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孟茜已经完全发现了柳清雪的异常举动,暗骂骚叉,拉着叶军过去献歌,总算把柳清雪给躲开了。 散场时,柳清雪又追过来,加了叶军的微信,道: “叶神医,有时间的话,我们见个面,聊聊商业上的合作,看看有没有合作空间?” 叶军心中,明显的一震: 这是商机。biqubao.com 应该是商机。 当一个有实力的商人,而且这个商人你有恩情于她,这时,你跟她合作,你一定能获利。 “柳总,我们天业公司这边,有中成药和美容品这两块,下次我们好好谈一下。” “期待。” 她伸出手,紧紧地握着叶军的手,两眼闪闪发光,那小俏模样,能把人爱死。 送孟茜回家的路上。 孟茜愤愤地道: “我也是醉了,一个老娘们,都年过半百了,还想吃小鲜肉?恶心人!” “小茜,她是想合作。” “打着合作的幌子,其实是想上床。我还看不出来吗?你看她那双眼睛,像钩子一样!” 叶军也没有说什么,把孟茜送回家,便回江滨了。 回到百花村第二天,意外地接到了兰花从h省那边农村家里发来的信息: “叶总,我在村里住不下去了,想去外地打工,你能不能帮我找个工作?” 叶军有些为难。 想了想,便给她发过去五千块钱:“你拿这些钱先花着,不要着急出去打工,外边不容易,你又没有经验,一个人在外边不好,过些日子我去看你。你听我的,不然的话,我不管你了。” “好吧。五千块钱我不要了,我要出去打工,不是因为钱的事,是村里这个环境实在没法住下去了。” 村里是不容易。 越是贫困的底层,越是残酷。 她一个美娇娇的寡妇,别的不说,就是那副熟透的身子,也让多少人咽口水,得不到,当然会咬牙切齿。 兰花确实很诱人,连叶军那天晚上看过她洗澡之后,都是好多天眼前还晃着她白花花的影子,抹都抹不掉。 叶军想了想,心中有了一个打算: 有机会的话,把她叫到京城,让严书曾给她安排一个工作。 只是叶军有一个担心,如果严少看见了这美艳的小寡妇,肯定又会起邪心。 所以,这事自己要亲自去京城安排,整个过程要避开严少。 现在,天业这边所有的几个大项目,都没有完成,自己没时间去京城。 首先,两个美容品加工厂,施工中遇到问题,暂时停建了。 丁宛霜急的直转圈,也没有办法。 毕竟,她自己能干,可是,她手上能用的资源不多,遇到事情,也只能干瞪眼。再说,她经营饭店的经验,其实无法嫁接到工厂生产和销售这方面来,很多时候,只能叹气。 叶军起先打算让丁宛霜主揽天业的全部业务,但是现在看来,她还不具备这个条件,她是个好苗子,但还要经过打磨。 尤其现在,她还是个单身,是个处,没有老娘们特别是生过孩子的老娘们那种冲劲,还是残留在身上一些少女情怀,当大老总,不太适合。 现在,最好的是找一个中年人。 找中年男人,那是不错,职业经理可以招聘过来。 但是,叶军自己没有多少时间参加管理,好多事情完全放任给经理,人心难测,时间长了,职业经理会不会假公济私? 完全有可能。 所以,最好的是找一个中年女人。 以前,叶军考虑过卫汀英。 现在看来,卫汀英已经进入省里工作,再让她“下嫁”到企业,根本不可能。 即使她自己愿意,叶军也不想让她进入天业,她现在在省里,跟陈小夫人来往密切,这也间接地支援了叶军,有这层关系,天业发展不发展先不说,起码,不会被人给整倒台。 看来,还得物色另外一个中年女人,最好是能干的,在这方面有经验的,最关键的一点,是这个女人必须是叶军自己的女人: 晚上让她服侍,让她在身下承欢,白天,她干劲才足,才不会有外心,企业可以放心给她经营。 这样的女人,最可靠,也最卖命。 试想,一个女人,晚上被男人压在身上,弄得上天入地,快乐至死,白天,她能不满怀感激使劲给男人干活吗? 小茹夫人、修阿姨,这两人似乎符合条件。 其实,不行。 小茹夫人自小生长在锦衣玉食之家,哪有那么大的赚钱热情? 修阿姨人家老公是领导,她也不可能抛头露面在外边搞公司。 叶军想了一圈,苦笑起来。 没事干,在百花诊所这边坐诊了几天之后,小茹夫人那边,又打电话催他过去。 小茹这成熟的妇人,要肉有肉,要情有情,晚上侍候得你舒服到家,哪都好,就是太粘人。 也许她意识到自己年纪在一天天大了,剩下的青春不多了,她的身子,对男人的吸引力一天不如一天了,有一种只争朝夕的紧迫感,所以,这才过了几天,就贱得不行,非要叶军过去调理调理她的身子。 叶军正好也没什么事,便开车来省城找小茹。 一见面,小茹也不说话,冲过来,紧紧地抱住叶军,便掀开自己衣服,把自己的小腹紧紧贴上来,“小军,我这两天身子特别不舒服,你使劲给压一压就好了。” 说着,便后退着,拽着叶军,一直后退到床边,坐到床上。 叶军打量了她一下,她穿一套宽松的丝质睡衣,紫红色的,与洁白的肌肤相比较,格外醒目,梳了一个披肩大长卷发,末梢还焗成了淡黄色,披在肩上,特别有动感。 “还愣什么?上来呀。” 她羞涩地一闪身子,仰面躺下。 身子软软的,卧在厚厚的床单上。 两条雪白的胳膊,向叶军张开来,要拥他入怀。 叶军向前一倾身子,被她抱住脖子,搂到了她胸前,小声如蚊: “你这个冤家!可想死我了。” 叶军闻见她身上一股淡淡的香气,不由得勾起了一腔火气,便按程序,把她亲了一遍,连脚心都亲湿了,在她无所适从快要发疯时,这才从容地给她泄了身子。 然后,两人静静地对视了一会,小茹伸出手指,一脸欣喜,一脸的满足,点在叶军额头上: “我哪辈子欠下你的,这辈子来偿还。这副身子,就好像天生给你准备的,你一压上身,就全身酥麻了。唉,我都想象不出,要是你不喜欢我了,我只有死去了。” “小茹阿姨,你不会死……” 叶军一口咬住她肩头,很用力,咬出了一道血丝。 她疼得眼泪汪汪,却内心欢喜,“咬吧,阿姨这身子,就是你的,你咬死就咬死,死在你怀里,值了。” 叶军摇了摇头:“我正在修炼一种秘术,长生不老。到时候,我修成了,也带着你一起升到仙班。” 她以为叶军在开玩笑,乐了:“好呀,你到哪,我到哪,反正这辈子,下辈子,就跟定了你。” “在修成仙之前,我也不会让你变老……” 说着,起身从提包里拿出一瓶百花祛纹平肤膏。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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