樱花一见两个人回来,这才长长地吐了一口气: “刚才我听见枪声,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叶军便简单地把刚才在村口发生的事情讲了一遍。 樱花相当的后怕,一边给白雁倒茶水,一边说道: “白姐,看来你们做这一个行业真的是很不容易呀。” 白雁也不知道说什么,因为还有些惊魂未定,随便地说了一几句,樱花赶紧去厨房,要给白雁做饭吃,留她在这里吃晚饭。 樱花一走,白雁吐了吐舌头,小声地说道: “叶军,我看你真是一个吃着碗里还看着锅里的坏蛋。” 叶军歪着脑袋问道: “这话怎么讲?” 白雁红着脸,“叶军,你家里有这么好看的媳妇儿,你还是贼心不死,在我身上动手动脚的!” 叶军一本正经地说道:“这不叫动手动脚,这叫给你治病。” 然后就站了起来,“走吧,抓紧时间,我们现在赶紧去帮你洗臀部。” “在哪里?”白雁问道。 叶军指了指地板: “在地下室里,那里有一个泉眼,不过我可是只跟你一个人说了,其他人我都没有说,就连村里的村民也没有一个知道的,你要替我保密呀。” 白雁又伸出手来,点点了点叶军的额头,“你就放下心吧,我干什么工作的?保密的事儿是我的职业。” 叶军便带带着白雁来到了地下室。 打开一个门。 里边是一个浴室。 却跟浴室有些区别。 叶军道:“我们就在这里给你的臀部进行仔细的清洗。” 一边说,一边也不客气地伸出手去。 伸到了白雁的腰间,抓住她的腰带,便轻轻的给解开了。 白雁刚才在村口大树之下,被叶军那一阵抚摸,已经搞得身体有些软了,身上有一种不由自主的驯服。 现在就好像没了意志,任凭叶军摆弄自己。 叶军从上向下一拉,便完全拉开裤子,然后又把她的上衣也拉了下来。 现在只剩下一个小吊带,还有一条内裤。 叶军一看便道: “两个东西也是没有什么必要的,都脱掉了才适合清洗伤处。” 白雁现在也已经没有主意了,既然已经被他搞到了这个样子,再害羞也没有用了,便也只好自己低下头,把内裤和吊带都脱了下来,放在一边。 然后双手遮在小腹下方,问道: “怎么洗呀?” 叶军来到了浴缸之内,让她蹲下来,说道: “你撅起来,我在这边用水龙头轻轻的给你清洗。” 白雁也只好顺从地听叶军的话,来到了浴缸里。 不过让她撅起来的时候,她还是有些害羞。 叶军一看她害羞,别说道: “现在不是害羞的时候,治病要紧!” 一边说,一边轻轻地把她的背部向下摁了一下。 这样一来,白雁就跪在了浴缸里,同时,臀部自然而然地就撅得很高。 叶军轻轻地打开了水龙头。 这是叶军自己改装的。 先把甜水抽进一个水箱里,再用水龙头放出来。 叶军把水流开得很细,细细的水流清清流到了雪白滚圆的皮肤上。 就好像大珠小珠落玉盘,清清的水珠,细细的水流,顺着滚圆的臀部,轻轻的向下流,流到了腿上。 叶军伸出手,轻轻地揉着。 叶军的手就好像碰到了一件精美的白色瓷器上。 那么的凉爽,那么的光滑,手感简直就要逆天! 水流轻轻地浇在上边,叶军在轻轻地搓着,随着水流不断地冲洗,那个紫红色的伤痕在渐渐的变浅。 看来,达到了一定的效果。 叶军低下头,把脸部凑进了那个伤痕,仔细地观察。 这一观察,感觉到效果还不是十分理想。 因为,甜水只是把上边的颜色给洗掉了,皮肉内部的颜色还是那么深重,并没有多少改善。 看来也只能达到这个效果了,不能进一步发展了。 叶军因为距离太近,鼻子尖差点碰到了她肌肤上,急忙抬起头来小心地观察了一下白雁。 生怕白雁看见自己的这个不是很礼貌的动作。 好在白雁集中精力撅着,跪在那里,撅得高高的一点都不敢动,生怕一动效果就不好了。她的脸也是朝下的,所以没有看见叶军。 叶军这才放下心来,再一次低下头去。 白雁感觉到了有些异常,因为这一下跟刚才用手指头揉搓的时候感觉是不一样的,禁不住有些心慌,叶军担心被她感觉出来,急忙用手指在刚才的地方假装又点了几下子。 白雁以为自己刚才的感觉是产生了错觉,所以也就没有怀疑什么。 叶军暗暗地庆幸。 这样的女人,这样令人神往的女体,现在能够在自己的掌握之下,老老实实地跪在那里,高高地崛起,任凭自己给她治疗,对于男人来说这真的是一种至高无上的享受。 叶军感到特别奇怪,她身上怎么这么白呢? 真的就像那种白色的瓷器一样,整个就是一个白色的瓷娃娃。 叶军不看她的面部表情的时候,就感觉到她是一个像是白色瓷器做成的瓷娃娃,她跟樱花和桂花以及霞姐一样,都是那种脱了衣服之后对男人极为驯服,愿意被男人摆弄的好女人,一点都不反抗,就像一个驯服的小母鸡一样。 可是叶军如果看到她的表情,她是那么的英姿飒爽,叶军就不由的产生了一阵说不出来的惧意。 不过这种无来由的惧怕,能够让叶军更加兴奋,感觉到如果能够征服这样的一个英姿飒爽的女人,把自己的那种成就感简直就会爆棚了。biqubao.com 想到这里,叶军恨不得现在马上就把自己全部脱掉,轻装上阵,直接骑在她身上,不由分说直接把身子给泄了。 也不知道那样的话,她会有什么样的反应? 是会激烈的反对吗? 还是半推半就享受一下? 叶军难以断定,所以也就不敢贸然行动。 从叶军所了解的情况来看,郑署在男女那方面不怎么行,所以白雁肯定平时得不到满足,既然得不到满足,她的感情就要在别的地方得到发泄和释放,所以她喜欢冒险,经常到国外执行重要的任务。 如果自己乘虚而入,把白雁骑在身下,把她变成自己的女人,让白雁真正地体验到作为一个女人受到男人驾驭所产生的那种幸福的屈服感,也许她就会安静下来,从此以后好好的做一个女人,不再满世界冒险。 如果不这样解释的话,真的就理解不了白雁为什么冒着生命危险,给别人卖命。 想到这里叶军决心试一试。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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