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家种田:我有一座物资回收空间_第224章 奚梦瑶被擒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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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奚族,经过朝廷的不懈努力,以及两代大酋长的配合之下,汉化程度其实相当高了。
  他们不仅仅不再逐水草而居,而且还盖起了房子。
  百姓也更喜欢春种秋收的日子。
  马背上颠簸,着实太过于辛苦了。
  所以再说养羊,其实对于奚族来说,是不讨喜的。
  叶琛觉得这点小事,奚梦瑶不至于骗自己,不由得失望了叹了口气。
  奚梦瑶好奇的看着他,“无缘无故的养羊做什么?还要跑到我们奚族的领地去养羊,这不同地域的羊,生活习惯,适应程度都不一样。”
  “就算是我们奚族愿意帮你养羊,也未必养得活。”
  叶琛翻白眼,“我又不傻,只是我养的羊,可能更适合在你们的草原大批量成活而已。”
  奚梦瑶来了兴趣,“什么样的羊,那么神奇?”
  叶琛只好在牲口棚里牵来了两只长毛羊,跟那头即将生产的山羊本来养在一起的,可总是打架。
  叶琛没有办法,只能将这两只长毛羊养在公私合营作坊,恰好作坊里为了方便给工人发肉,便养了些牲畜。
  见奚梦瑶跟看祥瑞一样看着这支长毛羊,叶琛解释道:“这是我高价从西域的番僧手里买来的,我觉得它们的羊毛能派上大用场,所以想试一试。只要成功了,那个西域番僧还会来卖的。”
  华夏有着悠久的毛纺织历史,被人们利用的有羊毛、牦牛毛、骆驼毛、兔毛等等。
  他们奚族先前也喜欢用羊毛织物和羊毛绳索,只是后来发现人家汉人的纺织技术更加先进,而且羊毛的采集,也不是那么方便,还要脱脂,铰毛,太麻烦了。
  但眼前这只羊却完全不一样,它的羊毛实在是太多了。
  这要是有上一百只,得剪出来多少羊毛啊。
  这么好的羊,奚梦瑶都看直了眼睛,摸着它的毛发,惊讶道:“它的毛怎么能这么长?这种西域品种,你竟然养到现在,没被你养死?”
  叶琛很生气,他觉得奚梦瑶在侮辱大米商城。
  再商城兑换来的活物,都很健康的好吧。
  “你看我家那么多鸡鸭,什么时候被养死了?”
  “好,好,好,”奚梦瑶连忙道,“叶贤兄最厉害了,只是这羊毛跟咱们华夏的羊毛不一样,你如何将他用到纺织上来呢?”
  “当然是采用新技术了。”叶琛得意道:“就跟水渠那里的水碓一样,纺织羊毛肯定也不能纯手工的。”
  奚梦瑶瞥了他一眼,目光又投向了胡床边儿上的纸张,是叶琛无聊时手绘的图纸好奇道,“这是利用这种羊毛制成的衣服吗?”
  “这叫羊绒毛衣,贴身穿的,总比天天穿着皮革舒服吧?”
  后世哪个人没穿过毛衣?
  天气逐渐变凉,叶琛都开始琢磨,给自己搞一件了。
  里面穿着羊绒毛衣,外面套件羽绒服,这就是完美的人生啊。
  奚梦瑶皱了皱鼻子,显然对于叶琛的品味表示很不屑,这种衣服在他看来,真的是丑爆了。
  凝目一看,图纸下面,还有几张精致的画纸。
  画纸上,还有几个彩色的小人。
  好奇怪的几个人。
  她们的身材真的很不错。
  但是她们怎么光着身子,她们身上穿的,那是啥?
  眼睛都快成了斗鸡眼,奚梦瑶终于看清楚了那几个女子的穿着,忽然意识到什么的奚梦瑶,吓得惊叫连连。
  她本来以为自己就算是不惧约束,性格开放一些的草原女子,属于被传统中原人无法接受的存在。
  没想到叶琛竟然更加变态。
  他竟然公然画这种搔首弄姿的画。
  “呀!你这……你这无耻败类!竟然,竟然……”奚梦瑶俏脸通红,不知是羞是怒,手里的图纸瞬间变成了噬人的毒物,忙不迭扔远。
  叶琛老脸一红,急忙捡起来,干笑不已。
  怎么把这东西和毛衣图纸混在一起了。
  口中连忙道:“误会,误.........”
