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家种田:我有一座物资回收空间_第213章 做圣人的秘书是有风险的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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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与温华交谈之后,奚梦瑶这几日都变得沉默寡言的。
  每日默默地观察着清河村,打听一些关于温云衡的琐碎事情,或者问一下河北百姓的生活习俗。
  而叶琛工作繁忙,有些时候,训练佃户鸳鸯阵的工作便交给卢照凌,而往往这个时候,奚梦瑶也会在一边儿观看。
  甚至于,奚梦瑶还要跟卢照凌比试一般。
  结果让卢照凌崩溃的是,这个奚梦瑶端是人间无双一般的女子,武艺大开大合,一杆大枪使得威风凛凛,密不透风,完全破不了防御,最后往往是卢照凌挨揍。
  甚至于卢照凌引以为傲的诗歌,也完全不是奚梦瑶的对手,奚梦瑶的诗歌,有一种边塞荒凉之气,总是让人对边塞军旅生活充满了无限向往。
  但是奚梦瑶对于卢照凌的评价还是不错的,评价他为大周麒麟儿,若是安生地练习武艺,没准儿有一天成为薛仁贵那样,又俊逸又有本事的男儿郎。
  “小垃圾,你又输了。”
  奚梦瑶的大枪不知道多少次抵在了卢照凌的咽喉,然后对着那些正在被训练的佃户道:“看清楚没有,你们的训导连我一个弱女子都打不过,你们若是不好好训练,上了战场,怕是也要被人家打得落花流水了。”
  卢照凌的脸一阵青一阵红,呵斥道:“笑什么笑,还不赶紧训练!”
  “喏!”
  声音非常整齐,卢照凌很是满意地点点头,“戴好护具,按照小三才阵对阵厮杀,还有把狠劲儿拿出来,平日训练多流汗,遇到贼人才能少流血。”
  “喏!”众人齐声呐喊。
  “若是有三千这样的步卒,怕是可以横扫十万大山了。”好长时间不练武了,难免有些生疏,奚梦瑶揉着肩膀,走到叶琛身边儿啧啧称奇。
  卢照凌虽然在比武,比诗上比不过奚梦瑶,但是在训练士兵上,还是非常用心的。
  只见他往人前一站,一脸肃然,一股凝重之气,陡然而生。
  叶琛笑道:“这才哪里到哪里,何为精锐,首先要有信仰,上有报国之心,下有爱民之志,其次要足饷,将士们在战场上没有忧虑,且赏罚分明,自然可以勉力作战,第三则是装备精良,战术先进,方算得上是精锐。”
  “这些人,顶多可以守土尚可,你让他们征战十万大山,那是让他们去送死。”
  奚梦瑶认同地点点头,要知道,叶琛可不是拿这些人当成简单的佃户和家丁来对待。
  除了训练之余,还会教给大家一些学识和简单的兵法。
  叶琛自己闲暇时候会读一些资源回收中心的废弃军事杂志,这东西在后世看来,可能有军事发烧友都耳熟能详的东西,但是经过叶琛学习之后,再传授给大家,就是纯粹地领先这个世界的见识了。
  奚梦瑶听过两次,对于叶琛所谓的闪电战非常好奇,从此就再也没有缺席过。
  这个时代的学识的传承非常麻烦,而且勋贵们都把自家的兵法藏得严严实实的,只传给自己的儿子,导致兵法的各种缺陷和单一。
  叶琛不知道的是,他的练兵方法如果传出去的话,会引发什么样的轰动。
  “以叶贤兄文武全才的本事,何不去参加科举,届时若得了文武双榜状元,也好为大周出一份力啊?”
  奚梦瑶觉得叶琛就这么窝在清河村,即便是有了同秀才的身份,又是朝廷任命的公私合营作坊的官员,但也是一种浪费生命。
  是一种极端不负责任的生存方式。
  要知道他的才华,即便是宋夫人这种梅花卫大佬,都是认同的。
  目前大周内部的政治局势,已经被女帝逐渐捋顺,可以腾出手来做事了。
  而且目前来看,大周的周边儿环境,也确实堪忧,西域丝绸之路上纷争不断,北方的突厥正在崛起,而南方诸国,诸如南诏、吐蕃皆有不臣服之相。
  所以凤阁舍人张说,提出了改革军制,其实也是一种圣人的试探,想要改变被动挨打的局面,重振当初盛唐时期的威名。
  叶琛哈哈笑道:“哈哈哈,我这人懒散惯了,进了官场,若是看这个不顺眼,那个不顺心,揍了人家怎么办?估计都没有我发挥的机会,就被砍了脑袋!”
  官场就是个大染缸,出淤泥而不染的只是凤毛麟角。
  奚梦瑶无奈地苦笑道:“若是叶贤兄做官,定然可以官运亨通,扶摇而上的。”
  “那也不去!老子逍遥自在的,凭什么让老子为了别人操心操力!”
