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可惜。 红颜多薄命。 以这样好的身子,一般都没有太好的结局。 她们的婚姻最后都会走向不幸。 因为她们最后都回到农村去嫁给镇长村长的儿子。 除了给人家生儿育女之外,一点儿都得不到尊重,镇长村长的儿子肯定也会在外面沾花惹草。回家就会对她动手打骂。 如果她最终留在城里的话,高端的人群也不会去娶她的,因为高端的人群要娶的并不是她这样的女人。而是要在身份,地位,学历上都与他们般配的女人。 像她这样的女人大多数都被一些大老板给包养了。 等她们二十七八岁以后,青春上的美丽已经不复存在的时候,就会被一脚踢开。不被踢开,也是被人家的正妻当做小三,给临街暴打。 张俊茹也发现了叶军眼光里的不寻常之处,禁不住微微的一笑说道: “小军,我看过你夫人的照片。人长得又健康又美丽。真的是深山出俊鸟啊。你真有眼神儿。找了这么一房好媳妇。” 尽管她说话时候脸上带着微笑,但是叶军也能够明显的听出来她话音当中的不满之意。 那一句“深山出俊鸟”,听起来挺好听,但是如果你仔细听的话,那里边就包含着一丝丝的不满意。 她好像是在说,我的儿子应该娶什么样的家庭? 不娶豪门小姐,也要娶一个教授的女儿。 那样才配得上我的儿子。 没想到现在竟然娶一个村姑!!! 更让她心中无法接受的是,这个村姑竟然是一个结过婚的小寡妇。 还有,这个小寡妇,竟然比我儿子大了好几岁。 从哪个方面儿她都不配跟我儿子。 而我儿子拣了一个破烂破鞋,还以为自己捡了个宝。 我要让我儿子知道,世界上的女人千千万,不同风格的你都要领略一下,不要被一个农村大嫂给限制住了手脚。 当你眼光宽阔之后,你才会发现,你的选择有的是,那样,你才会想到甩掉农村媳妇,在城里找一个高端家庭的贵小姐,在事业上给你帮助! 这才是上层社会强强联合的根本所在。 叶军对于张俊如话音当中透出来的不满意,也产生了不满意。 心中暗暗的道: 你当年那么狠心的就把我给扔掉了。 使我一下子跌落在了生活的最底层。 几经周折,几经苦难。 差一点儿成了瞎子,甚至差一点儿要被人家给搞死。 现在我挣扎着,靠着运气才从最底层爬了出来。 你现在反而站着说话不腰疼,竟然嫌弃我找的患难妻子! 别以为自己是根葱。你是我生身母亲不假,可是,你要知道,在我心目中,樱花的地位比你高得多。 这跟孝不孝没关系。 愚孝,是辫朝中期的产物。 从来不是中华文明的基色。 辫朝大佬们,以他们奴隶社会的落后文明之思维,偷偷地把大中华文明中的孝敬给改成了“孝顺”。 恶意满满的! 叶军想到这里,心中对她的那一肚子恩怨一下子又涌了出来,禁不住皱了皱眉头。 为了掩盖自己表情的不一样,端起茶杯轻轻地喝了一口。 这杯茶泡的是相当不错。 不浓不淡,里边还放了蜂蜜。 喝起来简直简直是感觉好极了。 这样的味道,特别像一个青春少女,敞开胸怀的时候,从两个小小的存在中间散发出来的那种味道。可以说是让男人一闻到就会迷恋不已。 想到这里,放下茶杯,又抬头看了看小保姆。 保姆此时已经直立起身体,正在微笑的看着叶军,她这样直起身子的时候,叶军感觉到她的身体非常非常挺拔。 身子直了,她胸前就显得非常高耸。 而她的那种高耸又不是硬邦邦的高耸,而是带着q弹的高耸。 令叶军禁不住想伸出手去探进她的衣服里,在她的两个存在上抓挠抓挠。 张俊茹看见叶军在打量小保姆,嘴角上露出了微微的一抹微笑。 她也轻轻地喝了一杯茶,在喝茶的时候,她的眼光从茶杯上悄悄地扫了叶军一眼,也恰恰是这一眼,发现了叶军的目光正落在小保姆胸前高耸之处。 她微微的得意。 假装把目光向旁边看去。 其实却是用自己的眼角余光,在继续观察到叶军。 因为她带着眼镜,眼镜还是有一定厚度的,所以她在扭过头去的时候,利用眼镜的遮挡,斜着眼睛去观察叶军。 这样一观察,她发现了一个更加令她兴奋的现象,那就是叶军现在的目光已经落到了小保姆的腰下的部分。 心中暗暗的一喜。 同时又有几分怜悯。 看样子小军挺缺女人的。 她性生活的要求肯定是平时得不到充分的满足。处于那种半饥半饱的状态。 处于这种状态,其实是最痛苦的。 男人嘛,如果没有满足的性生活,活着也没有什么意思了。 想到这里更加心疼。 忍不住伸出手,轻轻地拍了拍叶军的手,微笑着说道: “小军,我听说你妻子刚刚生了?” 叶军点了点头说道,“刚刚满月不久。” “能不能给我欣赏欣赏小宝贝的照片儿?” 叶军经她这样一问,心中产生了一种从未有过的骄傲甚至是一种报复的心理。 马上打开手机,发给张俊茹几张照片。 张俊茹的眼神一下子亮了起来。 不管她对自己的儿媳妇儿如何的不满意,但是对于眼前这个胖嘟嘟的小宝贝儿倒是十分喜欢,这是本能的喜欢,是一种隔代亲。 看来看去,看也看不够。 然后说到: “我也是第一次看到这样的一个小宝贝儿,真的是太可爱了,我有一点儿心意。就算是给孩子一点儿奶粉钱吧。” 她说着,也不征求叶军的意见,摆弄了一会手机。 叶军低头一看,自己的手机上有来电显示。 上面是一个短信的提醒转账。 已经有666万元钱入账了。 如果一般的人,肯定感觉到这钱特别多。 但是叶军自己也是刚刚赚到了20多个亿,对于这600多方也不当回事儿,不痛不痒的,所以也没有说什么过分感谢的话,只是客气地说了一句:“谢谢了。” 张俊茹笑了一笑,说道:“其实不多的。” 她这话后面有一半截话是打住了,没有说出来,她的意思是说,我的财产将来可能都是这个小宝贝儿的。 不过两个人都是心照不宣,你看着我,我看着你,微微的笑了起来。 看到叶军对于600多万淡淡的表情,张俊茹其实也明白其中的大部分原因,那就是她也是刚刚听严书严那边说,叶军在一次古玩的大买卖当中一下子就赚了20多个亿。 她对自己的儿子有这样大的手笔,感觉到自豪。 不过一想到这么能挣钱的儿子,在性生活上却得不到满足,若是换个别的男人,挣了这么多钱,随便在外边儿养几个女人,那都是可以的。 也就不至于被性欲给折磨得一天一天心情不爽。见到了别人家的小保姆,都会馋得眼光发直。 想到这里,有点仇恨那个给她生了孙女的丁樱花。 肯定是这个农村的寡妇,对叶军管得太严。 以至于叶军一天到晚得不到满足,仅仅是看见了一个小保姆,就馋成了这个样子。 真是让人心疼啊!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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