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军回过头去看着妙妙。 妙妙用双手紧紧地捂住胸,香肩抽动,不断地哭泣。 叶军一看她身体抖动的小样,不禁回忆起她在他身下承受他的时候,那种颤抖的小模样,不禁一阵心疼,伸出手,弯下腰,把手轻轻地放在她头发上,轻轻地抚摸着,安慰着。 巩菡烟看到这一份大狗粮,情景可恶! 不由得冷冷地讽刺道: “哭什么哭啊?是不是心疼你的前夫了?被小军给打断了腿……毕竟一夜夫妻百日恩,天下女人都是这样,她的第一次给了哪个男人,就觉得这个男人是她永远放不下的。难怪,基因被男人的那种东西给污染了,给改变了。” 学医的,骂人都是不一样的。 妙九一听,上了头,一下子抬起头来,气得脸上通红,声音好大: “巩菡烟,是你心疼欧阳豹了吧?欧阳豹跟你可是初恋!说不上咱俩谁先被欧阳豹给污染了!” 叶军不信这话。 因为以叶军对巩菡烟体脉的体察,巩菡烟是个处子。被开过处的女子,脉像绝对不一样。 刚要替巩菡烟解释,又一想,自己现在不能站在哪一边。 只能站在中间。 目前能做的就是把这两只东西给分开。 便伸出手,轻轻的伸到妙妙的腋下,一下子把她给抱了起来,走出了诊所,塞进汽车里,开起来便走。 开车来到一家五星级宾馆,开了一个房间,把妙妙抱到房间里,轻轻地放在床上。 一件一件地把衣服全部都脱下来,连一只小内纳都没有留下来。 现在,全身都是呈现出来。 倒不是叶军要欣赏她玉体,而是要检查一下她的身体,刚才是留下的伤。 全脱,这样才能够对全身进行彻底的检查,看看有没有留下什么内伤。 妙妙此时此刻已经完全听凭叶军摆弄。 不听凭又能怎么样? 叶军一搂她的腰,她已经上劲了。 闭着眼睛。 渐渐地随着叶军把她衣服全部脱下来,嘴角上露出了一丝幸福的笑容,慢慢的睁开眼睛,两只眼睛像是月牙一样,又细又长。看着特别可爱。身子也像一条美人鱼,在床上轻轻的扭动了一下,十分的迷人。 叶军忍不住。身上立马热了起来。“不要动,我给你治疗一下伤口。” 妙妙一动不动。 叶军拿出土行珠,从上到下,在妙妙的肌肤上,摩擦了一遍。 好在都是一些皮外伤,经过土行珠的摩擦,立马就恢复了原状,而且比原来的肌肤更显得细嫩了一些。 叶军一看效果不错,便发挥余兴,干脆把妙妙全身每一寸肌肤,不留一个地方,全都给摩擦了一遍。 全身,立马晶莹如玉。 妙妙看到这一切,激动得不得了,一眼一眼地看着叶军,芳心暗许,暗催他些上身。 “还有没有疼痛的感觉?”叶军问道。 “不疼了。一点都不疼了。” “我顺便给你做了一次全身美容,以后,我每隔一年,就给你做一次,保持你驻颜不老。” “小军,你这医美……” “我这医美,是从细胞层面上改变肌肤的。” “那一言为定,以后一年给我弄一次。我要永远不老。” “我的女人,我都不会看着她们老的。” 叶军说完,含笑伸出手指,轻地摁在妙妙的腹部。biqubao.com 刚才这里有一道挺长的淤青,现在经过土行珠摩擦之后已经消失了,不过叶军担心这里头有内伤,所以关切地问道。 妙妙被叶军手指不轻不重地摁着,感觉到十分舒服。 不由地扭动了一下身子,一脸的红晕:“一点儿都不疼了,就是有点痒……你想在我身上做什么就做吧。” 这一声召唤! 叶军此时又心疼又喜爱,“妙妙,你这一身……真是招人喜爱……” “那你就爱呗,摆着在这儿呢。”妙妙说着,四肢自然地分开了大大的角度。 叶军急忙弯下腰来,趴在妙妙的身上,从左到右,从上到下,把身上任何一个地方都亲吻了一遍。 妙妙被亲得浑身发抖,已经快昏了,喃喃的说道。“军弟,要了我吧。我这身子贱得可以……实在受不住了。” 叶军倒是不慌不忙,从容地脱下了衣服。紧紧地搂住妙妙,一阵恩爱之后,把妙妙弄得幸福不堪,快要昏厥过去了,叶军这才从容地泄了身子。 然后,两人紧紧地拥抱着。 “小军,在酒店,多不方便,快给我弄个房子吧,以后,我天天在房子里等你……我这副身子,真是贱到家了,现在一天不挨你收拾,就痒得很……” 叶军想了想,点点头,“明天上午,去买套房。” “买二手房吧,拎包入住。我可不想吃甲醛。” “就这么定了。” 第二天上午,两人找到中介,挑了一个跃层式的大户型现房,买了下来。 叶军找人收拾了一下,又买了一些东西搬进来,当天晚上,妙妙就住了下来。 妙妙很高兴。 东看看,西看看,“小军,真好,这么大的房子。我在北美,从来都是租房子,那旧房子,都是木头做的,邻居的声音,听得清清楚楚。这下可好了,这下可好了。” “回去别跟菡烟说啊。” “我傻吗?我跟她说?” 叶军心中却在想:哪天,也得挑户型好的,给巩菡烟弄一套。毕竟,菡草诊所全靠巩菡烟,她把诊所搞得这么好,应该奖励一下。 还有丁宛霜,也要表示表示,自己能够当甩手掌柜,还不是她整天弯腰撅腚的工作的代价。 对女人好,女人才能给你干活。 晚上,叶军又接到了严书曾的电话,约叶军去京城一趟,他家出了点问题。 既然出了问题,叶军当然要去。 也没问什么原因,便带着妙妙,赶到了京城。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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