  叶琛毫不犹豫地断绝了奚梦瑶鼓动自己出仕的念头。
  不过看到奚梦瑶有些沮丧的模样,叶琛就安慰道:“万事无绝对,也许有朝一日,圣人得知了我的才华,要招募我去凤阁做舍人呢?”
  凤阁舍人,其实就是皇帝的机要秘书。
  “对啊!”
  奚梦瑶一拍大腿,觉得这个主意真是不错。
  “你就瞎扯淡吧!”
  自己在瞎扯淡,可奚梦瑶居然还觉得这个主意正点,这不是闲极无聊是什么?
  按照武则天的性格,像是自己这么帅气的男孩子,进了凤阁,岂能安安稳稳地做舍人?
  万一她要强好自己,自己该怎么办?
  她是君,自己是臣。
  君要臣脱衣,臣如何劝其放弃?
  若是透露锋锐之气,那是对自己不负责任。
  若是萎靡不振,那便是欺君之罪啊!
  “我去看看军粮的研制,深入大山,没有持久的军粮可不行。”
  叶琛拍拍屁股就走了,奚梦瑶愣了愣神,最后也跟了过去。
  赵菁菁在按照叶琛的要求制作炒面和炒黄豆,虽然只是简单的食品,但是味道香气宜人,叶琛觉得大名鼎鼎的功德林炒面也不过如此。
  这玩意好啊,行军打仗,风餐露宿,如果来不及做饭,可以直接吃下去。
  至于沂蒙大山之中,并不缺水源。
  如果再制作出方便面就好了,士兵偶尔还能改善下伙食。
  “就剩下指南针了。”
  叶琛喃喃自语道。
  奚梦瑶将这些都记在心里。
  叶琛又去了蔫黑鸭的作坊,大家争先恐后的忙碌着,根本不用采取什么计件的套路。因为作坊里的月钱很高,而且采取末尾淘汰制。
  所以大家在保证质量的情况下,简直是拼了命的干活。
  而且谁要是敢偷奸耍滑,一准儿有人举报,好举荐自己家里人来干活。
  看着大家热火朝天工作的场面,明明多花了钱,但是生产出来的蔫黑鸭,却比之前的成本更低,奚梦瑶都有些抑郁了。
  如此贤才,居然甘愿呆在一个小小的村庄里。
  难道叶琛也跟卢照凌这样的士子一样,瞧不起女帝临朝?
  “诸位,今日天气不错,我们一起去城里逛逛吧。”
  回到院内,叶琛看着大壮正在带着弟弟们编制新床铺,大家忙碌的满头是汗,叶琛心疼说道。
  “真的吗?”
  小壮兴奋的跳了起来,手里的东西也都扔到了一边儿,兴奋的就赶忙拽着二哥和三哥的衣服,喊着他们别干了。
  赵菁菁看着外面的阳光明媚,其实也想出去,但是知道要安心养胎,就不想动了。
  奚梦瑶不仅仅是赵菁菁婆婆的闺蜜,如今也成了赵菁菁的闺蜜,拉着她的手说道:“我那架马车稳当的很,你跟着一起去吧。”
  大壮闻言,也连忙看向赵菁菁,赵菁菁犹豫了半响,才缓缓点头。
  叶琛唤来卢照凌,对他说道:“带上几个部曲,一大家子人外出,难免遇到几个不开眼的,正好也看看,他们最近有没有长进。”
  一听说有机会进县城逛逛,那些青壮都围着卢照凌央求开了。
  最后卢照凌挑选了几个平日训练刻苦的,让他们作为女眷的护卫。
  “一起,一起,温华放下书包,我们一起出去耍。”
  叶琛一招手,将温华也召了过来。
  女眷们坐马车,而叶琛则一如既往的坐叶丰顺的牛车,他觉得这玩意,汉高祖可以做,老君可以做,他为何做不得?
  至于三壮则吵着闹着要骑马,他觉得这样威风。
  “老叶,你也是体面人,总是做牛车,算是咋回事,多买几匹马吧。”
  奚梦瑶觉得叶琛很奇怪,明明家里有那么多银子,却连匹好点的马都不舍得买。
  叶琛笑道:“暂时不出远门,有丰顺大叔的牛车很不错,以后再说。”
  等到了北海县城,已经是正午了。
  大家先找了个地方吃饭,然后开始在北海县城里闲逛。
  等到了庙市之后,那热闹的场景,让大家伙的眼睛都移不开,尤其是赵菁菁,一副好奇的模样,打量着周围的环境。
  “大壮保护好家人。”
  叶琛交代了几句,然后就和二壮去了一家江南商人开的店铺。
  “贵客可是要购置东西?”
  掌柜的看着很精明,叶琛摇摇头道
  “不,我是有些东西想请掌柜的看看。”
  “哦!”掌柜的一听,还以为叶琛是把这里当成了当铺,所以态度随即转冷。
  叶琛无所谓的从二壮的手中接过包袱,慢条斯理的拿出一个东西来,顿时掌柜的瞳孔就缩了一截。
  “这是什么?”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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