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家种田:我有一座物资回收空间_第266章 常威打来福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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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空之上繁星点点。
  军营里点了很多篝火,不时有来往的士卒巡逻。
  因为刚打了胜仗,将士们的心气高,连最普通的士卒,都是昂着头走路的。
  安排好军务的高适,却默默地走出了军营,寻了一块干净的石头,怀里抱着一个拨浪鼓,眼泪一滴一滴地落了下来。
  今天家里来信,他的乳母去世了。
  他从未告诉过任何人,他出生时母亲便去世了,是乳娘将他照顾成人。
  此时此刻,脑海里全都是昔日的场景。
  自己小时候嘴巴挑,不喜欢吃饭,乳娘便摇晃着拨浪鼓一口一口喂着自己吃,总是累得满头大汗,后来自己长大了一些,乳娘便被送出了高府。
  可乳娘总是给自己送一些贴身的衣裳和鞋子过来,可自己连乳娘的亲生儿子都没有保住,他以自己部曲的身份死在了战场上。
  此时,高适的情绪如同一团乱麻。
  “呦,我们的高三十五君,眼睛尿尿了呢。”一道轻佻的声音在高适耳边响起。
  高适连忙擦拭眼泪,听声音就是谁,叶家老二,那个肚子里冒坏水的家伙,他身边儿还站着三壮,一脸关切地看着自己。
  好丢脸,哭鼻子竟然被两个人同时发现。
  他擦了擦眼泪,声音沉闷道:“别胡说,是叶前辈的辣椒太辣了,辣得我流眼泪。”
  说完这句话,他转身就要走。
  二壮很不理解,像是高适这样前途广大的世家弟子,应该每日跟卢照凌一样飞鹰走马,快活无边才是。
  怎么也会哭鼻子呢?
  就在这时,三壮已经开口了,“高三十五君,是不是卢公子又刺激你了?你不能跟他比,他是老天爷喂饭吃,肚子里的诗一句接着一句的送,咱们有咱们上进的道路的。”
  “三壮,要不要比武?你不是想学高家枪很久了吗?”高适忽然起身,将插在泥土里的大枪拔了出来,“敢不敢现在来上一场?”
  三壮立刻昂然道:“有何不敢?”
  二壮嘿嘿道:“你们且等一等,我去叫些小伙伴给你们加油助威!”
  说着,就开始往回跑,嘴里念叨着,“开个赌局,拉上高适和常林的兵马下注,村里的小伙伴也可以叫上,顺道还能卖一点小卖部积存的炒瓜子,秒啊。”
  二壮这边儿刚走,两个人就打了起来。
  三壮是个实在人,他知道高三十五君此时要跟自己比武,多少有些发泄的意思,但是他不在乎。
  那一日在战场上并肩作战,他已经将高适当成了自己过命的朋友。
  好朋友心情不好,打他一顿,帮他开解开解怎么了?
  三壮天生力气大,又使用的是镗钯这种杀伤性武器,一开始就压得高适抬不起头来。
  因为这种新式武器,在战场上非常少见。
  三壮便大发善心的减小了力气,生怕伤了高适。
  结果高适不开心了,虚晃一枪,跳出圈外,指着三壮骂道:“三壮,你没吃饭吗?手里的镗钯软绵绵的,一点力气都没有。”
  说完,不待三壮反应,连连杀招,对着三壮进攻过来。
  三壮嘿嘿笑道:“今天陪你尽兴,改天你可要请我吃肉。”
  叶琛本来正在院子里学习给马洗澡。
  马是个精细物种,动不动就跑肚拉稀,降低战斗力。
  而且沂蒙山的山贼多少有些没见识,上好的契丹马,在他们手上,都饿得掉膘了。
  叶琛便按照奚族传授的知识,给这些马补充营养,及时梳理清洗毛发,看着有些站着呼呼大睡的马,让自己刷毛,一动不动,叶琛就想笑。
  原来马这东西,真的是站着睡觉的啊?
  然后特别有意思的一点是,马和被罚站的小朋友一样,竟然会轮流换脚休息。
  休息的脚弯曲轻轻放在地上,承载较少的体重,两只前脚与另一只后脚承载大部分的体重。
  叶琛就很好奇,这玩意真的管用吗?
