,将火炮非常果决的放弃了,由此可见,秦羽在战争中究竟有多么的理智。 秦羽越是这样,便证明他越难对付。 但段干乌邪并未说,现在古斯通部落需要的是士气,跟魏军硬碰硬的士气。 所以段干乌邪说话,也是挑挑拣拣,让古斯通部落的士气,提到最高。 这是他现在唯一能做的事儿了。 顿了顿。 段干乌邪看向沙盘,沉吟道:“我们这次河西之战,魏军将兵分三路,由大魏左骁卫大将军秦风率领左骁卫大部走草原方向,由驸马秦羽、太子萧南率领安北军、楼兰军和三千营走图拉山山脉方向,由左武卫大将军孙镇山率领征西军和部分左骁卫走荒漠草原方向,对我古斯通部落王庭进行合围。” “这与我们预料的魏军进攻方向是相一致的,虽然魏军如此进攻方向,将我古斯通部落二十五大军全部牵制住了,但于我们而言,这并不算是一个坏消息。” “因为我们只要在图拉山方向,将秦羽拦住,那魏军的进攻节奏就会被我们打乱,如果我们能将秦羽和萧南生擒了,那这场战争就结束了,况且左右两侧是大邑军和西域军的防守方向,所以我们将精力放在图拉山方向即可。” 此话落地。 一众古斯通部落将领,皆是眼眸泛亮。 这一天他们等的时间实在是太久了,他们也渴望跟魏军一战,更渴望将举世无双的大魏驸马秦羽给生擒了。 若是如此,古斯通部落必将一战冲天,声名鹊起,扶摇直上九万里,成为河西真真正正的主人。 古斯通部落,也将成为古斯通国。 段干乌邪继续道:“这一战关乎着我们古斯通部落的生死存亡,所以我们只能胜,不能败,此战若败,我古斯通部落将面对亡族灭种。” “本可汗也将话撂在这里,谁若是能生擒秦羽,那就是我们古斯通最大的功臣,本可汗将封他为世袭罔替的天狼战神,地位仅次于本可汗,权力、富贵、土地、人口.......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拥有自己的封地,受古斯通部落万民敬仰与即便。” 听闻此话。 一众古斯通部落将领,只觉胸口处有热血在燃烧。 世袭罔替的天狼战神,地位仅次于大可汗,这个封赏真的是不要太大。 但他们也明白,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大魏驸马秦羽可不是那么轻易便可以被生擒的。 段干乌邪转头看向一旁,“段干星听令。” 一名身材魁梧的将领走了出来,施礼道:“末将在。” 段干乌邪沉声道:“现本可汗命你为古斯通部落中路大将军,统领中路军所有事宜,本可汗的要求只有一个,不惜一切代价,拖住秦羽大军,甚至是将其生擒。” “本可汗不管你用什么方法,不管你有什么计策,这场战争只能胜利,不能失败!这一战关乎我古斯通部落的生死存亡,你必须要竭尽全力!” 段干星施礼道:“末将领命。”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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