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憨憨你看看。”里长点了六根蜡烛照亮,让憨憨看药。biqubao.com 朱闻天拿过药先看、再闻,捏下来一点尝尝:“一样的,这两丸蜡封好。” “以为能比咱村子里的好呢,皇家的药材好。” 里长把药给憨憨,让憨憨去封存。 “村里用的药材也是最好的,这种本就昂贵的药,用不好的辅助药材,又有何意义?” 朱闻天收下盒子,等下他就去药铺拿材料给封上。 不用还给对方,宫里又不缺,这药不是非得关键时刻用,平时有人对症也可以吃,就是贵而已。 村子里有人就用药慢慢养,明年开春去弄春季的鹿茸血,实在不行买鹿回来自己养。 鹿茸血是春季锯角茸的血好,就那么一点。 另一种是秋季的,还有的是砍头茸,直接杀鹿,把脑袋前一片连着鹿茸砍下来。 这个血更多的是鹿血,不算是鹿茸血。 年岁大的鹿就砍,小鹿则锯。 加上王八血,养生,只吃一次没用,要长时间吃,还得配伍好其他的材料。 朱闻天希望把村民的身体调理好,多活些年。 像阴雨天胸闷、气喘,可以给人参滴丸,他就得制备好的乙醇。 心脏突然不舒服了,他甘油有,硝酸没有,等着烧玻璃器皿呢! 里长也知道憨憨的心思,他现在就喝憨憨用一大堆东西给泡的酒。 “憨憨我跟你一起去,到时把你送山神庙我再回来。” 里长吹灭五根蜡烛,剩一根放进灯笼里,提着带憨憨出去。 路过三个太医院人的院落时,看到房间中的灯还亮着,显然三人在研究那一百个方子。 他们需要从药性、阴阳、五行等方面论证,很累的。 …… 翌日天明,各村的人又早早到来。 一个是早干活,另一个能吃顿早饭,家中目前一天两顿饭,等自己村子收水稻才吃三顿。 下丘村今天的早餐是打卤儿的水鸡蛋,即鸡蛋羔。 肉卤儿,有千张丝、豆腐丁、胡萝卜丁。 主食羊肉馅的糯米烧麦,昨天剩下的羊肉。 小菜,熏鱼、香油黄瓜条、蒜茄子、腐乳、咸姜丝芫荽根。 黄瓜条是昨天把黄瓜切成条,放盐,然后压,把水分尽量压出去,再用香油拌。 蒜茄子是茄子竖着切一刀,不切断,上锅蒸,蒸好了中间抹盐和蒜泥,腌制一个时辰左右,凉了上桌。 腐乳就是腐乳,有卖的,村子买一次几十坛子。 稍微有点贵,朱闻天准备等耕种忙完了村子自己做。 一个豆腐而已,凭什么那么贵?村子再有钱,花得也冤枉,又不是不会。 方溃三人再次感受到下丘村的底蕴,一顿早餐,够寻常人几天的饭钱了。 三人的心思此刻不在吃上,书的后面夹了一页,说村子提供常见的几种药材。 拿回去后试试,然后村子就不给了,自己去采,到处都有。 “里长,说给我们药材?” 方溃眼圈是黑的,研究阴阳五行研究的。 “给,我啊!闲着的时候就总琢磨,天下百姓缺医少药,遂以简单常见之物入药,然否?” 里长继续装,上瘾啊!哎呀!五品官又怎滴? “是是是,里长心怀天下、情系百姓、恩泽四海。” 方溃捧着,再不敢找事儿,怕对方不给了。 “谬赞了,谬赞了啊!”里长心情那叫一个舒畅啊! “那……东西……”方溃期待地问。 “早准备妥当,车前子、海金沙、紫花地丁、紫苏、明党参,就是村子周围的药材。 还有几种其他村子那边多,今年春夏秋,咱下丘村给别人钱,让他们帮忙采集。 村子里自己炮制,没炮制的也有,作个比较。 一同给你们带回去,你们以后就能找地方采了。” 里长按照说辞来说,这一刻他就像个懂医术的,只是别人不信罢了。 安下心的方溃等人慢慢吃早饭,不得不承认,下丘村的饭菜好吃。 同样是水鸡蛋,正常弄点咸菜,或者有酱油就不错了。 村子里居然单独打卤儿,卤儿一点都不比水鸡蛋便宜。 小菜做工也讲究,黄瓜条咬一口,又韧又脆,是放蔫的?配上腌制好的蒜片,越吃越香。 再看看其他的,方溃突然领悟,这哪里是做菜?分明是配药呢! 配伍都是阴阳调和,寒的就给配个热的,阴的则对应阳的。 香菜根姜丝、黄瓜蒜片、茄子蒜沫、熏鱼是黑鱼和鲢鱼搭配,一热一凉,腐乳性温。 吃个早饭而已,要不要这么算计? 他在震惊,朱闻天吃得香,若知道他的想法,一定会告诉他,这不是我刻意去想滴。 我那时就这么吃,千百年来中华饮食文化智慧的结晶。 就像腌制咸菜,都得说至少半个月,没人给出科学论据。 但亚硝酸盐正好就是从开始到结束,十五天。 从第三天开始,到七天是高峰,然后下降。 做大酱,或者酱油,一次次发酵,六到八个月,把所有的细菌全干掉,然后再吃,是巧合不? 饭,终究是会吃完的,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 完成任务的人也该离开了,里长告诉方溃,那个安宫牛黄丸没有任何问题。 就是包装应该更好一些,能够多保存一段时间,蜡封,一定要蜡封。 熏鸡的方子给周宗,额外带上村子里的十个大坛子,带小火盆,要求一路文火加热。 这个有朱太一四人盯着做的,回去可以直接吃。 不是什么好东西,佛跳墙而已。 从海干货送来后,就开始买其他东西进行处理。 昨天人来了,一顿加工,今天装坛,文火烧,理论上到地方正好。 村子里的人也是晚上再吃,偷摸吃,外村的人实在供不起。 明明已经吃完饭的周宗,闻到了味道,偏偏感觉又饿了。 朱闻天陪着送别,闻着也馋。 他觉得做菜无法真的按照地域分口味,佛跳墙是闽菜,闽菜以清淡为主。 佛跳墙用的汤是浓鸡汤,就是漂很多鸡油的。 而川菜重口味,麻辣的麻为先,却有一道菜叫开水白菜。 这个不符合川菜,太清淡了,吊鸡汤把浓汤吊成清汤,然后浇在白菜心上。 “就跟人一样,聪明和傻,不好区分的。嗯!嘿嘿嘿!” 朱闻天挥手告别时想着事情,嘟囔了一句,随即笑出声。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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