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军开着大奔,一路狂奔,下午一点多,已经到达了那个小县城。 看看天还早,两个人便直接把车停在县城的一个停车场,租了两辆电动自行车,直接向山里进发。 半个小时之后已经到达了墓地。 仍然是四处无人,好安静。 从上次到现在,在这一段时间当中,显然并没有其他的人来过,墓地还是老样子。 叶军暗暗地松了一口气。 “英姐,你不要进去了,里边阴气太重,会伤了身体,你在外边等着,我下去一会儿就出来。” 叶军说着,跳进了墓洞里。 手拿一支工兵镐,很快的就找到了那个地方,挥起镐,几下子就把洞口给砸开了。 里边,露出了一个黑洞洞的空间。 只见地上放着一个石头做的匣子。 石匣非常非常笨重。 叶军轻轻地把石板盖给掀开。 用手电筒一照,只见里边有一卷羊皮纸。 叶军把羊皮约拿在手里。 打开一看,上面清清楚楚地用隶书写道: 海宴王墓葬图。 再看看图纸,上面密密麻麻地标了很多符号,好像是山川河流走向,都非常清楚。 但是从图纸上却看不到任何文字说明。 便把羊皮纸放进背包里,再用镐把小洞给砸得塌方,这才走了出来。 看见叶军一脸的高兴,卫汀英知道叶军已经得手了,也跟着高兴起来: “怎么样?” 叶军拍了拍自己的背包:“都在里边装着呢。” “就是一张图纸吗?”biqubao.com 叶军点了点头:“就是,没有别的。” 卫汀英有些失落:“也没找到什么金银财宝!劳民伤财的,跑来这么老远,不是损失掉汽油费吗?” 叶军一笑,也没有说是什么,拉着她来到了一道泉水边,两人找了一块大石头坐下,拿出带来的食物。 泉水哗啦哗啦的流淌着,非常清澈。 卫汀英把自己雪白的小脚放在水里,不断的用脚拍打水面。 叶军弯下腰,从水里捉住她的脚,在手里仔细地欣赏了一会儿,亲爱地在脚背上亲了一下,感觉到她的脚不但没有一点儿臭气,反而有一些百花的香气。 便把脚放在自己的胸口上,非常虔诚的样子,问道:“老实交代,你的脚用什么药材泡过?为什么香味扑鼻?” 卫汀英脸上露出了惊奇的神色:“什么什么?你说我的脚丫子香。你是不是在讽刺我呀?” “不是啊,真香!” 叶军说着,轻轻地咬了脚趾一下,“我真的没有骗你,不信的话,你自己闻一闻嘛。” 卫汀英被他这样一咬,全身都热了起来。想把脚从他的手里抽回来。 叶军却紧紧地把脚握住,说道:“我也是感到奇怪,世界上哪有这么香的脚。” “你可别逗我高兴了,我还不知道自己的脚吗?我的脚以前得过脚气是有味道的,我也用香精泡过,但是没有用的。去找过医生,医生说是皮里肉外的事,没法解决,就是那个味道。所以我从来都穿很厚的袜子,怕别人闻到我的脚味道。你竟然说它香……” 叶军被她说得无话可说,只好把她的脚向上,凑到了她的鼻子前,“你自己闻一闻吧,是香是臭?” 卫汀英低下头,在脚上闻了一闻,然后眼睛露出了极其惊奇的神色,大声地叫了起来: “天哪,是怎么回事?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叶军放开她的脚,把它重新放在水里。“是吧,我没有骗你吧?” 卫汀英又把另外一只脚从水里拿出来,重新的闻了一闻,也是香气四溢,非常非常好闻。 叶军又禁不住拿过她的脚,闻了再闻,把脚趾吮了两分钟才不舍地松开,感叹道: “这种香气特别迷人。闻了以后我都有点儿兴奋了。” 卫汀英叶军的身体上看了一眼,脸上顿时有些红了。急忙把脚从她的双手当中抽回来: “小军,你说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是不是这泉水把我的脚给泡香了?” 叶军脑子里分析了一会儿,点了点头:“只有这个才能够解释的过去。” “看来泉水应该算是一种药引子。小军,是不?” “肯定是,而且是一种神奇的药引子。”叶军考着说道,“我想,可以用它来治疗狐臭,还有女人身体上其他的异味儿。比如排卵期的异味,这样一来,不是比世界上最名牌的香水还厉害吗?” 叶军这样一说,卫汀英也更加兴奋了,急忙大声的说道:“你的意思,用它开发出一款香水。” “绝对可以!” 叶军高兴地叫了起来。 “看来今天真的没有白来一趟,还发现了神水。”她感慨的说道。张开双臂,紧紧的把叶军抱在怀里,在他的脸上亲了又亲,喃喃地说道:“多亏你带我来,不然的话还不会发现这个神奇呢。” “也多亏你的脚这么雪白,这么好看,不然的话,我也不会拿起来亲一亲。也不会发现泉水的神奇,你说是不是啊?” 叶军说完,两个人都面面相觑,然后都自嘲的笑了起来: 我们两个人这是在互相吹捧啊。 然后两个人急忙把带来的矿泉水都拿出来,把水倒掉,都灌满了泉水,然后高高兴兴的回到了县城里。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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