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军急忙把小鼠拿在手里,只见小鼠是镀金的,只有一个火柴盒那么大。 打开神瞳,向里边一看。 里边是透明的翡翠。 叶军大吃一惊,这不是巫蛊史上有名的金玉社君吗? 这是古代巫人用来咒人、祈福的法器。 这种法器非常稀有。在古代,工业技术很难把金子镀到翡翠上。 而且,真正在巫界灵验的更是凤毛麟角。 这种东西怎么会被做到了花托架里边呢? 看来这也可能就是宫斗的结果,是为了把某人咒死才请工匠把法器嵌进了木器里。 “这个是……” 赵明问道。 “这个应该是一个法器,不过,在古医书里,它有时也会被用来治病。主要是治疗皮肤病。” 叶军道。 “难道它有消炎止痒的作用吗?” 叶军点了点头:“据说如此。不过,它还有更大的作用。那就是治疗各种皮癣,各种斑、痣,甚至皮肤溃烂。” 赵明一听,便挽起袖子,亮出胳膊。 他肘部有一个黄豆大的黑痣: “小军,你试一试看。” 叶军也正想试一试呢,便把金玉社君轻轻地放到赵明的肘部。 大约过了一分钟,把金玉社君拿开的时候,那颗黑痣果然不见了。 赵明惊奇不已。 叶军心中有数,所以淡定如菊。 心中在心: 这个去痣的功能并不算神奇。 如果使用土行珠和幽灵手,都可以达到这个效果。 不过,《百花医典》中,还描述了金玉社君的另外一个神奇效果,“……凡与男子有染之女,抑或生育之妇,以此器修之,宛如处子,与男子交,梅花点点,元红乱飞……以此故,宫中女子多以重金求巫汉,复败柳之体,为苞蕾之处,以邀帝欢……” 不过,这个功能叶军无意向赵明讲清,也不宜讲清,只是对他笑了一笑: “赵叔,你身上还有哪处有黑痣,色斑之类的,我都可以照样帮你去掉。” 赵明摇了摇头,笑道: “我实际上倒是有几颗。只不过已经无所谓了,我这么大年纪,就是那些年轻姑娘看中我的也不是我的身体,身上有痣她们也无所谓,她们主要是看中我的钱。倒是乃珊她妈,身上有两块不大不小的黑痣,她一直羞于示人,你有时间的话过去帮她弄一下。” “好吧,我给阿姨弄一下,到时候让你亲眼见证奇迹。” 叶军这样说的目的就是跟赵明表明,我给于丽阿姨治病的时候,她肯定是要暴露身体的。这样的话最好你在身边,免得大家产生误会。 赵明连连点头。“好了,一言为定。” 不过,叶军心中想的倒是,赵乃珊臀部上还有一颗痣,也不知乃珊想不想要去掉? 如果想要去掉的话,自己倒是可以免费帮她这一个忙。 毕竟对于一个年轻姑娘来说,身体上不容得有半点瑕疵。 那可是她的一块心病。还是早早地去掉为妙。以免将来嫁了人,被丈夫嫌弃或者嘲笑。 叶军回到家里,是吃晚饭的时间了。 桂花和云轻霞,还有小霞,急忙把饭菜摆上来。 吃饭的时候,叶军暗暗地打量她们。 心想,自己怀中的金玉社君,也许在她们身上会发挥大作用的。 小霞是个黄花姑娘,身上体内肯定是没有什么破绽需要去弥补。 桂花和云轻霞倒是经常在床上问叶军,是不是嫌弃她们的寡妇身子?要是当初她们能够把自己的黄花身子献给叶军的话,那有多好。 叶军虽然不嫌弃她们,但是心底总有那么一丁点儿的遗憾。 毕竟自己怀中丰腴的少妇,是从一开始骨感的少女把她们开发到现在的这样的丰腴,并不是自己的功劳,自己当然也无法享受那一步一步让自己的女人变丰腴的快乐。 而是别人。 但这并没有妨碍叶军对她们的爱。 只不过,趴在她们身上泄身子的时候,心中偶尔会想,如果她们是处子身子,自己倒是可以笑听婉转娇啼了。 