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在诊所练医术_第291章 宏图,迎接功臣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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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下班后先去吃晚餐,等会我陪你们去取东西。”
  她的行李并不多,书比较多,而且比较沉。
  她现在的新住处就在诊所附近,李敬生倒是可以帮忙搬一点。
  医学生的书,特别是临床系,那是真的多。
  每逢毕业季,医学院的宿舍或复习室会出现一个很奇妙的现象,经常有人晕倒,被送去抢救。
  李敬生那时候倒是没有晕倒过,但是也感觉自己像是渡了一场劫。
  他认为比高考难多了。
  西医的发展时间虽然很短,只有两百多年,但是借助人类科学技术的高速进步,它的发展实际上已经不输中医。
  各类医学知识都是成系统,而且不断向更深层次的医学领域精研。
  将来的人类医学究竟会走向何方,还没人说得准。
  “好呀好呀,到时候有师父师娘帮忙,我搬家就轻松多了。”
  韩思莹听到李敬生陪她一起搬家,高兴的拍手。
  “我帮你搬东西没问题,你师娘就算了。你不心疼师娘,我还心疼呢!力气活,我可舍不得让她干。而且她上班非常累,等会回家后,不会再出来。”
  李敬生这番话,让欧晴岚十分受用。
  脸上也是露出开心的甜蜜笑容。
  把韩思莹的事情处理完了,李敬生看向其他人“今天辛苦大家了,忙完了就下班吧!”
  唐萍与小高、汪宗孝、蒙洛,全都打过招呼后下班了。
  韩思莹也出去吃晚餐了。
  只有绍兵医生仍是心事重重的样子。
  “老板,今天这事真是对不住,给您的诊所带来了很大的麻烦……”
  “老绍老绍,你又来了!先纠正一下,诊所并不是我一个人的诊所,而是我们大家共同的诊所。还有,今天这件事你没有任何责任,反倒应该受到奖励。目前从警言的只言片语中获知的消息,家属很可能受到了蒙骗。如果家属真是那种不知道感恩的人,到时候诊所会给你一个说法。”
  李敬生这次参加技能比武,眼界、见识,都得到了很大的增长。
  他看到了团队作战的力量。
  一个人再强,那也有限,撑死了也就只是一位名医而已。
  但是一个医疗团队足够优秀时,那个力量将会特别强大。
  能做的事情也是超乎想像。
  以后,阳光诊所就像是一个超级医疗团队,以他为首,发展出一个个优秀团队。
  比如小高那一块,将会专门深耕于药品销售。
  唐萍这一块,术后护理、日常护士工作,皆由她负责。招的护士也由她来调度安排。
  然后蒙洛则慢慢的以手术护士工作为主。
  绍兵则专业诊断内科疾病。
  汪宗孝到时候表现不错的话,可以由绍兵决定是否重点培养。
  韩思莹属于诊所培养的输出型人才,要走的。
  能教多少是多少。
  主要以医德培养为主,技能方面,则是因材施教。
  这是李敬生的眼界格局进步后,对阳光诊所的发展做出的初步规划。
  有点像是打造一艘战舰。
  最终的目标是综合型的航母编队。
  能不能走到那一步,谁也说不准。
  反正努力就好。
  “能够遇到您这么好的老板,是我绍兵这辈子最幸运的事情。以后除非您把我开了,不然我再不会提辞职。”
  绍兵此刻能想到的一句话,就是士为知己者死。
  遇到李敬生,才让他真正感受到了集体的温暖,还有那久违的人情味。
  “赶紧回家吃饭去吧!对了,与嫂子可以多互动一下。女人嘛,有时候应该多哄一哄,那么好的妻子,你也不忍心她一直一个人孤苦伤心吧?我看她那白头发全都冒出来了,你前些年没能给人家幸福,晚年得给人家一个幸福。你的年纪不算小,现在再不行动,说句不好听的,万一哪天腿一蹬,那多遗憾呀?”
  李敬生的年龄比绍兵小了近一半。
  此刻却得用这种老气横秋的话给绍兵医生上课。
  不是他喜欢说教,而是身为老板,必须让每个员工的家庭稳定,生活幸福安稳。只有这样,他们才能安心工作。
  绍兵的妻子是个好女人,命苦。
  嫁给绍兵后,也没享几天福。
  后面更是因为绍兵的个人英雄主义,大男子主义作祟,把婚都离了。
  绍兵本意是不愿意连累家庭,避免让老婆孩子背上债务。
  但是他却没有考虑过妻子和孩子的感受。
  妻子离婚后,没有背负债务,但是一个人带着孩子,比背负债务更痛苦。
  如果绍兵不是那么大男子主义,也可以不离婚,努力想办法赚钱还债。
  “老板说得对,我明天就给她发信息,约她到家里吃饭。”
  绍兵对李敬生那是由衷的敬佩,打心眼里服他。
  “干嘛还要等明天?今天不行吗?还有,能打电话就别发信息,你们又不是什么陌生人,打个电话不更直接吗?”
  李敬生只得努力鞭策他。
  并且给他支招。
  “呃……好吧,我等会打电话给她。”
  “现在不能打吗?怕我和欧医生听到的话,你走出接诊大厅再打。”
  对于这位要面子,又固执的老男人,李敬生真是操碎了心。
  欧晴岚只是抿着嘴偷笑,并不插话。
  绍兵还真是听从了李敬生的话,拿出手机,走出接诊大厅后给前妻打电话。
  隐隐听到他约前妻见面。
  后面的就听不到了。
  人已经走远。
  “呵呵,亲爱的,没想到你不但是老板,还是月老呀!”