  这只是自己研制的未来推广的产品而已。
  这女人怎么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
  自己只是无聊,模仿一下巴黎时装而已。
  至于那么大反应嘛。
  当年他跟女闺蜜,甚至女朋友,都没少研究这些东西的,大家在大街上,都是谈论,哪个姑娘的黑丝更好看,哪个姑娘的身子更挺拔的。
  奚梦瑶羞怒万分,面前这家伙不仅是斯文败类,而且还是个淫贼,老天瞎了眼,大好的才华竟落在他身上……
  还有,老天爷瞎了眼,让云衡姐姐嫁给了他。
  “我……我走了!”奚梦瑶红着脸,转身就走。这次没有任何犹豫,而且脚步很快,被狗撵似的跑出老远。
  叶琛遗憾地看着图纸,心情有点低落。
  帮忙养羊的事情还没说好呢。
  给个答复再走也不迟啊。
  奚梦瑶几乎是一路小跑逃出了叶琛的视线。
  背靠在一棵老柳树后面,紧紧地抿着双唇。
  心里扑通扑通跳个不停,树林里的阴影遮住了通红的脸颊,一双妙目却在黑暗中闪闪发亮,眸光里愠怒与羞意交织,令眸子浮上几分说不清道不明的意味。
  “没想到云衡姐姐的男人,竟然是个败类。以后再也不理他了。”奚梦瑶暗暗发誓,小拳头捏得紧紧的。
  沉默了一会儿,奚梦瑶又自顾道:“不理他,如何完成爹爹交代的使命啊。算了,就七天不理他,七天,额也有些长,要不三天。”
  “而且他要郑重其事地给自己道歉。”
  修改完毕,奚梦瑶重重点头:“嗯,三天!”
  毫无预兆地,一柄钢刀悄然无声地架在奚梦瑶的脖子上,刀刃闪烁着幽幽寒光。
  老柳树背后,两道人影如同鬼魅一般地蹿出来。
  奚梦瑶想要反抗,却被人一招治住。
  看着被吓呆的奚梦瑶,其中一人笑得格外开心,操着蹩脚的汉语道:“呦,看看,抓住谁了。”
  另外一人语气急迫道:“三叔,咱们赶紧走吧,事情已经败露了,郡公会派人来杀我们的。”
  “急什么?萧强,没杀了奚万年那个废物,抓住这个女娃也是大功一件呢。”
  奚梦瑶听到萧强的名字,眼神瞬间一震。
  待看清来者,竟然真的是萧强之后,奚梦瑶震怒道:“萧强,我们奚家对你不薄,你为何要做出如此罪大恶极之事?”
  萧强见到奚梦瑶,下意识的有些畏惧。
  但是一想到如今自己的处境,立刻变得阴狠起来,“为何?你们这些高高在上的老爷小姐,宁可做汉人的狗,也不愿意做自由的鹰,早晚所有的奚族人都会变得跟我一样的,恨不得人人将你们杀之而后快。”
  萧三叔本名萧榫,今日在北海县刺杀奚万年未果,反而损失惨重,只剩下只身一人,便按照与萧强的约定,逃到了清河村,想要与提供情报的萧强一起逃走。
  奚梦瑶毕竟是奚族的大小姐,见过不少大风大浪,说话的功夫,已经逐渐镇定下来。
  她挺起胸膛,眉宇间隐隐散发出威严和贵气。
  “萧强,你别忘了,你还有族人,你敢对我动手,就不怕族人被牵连吗?”
  萧榫大概四十岁左右,生得黝黑粗犷,一双鹰隼般的眼睛闪烁着噬人的寒光。
  “奚大小姐,今日之前,我等或许会怕,从今日起,我们再也不必怕你了。
  因为今日起,我们代表着奚族不愿意做汉家走狗的奚族儿郎,勇敢地起身反抗,正式与你们宣战,与狗屁大周宣战!
  我们相信族人会支持我们,会有更多人加入我们的。”
  一旁的萧强神情惶惶地对萧榫说道:“三叔,事态紧急,咱们赶紧弄两匹马,逃出去才是真的。”
  萧榫眯着眼睛笑道:“急什么?现在奚家大小姐在我们手里,未必不能换奚万年老儿一条命来!看来老天爷是要助我们成大事啊。”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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