这倒也不是叶军有这方面的特殊癖好,只不过这是男人的一个通常的想法和愿望。 天底下的男人,哪个男人不希望是这样呢。 没有这方面想法的男人真的是让人瞧不起。 要么是饥不择食,要么是精神有问题。 想到这里,叶军禁不住把手伸在怀里,暗暗捏了捏金玉社君: 要么,今晚试一试?看看它真的有那么神奇吗? 《百花医典》是不是夸大其词了? 叶军心里虽然是这么想的,但是到了睡觉的时候并没有付诸行动。 因为云轻霞周到的侍候,让叶军一次又一次的感觉到了自己帝王般的存在,已经顾不上别的了。 第二天早上起床之后,心中暗暗地想: 等有机会的时候,先在桂花和云青轻身上试验试验,如果试验成功了,就可以开发她的商业价值。 开发的话,一定要把目光盯在那些亿万富婆身上。 这些女人想要笼络住自己丈夫的心,就是花多少钱都愿意出手。 选择的目标一定要少而精。 绝对不能进行普及治疗。 你把男女之间的秩序给弄乱套了,容易造成很多男人的误会,那些已经被别人睡过的新娘,肚子里怀着别人的孩子的新娘,会被丈夫当成了初经人事的处子。自己被别人给带上了绿帽,却坚信孩子是自己的亲孩子。 都是假处惹的祸! 至于那些超级万万富翁,他们的钱来得容易。自己也不知道在外边养了几个小三,小四,私生子女也不知道有几大群,现在就是就是多一个螟蛉子,他们也养得起。 而普通的男人则不一样了。 他们辛辛苦苦地打工挣钱,为的就是养家糊口,为的就是把孩子抚养长大成人。结果到最后却发现他们辛辛苦苦一辈子养大的竟然是别人的孩子。 想到这里,叶军暗暗地定下了金玉社群的治疗原则。 就等着适当的目标出现。 在叶军心目当中,倒是有几个目标,不过想一想也都不太合适。 修阿姨是一个。 不过,一下子挣修阿姨那么多钱,叶军并不忍心。 毕竟,修阿姨和王镇,是叶军强大的最可靠的后盾之一。 云丽阿姨嘛……这个更不能考虑。 毕竟自己将来跟乃珊还有一线可能性成为夫妻,如果现在就帮云丽阿姨做了那种事情,将来云丽阿姨做了自己的丈母娘,两个人心里都会感觉到尴尬。 还有一个宫梨绮。 她倒是符合叶军所选目标的基本要求。 不过叶军心中一想到,如果宫梨绮重新恢复成了一个黄花姑娘,岂不是会引得伍伟溥异常喜欢? 异常喜欢的话,宫梨绮的身子就要“遭罪”了。 他闭上眼睛,一想象到那个姓伍的老东西趴在宫梨绮身上大泄身子的丑态,心中就一阵一阵的嫉妒。 这让叶军清醒地认识到:自己在心底里已经偷偷地爱上了宫梨绮。 不过这样一想,禁不住又苦笑起来: 这还用得着“清醒的认识”吗? 宫梨绮艳丽如妖,对叶军又是深情脉脉,叶军早已明白,只要自己一个眼神,宫梨绮马上就会宽衣解带玉体横亘在面前求欢。 叶军渐渐的意识到,虽然自己现在还守着两个人之间的那一道防线,但是防线被突破那是早晚的事情。 每次去给宫梨绮女儿治病的时候,叶军看着宫梨绮那迷人的身材,心中都是一跳一跳的。忍不住遐想连篇,想象到自己如果能够占有这个亿万富翁的小老婆,会在感受上有意外的惊喜,那种成就感,绝对不是拿下一个村姑所能产生的成就感。 想到这里暗暗地咽了一口唾沫,心中已经开始活动: 要么,下周去给小月治病的时候,直接把宫梨绮给……想到这里心情就是一阵激动,有一种跃跃欲试的感觉。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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