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皓月当空。 东宫。 英华殿,灯火通明。 魏皇端坐主位。 秦羽,萧南,沈冰岚,秦文耀一众人分坐两列。 张志新赫然在其中。 他还是第一次参加这种级别的宴会。 不过他外甥是驸马,他姐夫是丞相兼任户部尚书,他也就没那么拘束了。 魏皇看向秦羽,惊讶道:“女婿,那玻璃镜是你搞出来的?” 听闻此话。 众人皆是向秦羽望去。 本来他们是去偏殿欣赏歌舞的,最后却被秦羽制作的那面玻璃镜给吸引了。 他们这些人可以说是大魏权力巅峰的代表了。 但像玻璃镜那般照出来如此清晰的镜子,他们还是第一次见。 魏皇和一众肱骨对秦羽,真是佩服的五体投地。 先是制作出来玻璃器打平州的琉璃器。 之后又用玻璃制作出了近视镜,望远镜和镜子等衍生物品。 将玻璃给运用的炉火纯青,都快玩出花来了。 秦羽淡淡道:“没错,舅舅不是说大邑的铜镜冲击到了我们大魏市场吗?那我们就回冲一波,以成敬意。” 魏皇眼眸泛亮,满是欣慰,“好小子,真是有种,你和张志新做的没错,狼崽子大邑这两年也没少对我们下黑手,等朕腾出手来,非要好好教训教训他们不可。” 说着,他又问道:“那个,你这个玻璃镜用不用朕给你搞个那叫.......那叫代言的玩意,有用的着朕的地方你就直说。” 魏皇都研究过了,他估计这镜子又将是一个爆品,估计会卖的非常好,尤其是受那些大家闺秀,小媳妇什么的追捧。 铜镜跟玻璃镜的清晰程度,简直就是云泥之别。 玻璃镜卖的好,他就赚钱。 秦羽淡淡道:“不用了,到时候我去找皇后娘娘就行了。” 魏皇眉头一凝,“嘿~朕还自作多情了呗?” 他们说着,殿内就开始上菜了。 第一道菜乃是一碟红烧肉,配了一小个馒头。 魏皇和一众肱骨皆是不再言语了,全都眼巴巴的看着。 菜肴上桌,肉香扑鼻。 红烧肉烧的非常不错,晶莹剔透,层次分明,色泽鲜艳,卖相极好,看上去就让人垂涎三尺,食欲大动。 不过好一些肱骨还是对猪肉抱有怀疑的态度。 “女婿,这是一道什么菜?” 魏皇忍住食欲,看向秦羽问道。 秦羽沉吟道:“这是用猪五花烧制的红烧肉,至于味道大家尝过就知道了。” 红烧肉。 魏皇众人也不再犹豫,拿起筷子和馒头便吃了起来。 平日里只是听。 他们今日还真是第一次吃猪肉,这也算是历史性的时刻了。 秦羽亦是吃了起来,他已经好多年没有吃过这口了。 一块红烧肉入口,殿中所有人皆是瞪大双眼,面露惊叹。 这味道真是绝了。 肉质鲜嫩,肥而不腻,入口即化,口感细腻,令人回味无穷。 一块红烧肉入口后,接下来便是风卷残云。 魏皇,萧南,张志新和一众肱骨都懵了。 他们在吃之前,已经对红烧肉的味道有了无数的幻想。 香、咸、软、糯、腥、臊,甚至是臭....... 他们将能形容味道的词语都想过了,但没想到红烧肉的味道,竟是如此惊艳。 魏皇众人从来没想过,猪肉竟能做的如此唇齿留香,回味无穷,真的是惊爆了味蕾。 “贼你娘!贼你娘......” 萧南激动的浑身都颤抖了起来,“太香啦!猪肉也太香啦!再给本宫上一份!!!” 萧南说着,恨不得冲到御膳房吃个痛快。 魏皇瞪了他一眼,沉声道:“一份怎么够吃?没出息的东西,再来一份!一人一份!!!” 随后,在众人的强烈要求下,红烧肉又上了一份。 他们今日感觉,真正的吃到了纯正的肉,因为猪肉除了肉香之外,再没有任何味道,纯纯粹粹的肉香。 魏皇看向秦羽,伸出大拇指,“女婿!真有你的,朕还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肉,你今日真是让朕大开眼界。” 萧南亦是伸出大拇指,“姐夫,我真是服你了,将猪一阉,这猪肉的腥臊味果然就没有了,你真是神了。” 一众肱骨,亦是赞不绝口。 “唉......都说君子远庖厨,君子不食猪肉,如今看来就是事儿逼,驸马爷这么有才华,还能做出这般美食来,驸马爷还能让猪肉变的美味不腥臊,这......这简直就是神了.......” “香,这是太香了,驸马爷真的永远可以相信,驸马爷不仅仅是让猪肉变的不腥臊了,驸马爷解决的是整个大魏的肉食问题,今后百姓不单单有粮吃,还能有肉吃,这是好事,天大的好事!!!” “我是真没想到,猪肉竟如此美味,若不是亲眼看到,亲口尝到猪肉的味道,真是打死我都不能相信呀!” ....... 无论是对于猪肉的美味,还是对于秦羽的才华,众人皆是心服口服。 虽然每一次都他们难以置信,但驸马爷却又一次次用实际行动,让他们心服口服,敬佩万分。 张志新吃的不亦乐乎。 秦文耀喝着酒,心中这个舒坦,自从他第一次将秦羽带进皇宫之后,再也没有什么烦心事了。 秦羽就是秦王府的骄傲。 秦羽淡然一笑,“大家绝对好吃就行,后面还有很多菜,大家都尝尝。” 随后,一道道菜便端了上来,量都不大,小巧精致。 糖醋白骨,回锅肉,红烧狮子头,水煮肉片....... 不同美食有不同的味道,给予了众人不同的震撼。 今日一宴之后。 魏皇和一众肱骨,大大改变了他们对猪肉的印象。 他们从来没想过,猪肉原来可以这么香。 一个时辰后。 宴席撤下,端上糕点和茶水,众人也吃了酒足饭饱,心满意足。 魏皇看向秦羽,一本正经道:“女婿,养猪一事迫在眉睫,刻不容缓,你带将头牵起来,今后民间和军队的肉食,可全都指着这猪肉了。” 单单吃羊肉。 三千营四千人都快将东宫给吃垮了,肉类负担可想而知。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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