  马也知道叶琛是他们的新主人,不论是轮到谁都非常配合,不时地用马头蹭蹭叶琛,一副非常享受的样子。
  一边儿帮忙的卢照凌说道:“老叶,你是不是太绝情了?”
  “咋?”叶琛放下手里的刷子疑惑道。
  “我老姐千里迢迢来救你,你怎么一点表示都没有,你有没有良心?”卢照凌抱着一匹马的脖颈,一脸不悦道:“听宋夫人说,我姐来到战场,看到战场上到处都是尸体,眼珠子一瞬间就红了。要不是宋夫人提醒,说你可能跟黑齿长之在一起,我姐都有可能为你殉情。”
  一边儿提着水桶,牵着个弼马温的小壮立刻不乐意了。
  “卢公子,你有胡说八道,还殉情呢,我听三哥说,你姐一见战事结束,赶紧去孙家庄了呢。”
  “你不懂,这恰恰证明我姐是公私兼顾的好女子呢。”卢照凌摇摇头,“可惜,流水有意,落叶无情啊!”
  叶琛开口道:“你再这么胡说八道,回头我只能把你送回去了。”
  “哎哎哎,老叶,我跟你说,做人要讲道理,咱们家是不是我先来的,你要是因为奚梦瑶那女子,赶我走,我可不乐意。”
  小壮掐着腰,愤愤道:“卢公子,你还胡说,什么奚梦瑶,她只是我爹的朋友。”
  卢照凌一脸不悦道:“臭小子,刚收了姐的猴子,就忘了自己是哪边儿的了是吧?”
  这时,二壮跑了过来,大声喊道:“爹,高公子跟老三比武,要不要去加油助威。”
  卢照凌闻言,立刻一路小跑跑了过去,一边儿跑,一边儿嘴里嚷嚷着,“小壮,你不会将猴子先栓家里?”
  小壮无奈道:“不行!常威总是打来福!”
  卢照凌以手扶额,“这臭小子太记仇了,常威只是抢了他一块甘草糖而已,就成了猴子。”
  叶琛笑着摇了摇头,并没有掺和。
  温华正在屋里温书,听见外面的动静走了出来,见马厩里就剩下姑父一个人,就主动过来帮忙,“你不去看看热闹?”
  温华摇了摇头道:“我对这些事情不怎么感兴趣!我还是留下给姑父帮忙吧。”
  叶琛笑着点头,心里忍不住回想起,前些日子一腔热血的温华冲到了战场,结果因为第一次上战场没经验,迷了路差点被山贼活捉的事情。
  可见人都是有缺点的,温华的缺点是路痴。
  路痴到往敌人心窝里跑的路痴。
  就在爷俩说话的功夫,村里的作坊下工了,工人们呼啦啦一大片来到叶琛家门前,见叶琛正在忙碌,便跟着收拾了起来。
  叶琛笑着说道:“大家忙活了一天了,赶紧回去休息吧。”
  村里乡亲们笑着说道:“村正,我们不累,前些日子要不是您,村就让山贼给破了,乡亲们命都保不住哩,我们这些妇道人家干不了大事,给您干点杂活还是可以的。”
  叶琛还想拒绝,又有村里年长的妇人说道:“老蔫,听说你家要搬新家了?到时候支会一声,我们好过去帮忙啊。”
  “好说!好说!到时候少不了让大家帮衬一二。”叶琛笑道。
  “别光去老蔫新家啊,我们家狗剩也要成亲哩,到时候你们也要凑过来帮忙!”
  “光我们去有什么意思,你得请村正过去喝酒呢。”
  “那是自然!”
  因为公私合营作坊,村里人有进项拿,前些日子打山贼,又有了一小笔进账,虽然说村里死了人,确实让人心里难受,但是大家都富裕了不少是真的。
  这不,该成亲的成亲,该起房子的起房子,整个清河村一副热闹的景象。
  连带着叶琛这些日子,都吃了不少席面,整个人都胖了三斤。
  叶琛笑着说道:“成,不论是谁家娶妻,过来支会一声就成,我过去给操持婚礼。”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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