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研究院。 实验室。 一张张木桌之上摆放着很多玻璃器。 秦羽提取大蒜素的方法是水蒸气蒸馏法,所以需要用到这些玻璃器。 其实新鲜大蒜中是不含有大蒜素的,提取大蒜素需其他的溶液和条件,才能产生与提取。 秦羽站在木桌前,开始实际操作。 苏伏和孟河等一众太医在后面看。 水蒸气蒸馏法的原理其实非常简单,将大蒜进行蒸馏利用大蒜油具有挥发性的特点,令大蒜油跟随水蒸气蒸馏出来,然后再将水蒸气分离出来,得到纯正的大蒜精油。 这时候得到的大蒜精油中,就有了质量很高的大蒜素。 然后再利用大蒜精油制作大蒜素粉,最后制作出大蒜素消炎药丸来。 这个原理和过程其实并不难,要比青霉素的培育、养殖、提取等等简单了不知多少。 但手挫大蒜素这事对于秦羽来说容易。 对于这些根本就不懂蒸馏的太医而言就比较难了。 今日也不是所有太医都来了,来的只是今后要在医学研究院内任职的太医。 秦羽用了足足五日时间,才将那几个太医给教会了。 所以至此,秦羽的任务也完成的差不多了。 魏皇已经让户部选定一个镇子,今后专门种植大蒜,然后由朝廷的统一收购,专门用于制作大蒜素。 对于大蒜素,魏皇是非常重视的。 主要因为明年凉州之战就要开打了。 魏皇希望医学院可以多囤积一些大蒜素药丸,以备战时之用。 ....... 隆盛五年,十二月。 金陵城。 秦羽将大蒜素制作完成后,基本上就进入休假模式了。 魏皇也没再来打扰他。 三千营依旧在东宫训练,明光铠经过工部加班加点的赶制,明年基本上就可以交付了。 秦羽无事,每日不是勾栏听曲,就是教坊司赏舞。 东宫。 偏殿。 秦羽和萧南斜倚在卧榻上。 殿中有一支舞姬翩翩起舞,跳的乃是齐国宫廷舞。 这是齐国太子赵睿渊,前些时日派人将这十六名舞姬送给秦羽的。 秦羽就将她们安置在了东宫偏殿。 沈冰岚靠在一旁闭幕眼神,剑不离手。 白鹰则站在一旁,萧南给它打造的金丝楠木架子上。 “姐夫,你还真别说,齐国的宫廷舞还真是不错。”萧南撕扯着鸡腿补充能量,眼睛直勾勾的盯着殿中的舞姬。 秦羽瞥了他一眼,“你今日不盯着训练?” 萧南摆了摆手,“有陈奎在,根本就不用我操心。” 他们两人正说着。 邓宝从殿外疾步而来,“驸马爷,张掌柜的有急事找您?” 秦羽一愣,疑惑道:“我舅舅?” 邓宝点点头,“没错。” 萧南忙坐了起来,“舅舅还是第一次来东宫吧?快将舅舅请进来。” 张志新不单单是秦羽和朝廷的财神爷,那也是萧南的财神爷,不然萧南打赏哪里敢那么阔绰。 “是,殿下。”邓宝揖礼,随后出了偏殿。 片刻。 张志新被邓宝带了进来。 他左右看着,眼花缭乱,十分震撼。 奢华的装潢,美人乐师,美人舞姬,美人侍女,美味佳肴和琼浆玉露。 这...... 这他娘的就是人间仙境啊。 此地只应天上有,人家能得几回见啊。 “舅舅。”秦羽和萧南两人站了起来。 张志新忙揖礼,“见过太子殿下,见过驸马爷。” 萧南摆了摆手,“舅舅,咱们都是自家人,您别这么客气,快坐快坐,给舅舅倒酒。” 他说着,将张志新拉了过来。 张志新给两人竖起大拇指,“老外甥,怪不得你平日里不回家,天天在东宫,原来有这么个神仙地方,你可真行呀!” 他今日终于明白什么是享受了。 秦羽简直比魏皇还要享受,天天莺歌燕舞,酒池肉林呀。 张志新也终于理解,何为秦羽不喜欢争权夺利了。 争权夺利的日子,哪里有这么舒服? 秦羽淡然一笑,“舅舅有时间过来玩就是了。” 随后,张志新就坐到了一旁,喝着西域顶级葡萄酒,吃着御用糕点,听着优美的礼乐,欣赏着齐国宫廷舞。 这种感觉,不知道让张志新有多享受。 这也太他娘的享受了吧? 片刻,礼乐结束。 张志新看向秦羽,问道:“老外甥还有吗?这可比教坊司的舞蹈强多了。” 萧南插话道:“有,舅舅你想看西域的,蛮国的,草原的,栗巴的,大魏宫廷舞的,还是民间的?” 张志新:“???” 他一脸懵逼的看着萧南,这是什么虎狼之词? 有...... 有这么多种类舞蹈吗? 张志新小心翼翼的问道:“是同一队舞姬吗?” “诶!” 萧南摆了摆手,“舅舅!你这不是打我和姐夫的脸吗?同一队舞姬像话吗?我们东宫的舞姬最少也有三百人,不是那个地方的人,跳出来的舞他就没有那样的韵味。”biqubao.com “我的天呢!” 张志新面露震惊,“三......三百多人......” 他是真没想到,秦羽和萧南两人是真的会享受,一个偏殿竟有这么多舞姬。 萧南看向一旁的邓宝,“去,将西域的舞姬叫来,给舅舅来一段舞蹈。” 随后,张志新便在偏殿过上了纸醉金迷的生活。 一个时辰后。 秦羽看向张志新问道:“舅舅,方才邓宝说您找我有急事?” 秦羽都无语了。 张志新在这看上瘾了,这哪里有一点着急的样子? “啊?” 张志新一愣,随后拍了拍脑袋,“嗨!你看我竟将正事给忘了!光在这欣赏歌舞了。” 说着,他从怀中掏出来一面铜镜放在桌案上,“我是为了这件事来的,你给我们想想办法。” 秦羽一愣,将铜镜拿到了手中,“这是什么意思?” 张志新道:“你看看这面铜镜,照出来的人影清晰不清晰。” 听闻此话。 秦羽和萧南两人向铜镜望了过去。 张志新若是没说,他们还真没有发现。 萧南有些惊讶,“我还是第一次照出来的人影这么清晰的镜子。”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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