  “那能怎么办呢?绍医生的前妻带着孩子,肯定过得很辛苦。这些年也一直没有再找。绍医生人很好,医术也过硬,只是运气真的很背,接连出事。他这人有点大男子主义,我要是不撮合一下,他怕是要等到咽气的那天才会对前妻说一些肉麻的话。
  与其那样,还不如让他们早点复合到一起,有一个幸福的晚年呢。”
  李敬生觉得人死了,啥意义都没了。
  有什么事情,一定要趁活着的时候去做。
  比如有的子女,父母活着的时候不闻不问,等到父母死了的时候,大操大办,极尽风光。
  骂他们虚伪吧,有的人确实是晚熟。
  只能说,还不如趁父母活着的时候多孝敬,多陪伴,多关心。
  “喂,那咱俩的婚事啥时候操办啊?你不会让我等你一年又一年吧?”
  她转而提到了自己的婚事。
  李敬生坐过去搂住她“再给我一点点时间,争取明年把你娶进门。你要是实在等不及,也可以咱俩先把证扯了,然后等到明年再补办婚礼。”
  欧晴岚听完后,给了他一个白眼。
  “美得你哟!我不要求婚礼有多豪华,哪怕只是邀请我的父母、长辈,还有你那头的长辈,简单的办个三四桌也行。”
  “能娶到你这么贤惠的妻子,是我几辈子修来的福份。明年吧!今年我想多赚点钱,争取把这个小院子买下来。诊所租别人的房子,终究容易被卡脖子。”
  李敬生在她光洁的额头上亲了一口,给出了一个承诺。
  更是把自己的打算和盘托出。
  他是个男人,肯定不希望被她的父母瞧不起,更不希望被别人认为是个软饭男。
  至少要有一点拿得出手的事业,然后再娶她过门,这样会更好。
  “也可以搬到我买的那个门面开诊所呀!结了婚,我的就是你的。”
  她提议道。
  娶这样一位白富美,确实可以少奋斗很多年。
  怪不得那么多男人都想娶白富美。
  “人往高往走,我好不容易把诊所规模扩大了,再搬回去,你咋想的哟?下次再搬,我希望阳光诊所搬进一整栋医学综合楼。集住院、手术室、门诊、医技室于一体。那时候,我的诊所也就具备了争夺国内顶尖诊所的硬件基础。”
  李敬生有着雄心壮志,野心极大。
  哪怕现在的阳光诊所已经有不小的规模了,但是他认为这还只是起始阶段。
  将来可以变得更强。
  “哎呀,那人家买那两个门面有什么用啊!买一栋楼,可能连我哥都买不起,到时候你那么有钱了,我得把你看牢,然后负责貌美如花,当一个阔太太。”
  她听了后,一阵娇嗔。
  随即又想着成为阔太太的美好生活,露出一丝希冀和傻笑。
  这也是李敬生第一次听到她有个哥哥。
  虽然早就知道她有兄弟。
  并且知道她的父母把绝大部分财产都交给儿子来继承。biqubao.com
  “我看看未来的阔太太给我带了什么好吃的!”
  李敬生准备拆开饭盒干饭。
  她拍了李敬生的手一下“先洗手,诊了那么多病人,万一感染了病菌怎么办?首先得保证你的身体一直健康,我才能有机会成为阔太太。”
  “洗过一次了,那就再洗一次吧!”
  李敬生每次给患者诊断完,都会用消毒液杀毒。
  全部诊断完毕再洗一次手。
  消毒液用多了,也让他的手容易开裂。
  这是很多门诊医生苦恼的问题。
  吃完饭,自是把欧晴岚送回家,帮着韩思莹搬家不提。
  帮员工搬家的老板,应该不多见。
  第二天,他按照合同约定,需要到第二医院上班。
  好在诊所现在有着绍医生这员干将,倒也能够处理大部分病例。
  汪宗孝的水平也并不差,一般的呼吸道疾病患者都能处理。
  李敬生当初招这些人进诊所,就是为了腾出更多的时间钻研更高深的医术,也算是实现了这个想法。
  等到唐萍来了后,李敬生匆匆出门。
  在院子里正好碰到了前来上班的绍兵医生。
  “咦,老绍,今天的气色很不错啊!看你春风满面,昨天与前妻在家中应该谈得不错吧?”
  李敬生也是过来人,一看绍兵的模样,就知道他与前妻必是久旱逢甘霖。
  “嘿嘿,托了老板的福,我们决定这两天就去民政局复婚。”
  绍医生快六十岁的人,此刻竟然显得有几分害羞。
  老脸微微有点发红。
  “哈哈,恭喜恭喜!到时候是不是请我们大伙一起吃顿饭,帮你们庆祝一下?”
  “行!到时候我请你们。”
  绍兵欣然答应。
  能看到这对苦命夫妻复合到一起,李敬生也很高兴。打了个车,直奔第二医院。
  付院长帮了他两次忙,得送点东西才行。
  送什么?
  烟酒太过显眼,人家应该也不敢收。
  茶叶是个不错的选择。
  李敬生也不懂这玩意,决定等会下了班,叫上欧晴岚一起去买点好茶,然后给付院长送过去。
  欧晴岚是富家女,对这些东西都很精通。
  刚进第二医院的大门,就看到华主任、付院长等人都站在门口。
  他正准备过去跟这些科室领导、院领导打招呼,付院长看到他进门,眼神一亮。
  “奏乐!”
  医院请的乐队分列在门口,立刻奏乐。
  李敬生很不适应这种高规格迎接。
  “小李,先到表功台上等一会,其他人马上就到了。”
  华主任对李敬生说道。
  医院为了迎接他们这批功臣凯旋归来,用足了心思。
  (本章完)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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