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京利霄肖已经从沙发里好不容易地挣扎起来。 他不敢抬头看叶军,生怕叶军再给他一脚。 走过去,扶起地上的刘琴,便向包厢外走去,走到了门边,感觉不说几句,今天在刘琴面前太没面子,这才回过头来,指着叶军,大骂道: “姓叶的,你野种猴小子等着。敢打京氏集团的人,你上听等死吧!” 叶军本来想放过他,他又这样谩骂,尤其是骂“野种猴小子”,已经感觉到自己心中的某一处伤疤被人揭开了,立马冲了过去。 京利霄后悔了。 撒腿想跑。 但是已经来不及了,被叶军朝后面一下子揪住脖领子,使劲儿的往墙上撞。 一下,两下…… 撞的咣咣直响。 叶军感觉不过瘾,正好有一个清洁工从旁边路过。 叶军从清洁车上,拿起一个拖把,抡圆了,对着京利霄的屁股,便狂削起来。 每一下,都是一丈红的来头! 一阵拖把打下去,京万霄满地打滚。 用手护臀,拖把落在手上,断了几根手指。 打到最后,叶军也有点累了,把拖把向京利霄两腿之间捅去! 京利霄惨叫一声,昏厥了过去! 叶军这才把拖把扔掉,拉上妙妙,“走!” 妙妙也说:“走!” 一边说,一边甩了刘琴一个耳光。 两人大步离开了。 回到车上,叶挺苦笑的说道,“怎么样,这个聚会有意思吗还是?回省城吧。” 然后,一脚油门上了路。 妙妙坐在副驾驶上,斜着眼眶一直崇拜地看着叶军,小声的说道,“你刚才打人的时候真是帅极了。” “一般吧。” “不过我有点不明白,你怎么对小筠的表哥那么下手狠?” “侮辱人的人,我从来不放过。这是轻的,要是有机会,我会要他的命。” “不光如此吧?是不是还有别的原因?” “别的原因……也许有。我和这小子是两个世界的人吧。我生下来就受苦受难,一点红利都没分得。这小子倒是含着金钥匙长大的,他哪来的资源?还不是我们农民的?他不惹我,也就罢了。他得了便宜,还要卖乖,我不打他打谁?下回遇到,有机会我搞死他。”叶军两眼血红地道。 确实,京利霄那几句“小村医”之类的话,刺激了叶军。 小村医是穷。 可是,我的穷不是因为你的富吗? 你什么资源都占了,该分到的不该分到的,我什么资源都没分到。 没关系,这算我命不好。 可是,世界上,有时,你占了我便宜就算了。 你别占了便宜还要侮辱我。 那么,我必须给你个说法。 “所以说嘛,你打得好。”妙妙笑道,“不过,刘琴说的,有个张阿姨给你和小筠牵线的事,不能说是空穴来风吧。” 叶军有些生气,哼了一声,“这事我不知道。不管是真是假,都无所谓。你若认为是真的,你可以随时离开我。但你别想拿这事来作我闹我,我叶军不吃这套。我从来没向你隐瞒,也不屑向你隐瞒,我不只你一个女人。我的原则就是,愿意在我胯下挨压,就老老实实给我撅着,别给我蹽蹄子!” 妙妙见叶军真的生气了,也吐了吐舌头,不敢再说话。 女人往往抓住男人对她们身子迷恋这一个弱点,乘机要挟男人,渐渐在双方的关系上占了上风,欺负男人一辈子。 可是,眼前这个叶军,却不吃这套。 我妙妙……还是闭嘴为好。 毕竟,自己现在就像一只被叶军骑熟的马,如果换了别的男人来骑,自己还不习惯呢。 想让叶军继续骑,我就得老实点。以后,抓住她的弱点,再慢慢地反败为胜。反正,女人不能被男人给压住,必须掌握男人的下半身和男人的钱夹子! 想到这里,冷笑一声,不再说话。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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